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白的聲音在她的耳邊,低低的:“是,我知道。”
“不,你不知道,你怎麼能可會知道?”
“我知道,因為那天晚上我也夢到比比了。她說,之白你不能離開姐姐的,你知道的,她隻剩下你了。你如果離開了她,她一個人該怎麼辦?”他輕輕擦拭著她臉上的淚,“哲哲,你看,連比比都不許我再離開你呢。所以哲哲,你再也沒有理由將我從你身邊推開了。”
當初認為一輩子也不可能的事情,現在卻將當初的不可能轉化成了完全的可能。峰回路轉的事情有時候就是這樣的奇妙,意想不到,也稍縱即逝,抓住了即是永恒。
陳靜哲在考慮著該怎樣把她與之白的事情說與宋氏夫婦知道,卻不擔心他們接不接受的問題。
之白笑,“我們的事情,他們早就知道了。”
陳靜哲揚了揚眉梢,她可從未跟他們提過隻字片語。
之白說:“就算我們不提他們也一樣知道,你忘了他們都是什麼人啦?特別是我爸,你別看他不常回家,但我們的一舉一動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否則你以為為什麼我們都到這個年紀了,他們卻從未催過你或我有關成家的問題?按說,他們早該急了。”
陳靜哲當然是屬於一點即透的人,這些事情,之白不需要說得太多,她心裏自然也就都明白了。那麼看來這段時間又要排一下時間,回一趟C市了。
“之白,你為什麼喜歡我?”
陳靜哲,永遠改不了的商人本性,錙銖必較。一個人喜歡一樣東西,總要有喜歡的理由的,哪怕是人也不例外。找到自己被需要的理由後,才會心安理得地接受。
之白想了很久,才搖頭,“不知道。”
找不到喜歡的理由,但喜歡卻是實實在在的。似乎有一句很俗爛的話,是這樣說的:喜歡一個人需要理由嗎?不需要嗎?需要嗎?不需要。
喜歡一個人不需要理由。真的不需要,隻要喜歡就足夠了。
陳靜哲這個人啊。之白笑。別人都說,陳靜哲為人薄情霸道蠻橫專製,剛毅果敢機敏練達,不近人情自以為是……集所有女人身上所沒有的缺點於一身。是的,沒有錯,這就是陳靜哲,從小就這樣,改不了的性子。可是有什麼辦法呢,他宋之白就是喜歡陳靜哲,從小就喜歡。沒有理由的喜歡。
之白說:“哲哲,我隻希望能讓你幸福。不管你是滿心歡喜,還是累了想休息,隻要你回頭看,就會發現,我一直都在你身邊。”
他是這麼說,而這麼些年他也是確確實實是這麼做的。曾經,陳靜哲以為這樣的感情她這一生都無法承受。現在當她放開了心試著接受的時候才發現,原來要承受並不難,隻要回以相同的愛,她和他,都可以做到真正的幸福。
之白還說:“第一次叫你‘哲哲’,我發現其實遠遠要比叫你‘姐姐’更加的讓我愉悅。隻是那個時候卻怎麼也沒有發現這種感情的轉變。”
少年時代,對那個年長他兩歲的少女一點點地傾心,看著她故作堅強卻脆弱的臉,那一夜她聲嘶力竭地大哭,第一次知道了什麼叫做心疼。第一次發誓要保護的,並不是那個美麗單純善良的妹妹,而這個生性淡漠涼薄的女孩子。
在靜比的墓前,陳靜哲放了整整一大箱的各種水晶飾品。粉色的、白色的、紫色的、藍色的……各式各樣,在暖春的陽光下,折射著燦爛奪目的光芒。
她抬頭看著天空,陽光有些刺眼,但這並不妨礙天空的蔚藍,眯起雙眼。想起不記得曾在哪裏看到過的一句詩:天這樣藍,樹這樣綠,生活原來可以。
從十八歲,到現在為止,她的天空從來不曾真正地放晴過,也曾悲哀地怨天恨地。可是今天抬頭看著天空中的太陽,心裏麵所有的怨懟與委屈統統煙消雲散。十多年,卻隻感覺像是做了一場海市蜃樓極荒謬的夢,夢醒後,一切依舊美好如初。
隻是卻再也沒有了那個總是跟著她“姐姐,姐姐”地叫她的那個小小的女孩子了。
之白輕輕握起她的手。她側頭看向他,看到他彎起嘴角對著她笑。
“比比在看著我們呢。”
她回他一個微微的笑。沒有錯,比比正在看著他們呢。
微風輕輕地吹過來,帶來隔壁墓碑旁百合花的香味還混雜著菊花的清香。空氣很好。但是比比不喜歡百合或菊花,她喜歡滿天星,那種小小的花,不見其嬌媚,卻依然能開得燦爛,星星點點的,竟真的像是滿天的星光一般。
她想,她以後的家裏麵,要多種一些滿天星的。大院裏麵母親曾親手種的那些盆栽還是由她親手打理的好。流水無情草木春,那些綠色的植物,以它自己頑強的生命力一直欣欣向榮地生長著,以它自己的方式生生不息,卻是身為人類的她無論如何都做不到的。
她低頭看著她與之白緊緊相牽的手,將頭靠在他的胸前。她與他糾糾纏纏十多年,如今牽手,卻是無論如何也再不要放開。人世彎曲艱難,若從此以後能與他,笑望花開,看細水長流,一生安穩到老,做這一世的平凡夫妻,便也是此生別無所求。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