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的稀土對策與規劃(1 / 2)

中國稀土產量的60%用於出口,出口量占國際貿易的63%以上,我國也是世界上唯一大量供應不同等級、不同品種稀土產品的國家。2005年中國稀土產量占全世界的96%,出口量世界第一。至2012年初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稀土世界占有量由2005年的96%下降至30%。

我國新興產業正加快發展,產業鏈延長,稀有金屬的需求也在逐漸增強,出口原料正在向出口高附加值產品轉變。這要求我們加強稀缺資源控製,遏製開采的無序與混亂。

除經濟和國家安全的影響之外,稀土資源的攫取給環境帶來了巨大的損害。為實現環境可持續性發展而對稀土生產、開采和貿易進行控製是很重要的。

過去,國家對原材料以及其他勞動密集型產品實行出口退稅政策,作為創彙的主要渠道。結果是各地亂采濫挖之風盛行,為了追求短期的經濟利益,環境破壞嚴重,資源浪費嚴重。這種狀況從20世紀八九十年代一直持續到2005年。

隨著對稀土重要性的認識日益增強,自2005年,中國開始調整出口退稅,但收效並不明顯;2006年起開始對稀土氧化物征收10?的出口關稅,但全國稀土出口量依然快速增長。

2007年6月1日,中國決定對稀土金屬、氧化鏑、氧化鋱產品開征10%的出口暫定關稅。從全部取消稀土、鎢、鉬等稀有金屬的出口退稅到不斷加征出口關稅,這些變化表明中國調控稀有金屬出口的政策步伐加快。

根據《2009-2015年稀土工業發展規劃》和《稀土工業產業發展政策》,中國對100家稀土分離企業進行重組,到2015年將該數量減至20家,從而提升稀土企業在市場中的潛力和競爭力。從2009-2015年,中國不批準任何稀土開采許可證,並對已獲得許可的企業進行基於技術設備、環境保護及管理原則的評估。在這一過程中,落後產能將會被淘汰。從2009-2015年,中國稀土的生產規模將達到每年13萬~15萬噸,而熔煉和分離企業的產量將達到約12萬~15萬噸的水平。到2015年,加工型稀土產品的產量估計將占到世界總量的70%,從而提升中國稀土行業向整個產業鏈的更高端際位置邁進。

國務院批準發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自今年12月1日起開始施行。其中,限製和禁止外商在稀有資源開采上投資。在新的“指導目錄”中,被列人限製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的有格11項:“特殊和稀缺煤種勘查、開采(中方控股),

“重晶石勘查、開采(限於合資、合作),“貴金屬(金、銀、鉑族)勘查、開采”,“金0彳石等貴重非金屬礦的勘查、開采”,“磷礦開采、選礦”,“硼鎂石及硼鎂鐵礦石開采”,“天青石開采”,“大洋錳結核、海砂的開采(中方控股),“鎢、鉬、錫(錫化合物除外)、“銻(含氧化銻和硫化銻)等稀有金屬冶煉”,“電解鋁、銅、鉛、鋅等有色金屬冶煉”,“稀土冶煉、分離(限於合資、合作)。而列人禁止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的則有3項:“鎢、鉬、錫、銻、螢石勘查、開采”,“稀土勘查、開采、選礦”,“放射性礦產的勘查、開采、選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