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周傑倫(1 / 3)

我們離開勞瑞斯頓花園街3號的時候,已是午後一點鍾了。福爾摩斯同我到附近的電報局去拍了一封長電報。然後,他叫了一部馬車,吩咐車夫把我們送到雷斯垂德告訴我們的那個地點。

福爾摩斯說:“什麼也比不上直接取得的證據來得重要,其實,這個案子我早已胸有成竹了,可是咱們還是應當把要查明的情況弄個清楚。"

程廣元說:“福爾摩斯,剛才你所說的那些細節也是忽悠人的吧?"

"我的話沒錯。"他回答說,“一到那裏,我首先便看到在馬路石沿旁有兩道馬車車輪的痕跡。由於昨晚下雨以前,一個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這個深深輪跡的馬車一定是在夜間到那裏的。除此以外,還有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個蹄印比其它三個都要清楚得多,這就說明那隻蹄鐵是新換的。這輛車子既然是在下雨以後到那裏的,同時根據葛萊森所說,整個早晨又沒有車輛來過,由此可見,這輛馬車一定是昨天夜間在那裏停留過;因此,也就正是這輛馬車把那兩個人送到空房那裏去的。"

"這看來好象很簡單,"我問,“但是其中一人的身高你又是怎樣知道的呢?"

"唔,一個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從他的步伐的長度上知道。計算方法雖然很簡單,但是現在我一步步地教給你也沒有什麼用處。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內的塵土上量出那個人步伐的距離的。接著我又發現了一個驗算我的計算結果是否正確的辦法。大凡人在牆壁上寫字的時候,很自然會寫在和視線相平行的地方。現在壁上的字跡離地剛好六英尺,所以我推測他六英尺多。"

"至於他的年齡呢?"我又問道。

"好的,假若一個人能夠毫不費力地一步跨過四英尺半,他決不會是一個老頭兒。小花園裏的甬道上就有那樣寬的一個水窪,他分明是一步邁過去的,而另一個人的皮靴子卻是繞著走的,方頭靴子則是從上麵邁過去的。這絲毫沒有什麼神秘的地方。我隻不過是把我那篇文章中所提出的一些觀察事物和推理的方法應用到日常生活上去罷了。你還有什麼不解的地方嗎?"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煙呢?"程廣元又提醒他說。

"牆上的字是一個人用食指蘸著墨汁寫的。我用放大鏡看出寫字時有些牆粉被刮了下來。如果這個人指甲修剪過,決不會是這樣的。我還從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煙灰,它的顏色很深而且是呈起狀的,隻有印度雪茄的煙灰才是這樣。我曾經專門研究過雪茄煙灰。事實上,我還寫過這方麵的專題論文呢。我可以誇口,無論什麼名牌的雪茄或紙煙的煙灰,隻要我看上一眼,就能識別出來。正是在這些細微末節的地方,我才與葛萊森、雷斯垂德之流有所不同。"

"還有那個紅臉的問題呢?"我又問道。

"啊,那就是一個更為大膽的推測了,然而我確信我是正確的。在這個案件的目前情況下,你暫且不要問我這個問題吧。"

華生在一旁讚許地微笑著。

福爾摩斯說:“雖然在主要情節上我已有了眉目,但是還有許多地方仍然不夠清楚。至於雷斯垂德所發現的那個‘歸’字,隻不過是一種圈套,暗示這是什麼社會黨或者秘密團體幹的,企圖把警察引入起途罷了。這不過是想要把偵查工作引入歧途的一個詭計而已。關於這個案子我不預備再給你們多講些什麼了。你知道一旦把自己的戲法說穿,他就得不到別人的讚賞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給你講得太多的話,那麼,你就會得出這樣的結論:福爾摩斯這個人不過是一個十分平常的人物罷了。"

程廣元回答說:“我不會這麼想。我在中國也是派出所所長,我們國家的偵探術也發展成為一門精確的科學了,並非您的專利,不過您有自己的獨到之處,我們應該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