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稱為會計要素。工會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淨資產、收入、支出五類。
(1)資產。資產是工會擁有或控製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分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兩大類。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暫付款、借出款、庫存材料、投資等。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及陳列品、圖書及其他固定資產。
(2)負債。負債是工會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償付的債務,包括暫存款、借入款、代管經費、應付上解經費、撥入經費、撥入專項資金等。
(3)淨資產。淨資產是工會擁有資產的淨值,在數量上等於資產減負債的差額,包括固定基金、投資基金、經費結存、專用基金、預算周轉金、後備基金等。
(4)收入。收入是根據《工會法》及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業務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會費收入、撥交經費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或行政補助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
(5)支出。指工會為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包括:會員活動費、職工活動費、事業支出、工會業務費、上解經費支出、其他支出。
4.工會會計的資產管理方法
工會資產管理的作用
工會資產管理,是工會對資產物資進行管理的總稱。工會資產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和材料。它們都是工會資金的實物形態。工會資產不論是固定資產,還是低值易耗品,都是開展群眾活動,進行工會建設和舉辦工會事業不可缺少的物質基礎。管好工會資產是做好工會財務工作的重要標誌,其重要意義是:有利於保證工會工作任務和事業活動計劃的實現;有利於保護工會資產的安全完整;有利於充分發揮資產的效用。
工會資產的分類
工會資產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和材料。
(1)固定資產。指的是價值較高的可在較長時間內發揮使用效能且不改變原有實物形態的各種設施與設備。其範圍包括:
企業工會組織的資產,凡單價在20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或單價雖不滿200元,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資產,也作為固定資產。
企業工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資產,凡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一般設備單價在200元,專用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或單價雖在上述起點以下,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資產,也作為固定資產。
(2)低值易耗品。包括低值品和易耗品兩類。低值品是指單價在規定的固定資產起點以下,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物品;易耗品是指單價在規定的固定資產起點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下的物品,如一般工具、辦公用具、勞保用品、炊事用具。
(3)材料。是指使用以後就消耗掉,或逐漸消耗掉而不能複原的物質資料及不屬於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各種資產物質,都屬於材料。如:原材料,建築維修用的材料、燃料,修理設備用的元件、配件等。
工會固定資產的管理
固定資產的領用、因故調出、報損、報廢、變價等應由資產管理部門統一辦理各種手續。
(1)固定資產的領用。工會各部門和人員需要使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資產物資領用單》,資產管理部門憑單核發資產物資,並作必要的紀錄。
(2)固定資產的調出。在工會組織之間,或者在工會組織與所屬單位之間,資產可以根據需要進行互相調撥。但應由調出單位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一式兩份報主管單位批準後,連同調出的固定資產一並送交調入單位,調入單位接受固定資產,應簽退調撥單一份。再由調出單位的財務管理部門在調出的《固定資產管理》上將資產注銷,連同接送單位簽退的調撥單一並送交工會財會部門辦理會計財務處理手續。如果是有償調撥,應由資產管理部門將所收固定資產調撥價款同時送財會部門收賬。
