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指 示

一、指示的含義及特點

指示是對下級機關布置工作,闡明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措施等使用的一種公文。

指示雖與命令、決定一樣,也具有很強的權威性和約束力,但也有一些差異。

1.命令隻能由國家行政領導機關或領導人使用,而指示則是縣以上的黨政機關或個人都能行文,使用範圍較命令要廣。

2.命令、決定具有很強的法律效應,要求下級必須嚴格遵照執行;而指示則既有法規性質,又有指導性質,原則上要求貫徹執行,但也允許在執行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變通。

3.指示一般對下級工作具有很強的指導作用,它不但講工作原則,還講方法、措施等;而命令、決定則很少對工作作具體指導,多是原則性部署。

二、指示的一般寫法

指示的正文可長可短,既可是三言兩語的點撥式短篇,也可是長篇大論,寫法比較靈活。但不論長短,指示的正文一般由指示原由、內容及執行要求三個部分組成。

1.指示原由。主要寫明指示的原因、根據或目的,在這部分通常要說明作指示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以引起下級機關的高度重視。

2.指示的內容。這是指示的主體部分,包括工作任務、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具體措施和方法等內容。逐條分析,常采用分條方式寫,使下級能迅速明白應該做什麼、怎麼做。

對下級工作的指導主要在這部分體現,因此無論是布置任務,還是提出措施,都應符合實際情況,做到既具體明確,又切實可行,不能脫離實際瞎指揮。

3.執行要求。實際上是對執行指示的具體要求。作為實際指示的保證,它是指示內容的延續與補充。其要求都是針對所發指示提出來的,此項既可單獨用一段表述,也可在指示內容後與之並列寫出。

例文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認真做好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

(1982年2月28日)

人口普查,是查清我國國情、國力的一項重要工作,準確地掌握我國人口的分布及構成情況,對於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更好地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安排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製定人口政策和規劃,具有重大意義。為此。中共中央、國務院1980年6月決定,1982年7月1日進行全國第三次人口普查,一年多來,各省、市、自治區和各部門共同努力,做了大量準備工作,是有效的,國務院已批準頒發了《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辦法》。為了高質量地完成這次普查任務,特作如下指示:

一、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

二、各級黨委宣傳部門要對人口普查的宣傳工作做出統一安排,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動員……

三、切實做好普查人員的選調和培訓工作……

四、節約辦普查……

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在10億人口這樣一個大國進行人口普查,從我國的曆史來說,規模之大是空前的,我們的工作不僅為全國人民所關心,而且為世界人士所矚目。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有計劃、有步驟、高標準、嚴要求地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勝利完成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任務。

第二節 公告、通告

一、公告、通告的含義和作用

公告的發布者一般是國家立法機關或行政領導機關,具有較強的權威性,有些還有強製性。公告的受文者十分廣泛而籠統,行文關係不十分明確,原則上可以稱為下行文。

通告的發布者通常是國家機關中的業務(職能>部門,也可以是基層單位、群眾團體。行文關係既可以是下行文,也可以是平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