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代初期的文學實踐與同時期興起的“人道主義討論”有著緊密的關係,人們往往也往往把1980年代初期的文學文化思潮直接歸結為“人道主義”思潮。

福柯認為“人道主義”(Humanism)“是一個主題或者更是一組超越時間、在歐洲社會的一些場合一直重複出現的主題;這些主題總是與價值判斷聯結在一起,在內容上,以及在它們一直保存的價值上明顯地有巨大的變化”

但個人主義顯然不能和人道主義等同。

在“五四”時期,新文學的倡導者就已經對人道主義和個人主義的一些根本區別有清醒的認識。在1918年5月,《新青年》出“易卜生專號”時胡適寫了《易卜生主義》一文:“在那篇文章裏,我借易卜生的話來介紹當時我們新青年新一班人共同信仰的‘健全的個人主義’。”

周作人《人的文學》裏所倡導的“人道主義”思想,更準確的說法是一種個人主義思想。在文章的開篇,他即明確宣布:“我們現在應該提倡的新文學,簡單地說一句,是‘人的文學’。應該排斥的,便是反對的非人的文學”。周作人所說的“人的文學”顯然主要不是指“悲天憫人”或“博施濟眾”的“人道主義”,實際上,他非常清醒地借用了“個人”和“人類”這對概念來說明他的“個人主義的人間本位主義”,以此區別於所謂“悲天憫人”或“博施濟眾”的“人道主義”。對此,周作人說:“我說的人道主義是從個人做起。要講人道,愛人類,便須先使自己有人的資格,占得人的位置。”因此,周作人說他的“人道主義”(“個人主義的人間本位主義”)倡導的是“一種利己而又利他,利他即是利己的生活”。顯然,胡適所認同的以及周作人所倡導的“人的文學”就是一種以個人主義為思想根基的文學。

魯迅對個人主義與人道主義的區別也有清醒認識。

指出“五四”新文學倡導者們關於個人主義與人道主義的這種區別的清醒認識是很有必要的。從理論上看,個人主義假如沒有雨果、托爾斯泰式的人間關懷,那麼其胸懷其悲憫就沒有了比大海、比天空更廣闊的博大和浩瀚。但人道主義假如沒有以生命個體的獨立與自由為指歸的個人主義思想為核心,那麼就會喪失人道主義的精神地基,連同其深邃的心靈底蘊,從而很可能會流落到後來諸如革命文學、大眾文學、工農兵文學甚至文革時期的陰謀文學之類的“聽命文學”和“服務文學”上去,致使其對人間的悲憫關懷,變成了與其截然相反的一種泯滅個人心靈自由與人性的冠冕堂皇的說法。文學被用於話語暴動,越來越服從革命或者集體利益的需要(美其名曰為了大多數人)和革命的需要,然後再發展成為權力話語的附庸,這是中國新文學史上最為慘痛的一個教訓。也就是說,從個人主義出發,實際上能夠很好地堅持人道主義的思想立場,而一旦在人道主義裏麵排除個人主義思想,則有可能走到人道主義的反麵去。實際上,無論是從學理上還是從人道主義思想的曆史發展看來,一切健全的人道主義必須是以承認個人價值、個人尊嚴、個人權利為基礎的。

同樣,指出1980年代“人道主義”話語與個人主義話語的區別與聯係對深入認識1980年代初期“人道主義討論”中的人道主義話語和1980年代初期文學實踐中的個人主義話語都有重要意義。正是在1980年代初期“人道主義討論”中被“拒斥”的個人主義觀念(如“抽象人性”、個性擴張、個人奮鬥以實現個人價值等)在同期的“潘曉討論”中成為了討論的主角,而且它們實際上也成了主宰1980年代文學走向“個人化”的1990年代文學的關鍵因素。在此,觀念史和文學史上演了一種壓抑過甚而致反彈出格的活報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