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二章(2 / 3)

“你——”她眯起了眼,想要努力看清楚仇人的長相,奈何視力太差,隻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一個輪廓。他是個男人,而且個子很高,足足高出她一個頭,還戴著一頂大大的帽子遮住了大半張臉。

“你的眼鏡碎了。”他淡淡地開口說出事實。

“我知道。”

“而我不是故意的。”

“我也知道。”她更知道這地方一定跟她犯衝。不但讓她被壓得一嘴巴都是灰,還讓她的眼鏡終於得以結束使命,回歸自然。

“我會賠你一副眼鏡。”他建議。畢竟理虧在他。如果他有看清楚前方的話,就不會絆倒在她的身上,更不會把她的眼鏡給踩碎。該負的責任他還是會負起來的。

她理所當然地點著頭,“你當然得賠!”

這個女孩——實在是不可愛。雖然她長得還勉強可以入眼,但性格還有待商榷。南宮拓文在心裏暗暗想。

“那……”他話才說了一個字,就被她打斷。

“我的眼鏡買來是二百六十八元,用了五年,每年折舊率是10%,所以,你總共要賠我五百元。”“應該是賠你一百三十四元。”她的眼鏡買來也不過是二百六十八元。怎麼會漲到五百元。

“總還得包括我的精神損失費和感情損失費吧。”她說出加錢的理由。攤出右手準備拿錢。

這算是變相的敲詐吧。南宮拓文看著眼前攤出的小手,對於她的東拉西扯感到好笑,“我沒帶錢。”

“沒錢。”丁思菱的聲音瞬間提高了八度。他沒帶錢,那她剛才和他說的算什麼,“你說過要賠我眼鏡的。”

“對,所以你明天照著這個地址來找我。”南宮拓文抽出一張名片,在名片的背後寫下一行地址遞給丁思菱。由於身邊沒帶錢,隻好讓她明天來找他了。

還要勞動她的兩條腿,好麻煩呐。不過該拿的還是得拿。丁思菱接過名片,湊到眼前仔細地看著,白底的名片上簡單地印著南宮拓文四個黑體大字,在名字之下則是一排小字:華氏影視傳媒公司。咦,華氏影視傳媒公司,好像是煒羽所屬的公司。“你是演唱會的工作人員嗎?”她問。

“算是吧。”畢竟他在台上又唱又跳了三個小時,“對了,你的眼睛度數很深嗎?”他這時才覺得奇怪,眼前的女孩似乎並沒有認出他。即使他改裝過了,但眼尖的歌迷還是會認出來的吧。

“近視750度。”她沒好氣地回答道。他那“幹淨利落”的一腳使她現在看什麼東西都是霧茫茫的。

好深的度數。“你現在看得清嗎?”

廢話,“當然看不清。”

“不如我送你回去吧。”話就這麼說出了口,同時震住了兩人。

雖然南宮拓文被自己所說的話嚇了一跳,但是仔細想想還是歸咎為自己太過偉大的良心在作祟——這自然跟眼前這個不可愛的小女生沒有半點關係。

“不要,我自己會坐公車回去。”又不是傻子!不可愛的女生斷然否決了他的提議。盡管她也想早點回到家裏,但對陌生人該有的警惕她還是有的,她可不想為了省時間輕鬆回家和買個教訓嚐嚐。

“你不要?!”他盯著她,難得他好心提議送她回去,她居然還不要!要知道有多少女人想要坐上他的車卻沒有成功,“為什麼?”好奇,純粹隻是好奇——

“因為——現在歹徒、強盜那麼多,誰知道會不會就讓我碰上一個。”父親可是從小就教育她不要隨便上陌生人的車。

“你說我是歹徒?”他有些動怒,漂亮的藍眼睛眯了起來。被人這麼侮辱,如果她是個男人,他一定會找他單挑。

“我沒說,你自己要承認我也沒有辦法哦。”丁思菱閑閑地說道,邁腳向著公車站的方向走去。“站住。”他一把抓住她的手,“我一定要送你回去。”他卯起來了。本來她不要他送正合他意,可她說出來的話顯然刺激到了從來不知道什麼叫做失敗的男人。

丁思菱不耐煩地轉過身,看著被抓住的手,“這位先生,你這樣我可以告你非禮的。”

“非禮!”聲音驟然提高。南宮拓文簡直要氣炸了,能讓他情緒失控的人、事、物少得可憐,而她就占一個位子,“我會非禮你?”多少美女他都不屑一顧,豈會看上她這棵青澀的小豆苗!

“如果不是的話,那麻煩你鬆開手。”

他看著她,而後一言不發地拉著她的手朝著他的車走去。

“喂,你放手!”她是要他鬆手,可沒要他拖著她走。唔,手被拽得好緊,讓她想掰都掰不開。

他走到車前,打開車門,一把把她塞進車內。

好痛,她是人,不是東西,沒道理像個沙包似的被他塞進來。“你要幹……”

“閉嘴。”他冷冷地吐出了兩個字,發動了引擎。

她該不會真的碰上了歹徒吧?

“地址?”南宮拓文拚命地壓製著自己的火氣。

“嘎?什麼地址?”她莫名。

“你、家、的、地、址。”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一字一句地說。

他要她家的地址!“喂,你別想要綁架我,我家沒錢交贖金。”她是堂堂警局局長的女兒,卻淪落到被綁架的命運。神啊!你死到哪裏去了?

綁架她?南宮拓文的臉皮明顯地抽搐了一下,“我隻是要送你回家,至於綁架你?哼哼,我沒興趣。”

那她是不會被綁架的嘍!丁思菱長籲了一口氣,報出了住址。不過——“你的‘哼哼’是什麼意思?”她問。

“哼哼就是哼哼。”他雙手搭著方向盤,看著前方。無意與她多說。

不說就算了。丁思菱把視線調向窗外,揉著發疼的手腕自言自語地道:“可可一定是去追煒羽了,真想不通,煒羽有那麼好嗎,值得那麼多人去追?”

她的自言自語引起了他的注意,“煒羽?你也是看煒羽演唱會的?”他在旁邊接口道。會在這裏出現,應該是來看他的演唱會的吧。

“不,我是被朋友拖來的,她沒買到門票,我隻好陪她在場外站了三個多小時。”也讓她的“玉腿”快要報廢了。

“那你的朋友呢?”

“跑去追煒羽了。”她決定明天絕對要回學校好好“感謝”可可一番。

去追他的替身了。他了然地撇了撇嘴,“你呢?怎麼沒去追?”

“我又不喜歡他,幹嗎去追?”她給了他一記白眼。

“你討厭他?”他詫異。

“不,隻是感覺一般而已,不討厭,卻也說不上喜歡。”

“你——很特別。”第一次有女孩當著他的麵說對他沒感覺——即使她並沒有看清楚他是誰。

“特別?是現實和理性吧。反正像我這種平凡人和那些大明星是不會扯上什麼關係,也就犯不著去喜歡或討厭對方。”她實話實說道。並不是說她不會去欣賞這些明星,畢竟俊男美女人人愛看,隻是她對追星這方麵一向比較有尺度,不會去盲目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