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河豚藏凶險
桃花初放,春江水暖,正是捕撈河豚和品嚐河豚的好時候。從古至今,烹製好的河豚被視為酒宴上的美味佳肴,沒有人想舍棄這天賜的口福。
河豚體圓呈筒形,牙床愈合成牙板,有背鰭一個,沒有腹鰭。“河豚魚,一名鮭,立春出於江中,盛於二月。無頰無鱗,口目能開及作聲,凡腹子、目、精、脊血有毒”(《明嘉靖江陰縣誌》)。有毒的部分,按傳統的說法,為肝、魚子、眼睛、脊血、腸雜。一旦不慎,食之便有生命危險。
於是,在剖殺、製作時,對於烹飪師來說,就有不少禁忌。中央電視台曾播一檔談烹飪的節目中,由一位揚州名飯館的老師傅,現場操作並講解。剖殺河豚後,忌衝洗魚血不淨,反複衝洗後還要掛起來將水氣晾幹;腹中有魚子的,一定要剔除幹淨,不能有絲毫遺留;殺了多少尾河豚,幾雌幾雄,要清點魚肝、魚眼的數目,絕不可以馬虎,若數目不符,必須細細檢查,並收集在一起;有毒的部分要包裹好,在特定的地方予以深埋。在烹飪中,鋪油燒,以酒代水(不另加水),先入魚白,再入皮,再下骨,再下肉,依次倒入鍋中,最重要的一條,必須煮得透熟,不能夾生。魚熟入盆,不能立即端到酒席上去,烹飪師先舀湯品嚐,自感無異常反應,才能由服務員端上桌。
而請人吃河豚的東道主,當這道菜上桌後,首先自嚐,數分鍾後,一切正常了,客人才可動筷子以品。主人決不說“請吃河豚”這類的話,更不殷勤地給客人敬菜,這叫“請吃河豚不說‘請’,各人凶險自擔承”。凡請吃河豚,主人不備酒,以免出了事,分不清是酒的原因還是河豚的問題,這樣責任就劃分清楚了。客人好酒者,可自帶,主人決不幹涉。沒吃完的河豚,一般不打包帶走,統一由飯館進行處理。
我曾叩訪江浙一些地方,因“正是河豚欲上時”(宋·蘇東坡《惠崇春江晚景》),主人熱情地請吃河豚。在去吃河豚之前,主人很中肯地告知吃河豚的規矩和潛在的危險,聲明吃與不吃悉聽尊便;還說想喝酒的可自帶酒去,等等。到了用餐時,主人及客人都遵囑操持。至今我還記得當時的感受,既朵頤大快,又膽戰心驚;吃完了,平安無事,這才怡然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