(3)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和變價處理。工會固定資產由於自然損耗或非常事故受到嚴重損壞不能修複和繼續使用時,需要報廢或報損。固定資產的報廢或報損,需經經費審查委員會鑒定同意,然後報有關領導審查批準,並填製《固定資產報廢、報損單》,憑以銷減固定資產的數量和固定資產總值金額。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在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企業經營性單位,作更新大修基金收入。
《固定資產報廢、報損單》可隻填寫一份,連同注銷的《固定資產管理卡》一並送交財會部門作為出賬憑證。
由於有關人員玩忽職守或保管不力致使資產物資發生被盜、遺失或故意損壞公物使資產受到嚴重損失時,應及時查明原因,分別視情節輕重給予應有處分和按價賠償。同時辦理報廢、報損手續。
固定資產不能繼續使用時,需報經主管領導批準後方可變價處理。處理時,資產管理部門應將《固定資產管理卡》注銷,連同價款一並送交財會部門辦理出入賬手續。
(4)固定資產的清查。固定資產應每年最少清點一次。通過清點查明:固定資產實有數與賬麵餘額是否相符;各類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保養有無問題;固定資產發生盈虧的原因。同時要根據清點結果填製《固定資產盤點盈虧表》。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每次清查工作應由單位領導、專業人員(資產管理人員、財會人員、使用部門經管人員)和職工群眾代表組成的清查小組負責。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低值易耗品,雖價值較低,容易損耗,一般在購進後一次報銷出賬,不需要像固定資產那樣分期攤銷。但在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企業經營單位,可根據低值易耗品價值的高低,分別采取五五攤銷,即領用時攤銷50%,報廢時攤銷50%或分月攤銷(即在一年內分數月攤銷),有的也可一次攤銷。由於低值易耗品的品種繁多,數量很大,領用頻繁,保管分散,加強對使用和在庫的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是十分必要的。這樣可提高工會經費使用的經濟效益,節約工會資金。對低值易耗品應實行定額管理,要合理地確定低值易耗品的庫存定額和各部門的使用定額,並按計劃進行采購和按定額進行供應。
購置低值易耗品,應由資產物資管理部門或人員,在綜合統計各部門需要量的基礎上,結合庫存情況,提出年度采購計劃,送交財會部門;財會部門根據經費可能與資產物資管理部門共同研究采購低值易耗品的金額,列入年底預算,在預算批準後執行。
低值易耗品購進後,必須先由采購人員填製《入庫單》,經資產物資管理人員驗收入庫後,再由使用部門領用。
使用部門領用低值易耗品,必須填寫《領物單》,作為倉庫管理人員登記實物賬的記賬憑證。
為了對低值易耗品的領用從經費上加以適當控製,並加強經費開支的計劃性,財會部門可以根據當年低值易耗品的費用支出預算總金額,在年初對各部門實行計劃分配指標,各部門隻能在分配指標內領用低值易耗品,超過分配指標的未經財會部門同意追加以前,資產物資管理部門不予發給。
資產物資管理部門對於比較耐用和價值較高的在用低值易耗品,還應加強各部門的保管責任。可對各部門所領用的上述低值易耗品,編製保管清單一式兩份,寫明低值易耗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單份金額和領用日期,由資產物資管理部門和領用部門各執一份。每年按單清點一次,發現缺少時,應查明原因。凡在清單中已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如無正當理由,不得重複申領。屬於自然損耗必須領用新的低值易耗品時,原則上應以舊換新。個人因公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在本人調離工作崗位時,應予退庫。各部門公用低值易耗品有多餘不用的也應及時退庫,並在保管清單上變更登記。
材料的管理
材料必須根據需要提出計劃、列入預算,經批準後進行采購,防止盲目采購造成積壓浪費和增加管理工作。材料采購入庫時,必須根據材料的數量、質量、品種和規格認真驗收。材料入庫登記手續與低值易耗品相同,材料賬應采用低值易耗品明細賬的格式,不僅要登記數量,而且要登記金額。材料驗收入庫後,必須妥善保管、保養,嚴防變質、損壞和丟失。對於貴重材料,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危險材料,尤其要注意保管。要根據材料的不同性能,采取防火、防潮、防腐、防鏽、防黴等妥善措施,以保證材料在一定時間內不變質、不變形、不損壞並保持其原有性能。材料必須根據實際需要向使用部門發放。專用材料隻能向專用部門發放。發放材料時,應由使用部門填寫領料單,由倉庫保管員填寫實發數量。
