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文尾部分
公文的文尾部分包括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說明等項。
(1)主題詞
主題詞是指能夠準確表達公文主題內容的規範化名詞或名詞性詞組。
公文的主題詞是代表內容特征和歸類的最關鍵性詞語。它具有兩重性:一是“主題性”,即它表現公文主題的核心內容,但又不是完全為了表現主題的;二是”技術性”。因為主題詞的另一作用是為了便於文件信息在計算機中的輸入、儲存和檢索。主題詞的位置在文件尾部橫線之上,由左向右排列,詞與詞之間空一格,不用標點符號。
公文的主題詞國務院已有統一規定,共有786個主題詞表。公文的起草者在選用主題詞時必須注意準確、有層次,不要把標題和主題詞混淆。
(2)抄送機關
抄送機關是指除主送機關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內容的有關機關。也就是說,公文的內容除了主送機關之外,還有哪些機關需要了解或請哪些機關協助辦理的,就可以將公文以抄送的形式送達。
抄送機關標注在主題詞下方位置,用與圖文區等長的橫線與主題詞隔開。抄送機關名稱要用全稱或規範化簡稱。當抄送的機關單位較多時,應依機關的性質、職權、隸屬關係依次排列。
要注意同一性質或同一級別的機關之間的停頓用“頓號”,不同性質或不同級別的機關之間的停頓用“逗號”,以示區別。
(3)印發說明
印發說明又稱印製版記,是指文件製發(含翻印)情況的說明記載,包括文件製發單位的名稱、印發日期和印製份數等。
印製單位一般是各級機關的辦公廳(室),使用全稱或規範化簡稱;製發時間是秘書部門起印文件的時間,要完整寫出年月日;印製份數是該份文件所印的數量。
第四節 嚴謹的公文表達
一、公文的表達方式
1.敘述
什麼叫敘述?把人物的活動、經曆,事情的發生、發展以及事物的變化過程表達出來就叫敘述。在應用文章中,敘述是一種最基本、最常用的表達方式。凡是需要交待過程、顯示發展、反映變化的地方,都要用這種表達方式。
在應用文章的寫作中,敘述的作用有三:介紹人物的事跡、經曆;交代事情的前因後果,陳述事件發生、發展的過程;為議論提供事實論據。
(1)敘述的要素
敘述要交代清楚六個“什麼”,即什麼人、什麼事、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什麼原因、什麼結果。這六個“什麼”也就是大家常說的敘述六要素。
為什麼說這六個“什麼”是敘述的六要素呢?這是因為,敘述時如果不交待清楚這六個問題,就敘述不清楚,敘述不明白。敘述總得有對象,敘述的對象主要是人物和事件,而人物和事件都占著一定的時間和空間。時間顯示著人物、事件運動和發展的過程,空間規定著人物、事件存在與活動的場所,如果離開了時間和空間,人物、事件就無法被人認識。又因為人物的活動、事件的發展都有其前因後果、來龍去脈,所以,敘述時還應將原因、結果交待清楚。
在敘述中有時可以省去原因,有時可以省去結果,但是人、事、時、地這四個要素是無論如何也不能省的。
(2)敘述的人稱
敘述的人稱實際上是敘述的立足點,即作者站在什麼位置,從哪個角度敘述人物、事件,用什麼身份、什麼口氣敘述。對於人物的活動、事情的發展,如果沒有一個確定的立足點和角度,是沒法把它們敘述清楚的。
第一人稱敘述有三大優點:一是可以給讀者以真實感、親切感。增強文章的感染力;二是便於直接抒發自己的感情;三是便於揭示和剖析自己的內心活動。第一人稱敘述的局限性在於,它要受時間、空間的限製,凡敘述人看不見、聽不到的內容均不能寫。
作者站在“局外”客觀的立場,以第三者的口氣敘述,這就是第三人稱的敘述。因作者是敘述別人的事情,所以稱文章中的人物為“他”(或“他們”)。第三人稱敘述不受時間、空間的限製,靈活、自由,所以多數應用文章都用第三人稱來敘述人物的活動、事情的發展經過。
(3)敘述的類型
根據敘述的詳略情況,可以將敘述分為概括敘述和具體敘述。概括敘述又叫略述、簡述,具體敘述又叫詳述、細述。
在應用文章的寫作中,作者常常是將概括敘述和具體敘述結合起來使用。好的應用文章都能做到有詳有略,詳略得當。
一篇調查報告或一篇總結,往往先概述一般情況,然後再舉典型事例加以說明。“一般情況”就用概括敘述,內容要簡明扼要,而“典型事例”則用具體敘述,盡量做到具體、詳細。在這裏,概括敘述與具體敘述是互相配合,交錯使用的。
在一篇需要用敘述這一表達方式的應用文章裏,沒有概括敘述行不行?不行,那樣文章勢必冗長。讀者讀了不得要領;沒有具體敘述行不行?也不行,那樣文章便會流於空泛,文章隻有些條條、概念,而沒有具體內容,讀者便不愛讀。因此,寫文章時應圍繞中心做到有詳有略,詳略得當,才會有較好的表達效果。
(4)敘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