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基層工會的財務管理和經審工作(1 / 3)

第二十一章基層工會的財務管理和經審工作

1.工會財務工作的任務

工會財務工作的任務是收好、管好、用好工會資金和財產,從物質上保證工會工作的順利開展,達到為職工群眾服務,為發展工運事業服務的目的。

(1)收好是指要按照規定,收好會員會費,行政撥繳的工會經費,所屬企業事業上繳的收入和其他有關收入。對各項收入都要及時足額收繳,充實工會財力。

(2)管好是指要建立健全管理體製和各項財務與會計製度,使工會各項財務活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條不紊地進行;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提高效益,防止一切違反製度規定或財經紀律的現象發生;實行財務民主,接受群眾監督。

(3)用好是指要按照“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兼顧一般,勤儉節約,發揚民主”的原則,合理分配和使用經費。要盡量壓縮行政經費支出,把盡可能多的經費用於為職工群眾服務。要在分配和使用經費中,正確處理各種經濟關係。

(4)收好、管好和用好三項任務是統一的,互相聯係的,又是互相促進的,“收好”是前提條件;“管好”是必要手段;“用好”是最終目的,必須全麵完成。

2.工會經費獨立管理原則

根據《工會法》規定:“工會應當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製度。”經費獨立原則,實際上就是工會經費的預算、決算。會計、審核等製度,由工會自主管理,而不是由企業等單位的行政來管理,也不是納入國家預算管理。這主要是由於工會的性質和它所承擔的任務決定的。工會經費直接或間接地來自會員和職工群眾,主要又是用來為會員和職工服務的。群眾的事業要依靠群眾自己來辦,才能辦得好,進而體現群眾組織的特點。因此,工會經費也必須由工會依靠會員和職工自己來獨立自主地進行管理。隻有這樣做,才能引導職工更加關心和愛護自己的組織和事業,充分發揮職工當家理財的積極性,做到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正如中國工會“七大”財務工作報告中指出的:“要建設群眾自己的事業,必須由群眾自己來掌管經費,建立工會獨立的財務工作,以便發揮工人階級的積極性,利用一定數量的錢,做出更多的群眾所需要的事情。”從工會所承擔的任務看,工會作為工人階級的群眾性組織,也必須為發展社會生產力而發揮自己的積極作用。為此,工會需要對職工進行大量的組織工作、教育工作和開展多種多樣的活動,以提高職工素質。工會要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工會必須密切聯係職工,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的生活,幫助職工解決困難,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工會還要同形形色色的官僚主義、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為了完成這些任務,工會必須在黨的領導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而要做到這一點,工會經費必須由工會獨立自主管理,不能由廠長經理或各級政府管理。否則,工會“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將沒有財力上的保證,各項任務難以完成。

3.基層工會財務管理職權

基層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職責權限是: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上級工會製定的各項財務規章製度,並結合本單位的財務工作情況,製定各項具體的工會財務管理辦法。

(2)編報預決算,並根據批準的預算,製定增收節支措施,積極組織收入,協助組織委員收好會費,督促行政方麵及時足額撥繳經費,根據批準的預算合理掌握支出。

(3)及時辦理各項財務收支,定期檢查分析財務收支狀況,當好領導的參謀助手。

(4)加強資產管理,定期清查資產,保證工會資產的安全完整。

(5)定期向群眾公布賬目,接受群眾監督,主動向經費審查委員會報告工作。

(6)模範遵守財經紀律,按規定辦理會計交接,管好會計檔案。

4.工會財會製度與財務紀律

工會財會製度是根據黨、國家和工會有關方針、政策製定的對工會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行為的具體規範。它是全體工會幹部和積極分子在處理工會各項經濟事務中共同遵守的規則;是工會資金籌集、分配管理、使用和工會資產管理與核算等方麵的製度;是保證工會財會工作有條不紊進行的手段;是財會人員履行職責,處理日常財會業務的規則。工會財會製度包括工會經費預、決算管理辦法,工會財務體製與經費分成製度,會費、經費收繳製度,經費使用原則和開支範圍的規定,工會資產管理辦法,工會會計核算製度,工會財務民主管理製度等。根據“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凡屬全國統一的財會製度與辦法,由全國總工會製定;凡屬地區或產業局部性的,由省、市或產業工會製定,但不能違反統一規定。對財會製度的貫徹執行,各級工會領導要高度重視、身體力行;各級工會財會部門和財會人員,應當是執行財會製度的模範,把貫徹執行財會製度作為主要職責,向工會幹部、積極分子進行宣傳、解釋,結合實際,製定實施辦法,對現行製度中存在的問題,主動向上級工會提出修改意見。