倉庫材料管理人員應對每日有變動的材料數量作一次核對,每月和每年進行一次全麵清點,並填報《庫存材料收發結存彙總表》,一式兩份,報給財會部門。財會部門與財務賬核對無誤後退回倉庫一份。
5.工會經費審查工作的作用和規範
工會經費審查的意義和作用
經費審查是工會內部的審計,它是由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或工會內部審計機構以及所指派的經審會委員或專兼職的審計工作人員,依據《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等對工會或企業單位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查和評價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
工會經費審查工作的作用,是通過對工會組織及所屬企事業經濟活動的審核檢查,並對其作出全麵評價、鑒證,提出改進建議等而體現出來的。它的具體作用體現在:
(1)促進工會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紀律、法規和財務製度,推動工會經費更好地用於為職工群眾服務。
(2)促進工會經費的收繳工作,增加工會經費的收入。
(3)幫助工會領導民主、科學地決策,促進工會組織的群眾化、民主化進程。
(4)督促改善經營管理,促進工會企業事業的健康發展。
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要按《中國工會章程》、經審會組織通則和國家《審計條例》、審計署《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等規定和要求,規範自己的行動。要建立健全各種規章製度和行為準則,促進經費審查工作的經常化、製度化、規範化。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工作製度大體上應包括:崗位責任製度、目標和計劃管理製度、對下檢查指導製度、請示報告製度、深入基層聯係群眾製度、接待處理來信來訪製度、檔案管理製度、保衛保密製度、與相關部門聯係製度、政治思想工作製度、幹部學習和培訓製度等。這些製度,經費審查委員會組織及其辦事機構都應建立健全起來。經費審查委員會主要的應建立健全集體領導、分工負責製度,會議製度,上下聯係製度,開展經常性的活動製度等。經費審查委員會的成員絕大部分是兼職人員,他們來自不同的崗位,流動性較大,因此還應強調建立學習製度,加強崗位培訓,搞好政策業務學習,盡快提高議事能力和政策業務水平,以適應經費審查工作的需要。經審會辦事機構則應強調建立和堅持崗位責任製。責任製是製定和執行各項管理製度的核心內容,必須建立各個崗位上的責任製(包括工作責任製和項目責任製),做到事事有人負責,人人分擔責任,以調動全體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工會經費審查工作的行為規範
工會經費審查人員,包括經費審查委員會成員和經審會辦事機構(內審機構)工作人員、經審人員是經審工作的主體,即進行經審行為的當事人。經審人員在審查監督工作中,必須盡職盡責,遵守職業道德和各項紀律。
(1)工作紀律。主要包括:嚴格依照審查審計標準,首先是依照審查審計法規,進行審查審計;必須嚴格按照審計程序進行審查審計;對特殊部門和保密單位進行審查審計,必須經過有關領導機關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行;對查、借、調、閱、使用被審單位的資料,應做到手續完備,專人負責,妥善保管,及時歸還;不得亂拆、亂放、塗改或丟失;調查取證必須由兩名以上審查審計人員進行;查證事實,嚴禁誘供或逼供;清點錢物要有兩名以上審查人員,被審單位領導和經辦人員必須要在場,不得單方麵進行;在審查中發現重大問題或重要線索要及時請示、彙報;審查報告、審查結論和處理決定必須做到證據確鑿,依據充分,定性準確,處理寬嚴適度;審查對象涉及審查人員本人的家屬、親友時,一般應請示領導,自覺回避。
(2)保密紀律。主要包括:審查計劃未公開前,不得泄露;審查內容未公開前,不得泄露;審查發現的疑點、線索和問題,不得泄露;對檢舉人、揭發人、證人的姓名、單位、地址及情況和提供的資料,不得泄露、丟失;對審查對象采取的審查方案和方法不得泄露;審查報告未公開前,不得泄露;未做結論的問題、審查結論和審查決定未公開前,不得泄露;審查人員內部的不同意見,不得泄露;保密性業務、財務和審查文件、資料等,應按保密製度的規定嚴格管理,不得丟失、泄露;在公共場所和家屬、親友等無關人員麵前,不得泄露審查內容。
(3)行為紀律。主要包括:遵紀守法,不得違法亂紀;廉潔奉公,不得索賄受賄;秉公辦事,不得徇私舞弊;客觀公正,不準包庇袒護;文明審查,不準蠻橫無理、惡語傷人;不得違反規定吃喝;不準享受被審計單位的任何特殊待遇;不準低價、廉價購買被審單位的物品;不準向被審單位強製攤派;不準利用職權,要求被審單位為個人辦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