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通 知

一、通知的含義及特點

通知是機關單位向特定的受文對象告知有關事項的曉諭性公文。它具有下列三個特點:

1.適用範圍的廣泛性。在所有的公文中,通知的適用範圍最為廣泛,上至高層機關,下至基層單位;大到全國範圍內的重大安排,小到一個單位內部告知一般事項,都可以用通知行文。

2.文體功用的曉諭性。通知總是有所告曉,有所要求,即包括“曉”和“諭”兩重功用,或告訴人們有關事項,或要求辦理,遵照執行。

3.知照事項的時間性。在所有的公文中,通知的時間性最強,通知事項或要求辦理的事情,往往都有很強的時間要求,即使是規定性通知,也不像其他規範性文件具有較長期的時效。

通知是一種使用範圍較廣的公文。從內容性質上看,可分為批示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一般事務性通知和會議通知四種。

二、通知的寫法

通知一般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落款和日期構成。

1.標題:通知標題一般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三部分組成。有的還要根據具體情況寫明“聯合通知”、“緊急通知”、“重要通知”、“補充通知”等。非正式文件處理的一般性通知,標題可直接標出文種。

2.主送機關:在標題下、正文前頂格寫受文的單位或個人。

3.正文:通知正文包括通知的緣由、通知事項、通知要求二三部分。不同種類的通知其正文的寫作有所不同。

發布性通知的正文一般很簡短,寫明發布的意義和目的,提出執行的要求。如果在題目和正文中已指明所發布的文件名稱,也可在正文後不再注“附件”的字樣,直接將所發布的文件附在通知後即可。

指示性通知的正文包括兩部分,開頭部分寫明通知的緣由,可以寫當前存在的問題,發本通知的意義,也可以寫:“特發本通知”或“特通知如下”轉入通知的內容。通知的內容大多采用分條列項法,具體地提出要求和措施、辦法。指示性通知一般不單獨結尾,以正文的完結而結束。

會議通知的正文要具體全麵。一般包括:召開會議的機關、會議名稱、會議起止時間、地點、會議內容和任務、參加會議的人員範圍和人數、入場憑證、報到時間及地點、與會人員須攜帶的文件材料、其他要求事項等內容。

任免通知的正文比較簡單,隻要寫清楚決定任免的時間、機關、會議或依據文件,以及任免人員的具體職務就可以了。

一般性通知所涉及的事項比較具體。正文主要交代要辦什麼事,什麼時間完成和要求等,有的告訴受文單位一事項,以便工作聯係,不需辦理。

4.落款和日期

在正文右下方寫上發文機關名稱和發文日期。

一般地說,通知是下行文,不能向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發通知。但在實際工作中有時通知的事項不僅需要自己的下級單位知道,同時也需要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了解,通知送交上級機關和其他單位,而不必向他們另發通知。

寫通知一忌噦嗦,二忌條理不清,三忌無謂的客套寒暄。通知是一種簡示明確的公文,決不能用寫私函的方式來寫通知。

例文

××地區行政公署辦公室通知

各縣(市)人民政府:

經行署領導研究決定,定於×月×日在行署召開各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會議三天,傳達省政府關於公文處理的有關指示,請各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一人參加。

××××年×月×日(蓋公章)

第二節 通報

一、通報的含義

通報是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把工作情況、經驗教訓、好壞典型事例以及具有典範、指導、教育、警戒意義的事件通知所屬下級單位的公文文種。

二、通報的種類

1.表彰性通報。用於表揚先進人物和先進集體的事跡,總結成功的經驗,宣傳好的典型,樹立榜樣,推動工作。這類通報篇幅通常較長,可以分節敘述通報的主要內容和目的。正文一般由通報事由、通報事項和總結出來的經驗以及表彰決定等部分組成,有時也有對受文者的原則要求。

2.批評性通報。用於批評錯誤,通報事故或反麵典型,歸納教訓,教育他人引以為戒的通報,稱為批評性通報。這類通報的正文結構同表彰性通報相似,但通常通報事項的具體敘述較略,內容以議論為主,突出結論和對受文者的要求。

3.事項性通報。這類通報一般在傳達情況、溝通消息、互通情報時使用。又分專題通報和綜合通報兩種。專題通報是指就一件事件、一個情況的演變過程進行概括和敘述。綜合通報則是就幾個方麵情況或一段時間形勢發展的概括和分析。這類通報的撰寫比較靈活,關鍵要抓住重點,突出本質。這類通報注重對開展工作的指導或提供參考的作用,一般不下結論,隻是以事實說明問題。

三、通報的寫法

1.表彰和批評通報的寫法

表彰和批評的通報,都是通過對典型事例的通報達到教育人的目的。通報的正文一般包括通報緣由、事實、分析評價、決定和經驗教訓等幾個部分。

①通報緣由。在較長的通報開頭,往往用幾句話概括通報的核心內容,一般寫事件主要結果和對事件的總評價。這部分文字要精煉,避免與下文重複。較短通報一般沒有這部分,直接寫通報事實。

②通報事實。這部分要重點寫清先進或錯誤的主要人員、主要事實經過、情節、結果及有關數據。

③對事實進行實質性分析評價。是對事件的認識,要指出其先進性和錯誤的性質,對人或事作出中肯評價,便於人們認識和領會通報的精神。在分析、評價的基礎上提出對事實的處理意見,先進的如何表揚、錯誤的怎樣處罰,都應有明確的意見安排。

④分析從典型事例中應學習的經驗和吸取的教訓,由典型引申到普遍最後針對現實提出一般性要求或號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