工會財務紀律是全體工會會員和工會幹部在工會經濟活動中所應遵守的紀律。為了嚴肅工會財務紀律,切實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充分發揮應有作用,努力做到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講求效果,杜絕貪汙,全國總工會於1980年頒發的《關於工會財務紀律的規定》,內容包括:

(1)必須正確貫徹黨和政府有關財政方針政策。

(2)必須認真執行上級工會的統一規定和製度,定期編報預算和決算,預、決算必須經過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工會委員會或常委會討論通過,並按預、決算審批權限規定報上級工會核批或備查。

(3)基層工會必須定期如實向會員公布賬目,接受群眾監督;各級工會要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數字要真實可靠。

(4)不得有假公濟私、化公為私、請客送禮、揮霍鋪張、任意批條借款、挪用公款、貪汙盜竊等違反財務紀律的行為;不得擅自塗改或銷毀財務單據、報表、賬簿。

(5)財務幹部必須按照國務院頒發的《會計人員職權條例》規定,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和工作權限,做好財務工作。

《規定》強調各級工會組織對違反上述財務紀律的,應根據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必要的處分,直到追究法律責任;對維護工會財務紀律有成績的幹部和積極分子,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5.工會預算管理

工會預算是經過一定程序核定的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會及所屬機關事業單位為了履行其職能,有計劃地籌集和分配工會資金,必須根據黨和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工會財務製度和要求以及工會的年度工作計劃編製工會預算。工會預算體現著黨和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反映了計劃年度內工會工作的活動範圍、規模和方向。它是工會工作計劃的資金反映,也是實現計劃的財力保證。工會預算管理就是對工會預算的編製、審批、執行、調整過程進行的組織、指揮、監督、控製、協調工作。工會預算管理貫穿在工會預算編製和執行的全部過程中,它是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組成部分,也是工會財務部門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工會預算管理,包括工會預算管理體製、預算原則、編製方法、審批程序、預算的執行等內容。

6.基層工會預算的任務

籌集分配資金

基層工會預算的根本任務是籌集和分配資金,從物質上保證工會工作任務的完成和職工活動的開展,更好地為職工群眾服務,為發展工運事業服務。

積極組織收入

按照工會章程的規定,積極組織好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及有關規定,督促行政按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按照事業和其他活動計劃,組織好事業收入和其他各項收入。

合理安排支出

根據工會工作計劃、事業活動計劃,本著量入為出和保證重點的原則,安排好各項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積極與行政溝通協商

與行政協商,爭取理解與支持,解決工會工作和群眾活動中按《工會法》及有關規定應由行政解決的房屋、設備、場地和經費開支問題。

7.基層工會預算的科目

《工會預算管理辦法》規定的收支預算科目與《工會會計製度》規定的收支會計科目是相同的;鑒於基層工會收支結構的特點,收支預算科目與縣以上工會是不完全相同的。基層工會設置7個款級收入預算科目:“會費收入”科目核算會員按規定繳納的會費;“撥繳經費收入”科目核算行政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撥繳的工會經費;“事業收入”科目核算獨立核算事業單位上繳的和非獨立核算事業的全部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科目核算上級工會的各項補助收入;“政府或行政補助收入”科目核算行政撥給工會的各項補助收入;“投資收益”科目核算工會經費投資所取得的收益;“其他收入”科目核算銀行存款利息、資產變賣收入等。基層工會設置6個款級支出預算科目:“會員活動費”科目核算用會費組織開展集體活動的費用;“職工活動費”科目核算工會用於職工教育、文體活動、宣傳活動以及其他活動方麵的費用;“事業支出”科目核算工會對獨立核算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工會業務費”科目核算工會履行職能,培訓幹部、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所發生的費用;“其他支出”科目核算不屬於以上活動的支出;“上解經費支出”科目核算按規定比例上解上級工會的行政撥繳經費。

8.基層工會預算的編製

編製基層工會預算是一項十分嚴肅認真的工作。基層工會在編製預算前,首先應對上年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麵分析,根據上級工會關於編報預算的要求,按照全國總工會製定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預算表》的內容,本著“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和本年度工會工作計劃的要求,認真編製經費收支預算。

預算表中“上年決算數”,是按上年《工會經費收支決算表》中“決算數”欄相應收支科目的決算數填列;“本年預算數”欄預算收入的編製,要以上年實際收入為基礎,考慮到本年度各項增減因素,本著收入打足、算準的要求編製。預算收入共7項:

(1)會費收入按會員人數與平均每人繳納的會費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