正文 第36章 一萬米智擒“飛毛腿”(3)(1 / 1)

供銷社的女營業員要是個孫二娘,那李寶城可就慘了。不過,這女服務員還真沒母夜叉的本事,真讓他嚇住了,乖乖地拿錢箱出來。拿是拿了,可往櫃台上送的時候,手一哆嗦,“咣嘰”,又把錢箱掉櫃台裏頭了,零錢毛票撒了一地。女營業員趕緊往起撿。這一來時間就給耽誤了。本來,李寶城作案前曾反複觀察,認定周圍沒人才進來下手的,這一耽誤,就耽誤進一個退伍軍人來,成了他的克星。

威懾力太大,也是個問題。而且,這女營業員還不是純粹的窩囊人,等李寶城一出門,她就往外張望,她的想法是這強盜不能走大街上都蒙著臉吧,要能把他長什麼樣記下來也好。

李寶城出門就把蒙麵的黑布摘了,一抬頭,正看見那個退伍軍人。接著看到有人進來的女營業員就開始叫……

不過,對李寶城來說,隨後的事情很古怪。被河北的警察交給北京警察,一扔,擱拘留所裏就沒人理他了。每天是鹹菜窩頭,窩頭鹹菜……一直吃了20多天鹹菜窩頭,終於把李寶城吃毛了。跟專政機關打了多年的交道,李寶城在法律方麵的知識比大學生還豐富。按照他自己的記憶,這公安局抓了人,怎麼也得在15天之內審問,哪兒有一扔20多天不理我的,這不正常啊!

李寶城理解得不錯,對這種情節不重,過程清楚的犯罪行為,既不需要取證,也不需要調查,公安機關把他一扔20多天不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發生了這樣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李寶城的弱點就暴露了——他沒讓公安機關抓進去過。這就意味著他對抗審訊無論在技巧還是在精神上都有不足之處,隻能憑本能和警方積累上百年的審訊經驗對抗。結果,20多天不審不問,讓李寶城漸漸陷入了抓狂的境地。他開始懷疑:是不是公安機關已經掌握了我的事兒啊,要不怎麼連問不問我呢?

其實他這種想法一點都不合理——如果真知道他是“老流氓”,不突審他才怪呢,哪能一放20多天呢?問題是關在裏頭,既不能上網(玩笑了,那個時代連電話都是新鮮東西呢),也不能看電視,也沒人理他,連數螞蟻都沒地兒數去。整天關在屋裏就琢磨這點兒事,帶著300多起案子,李寶城的心理不出問題那才怪呢!到了這個時候,巴不得警察叔叔趕緊跟我談話,就成了嫌疑人一種近乎病態的心理。可是,警察叔叔就是不理你,怎麼著吧?

不斷受到煎熬的李寶城終於出了昏招:為了換得警察叔叔早日提審,他主動供認了自己曾經在兩年前作過的一起盜竊案。結果,過了三天,終於有人審他了。審他的是老孫和另一個刑警,倆人來的時候,還真沒把這案子當回事兒。沒當回事兒怎麼把人擱那兒20多天不理啊?原因很簡單,公安機關當時接到上級命令要整黨。這整黨是政治任務,全局上下都被忙得暈頭轉向,工作中不由自主地出了紕漏:李寶城這案子被歸錯了檔,造成20多天後才發現此人居然沒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