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十一章 離別在即(1 / 3)

君莫惜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躺在潔白的榻榻米上,耳邊是樹葉的嘩啦啦啦響,手臂上是跳躍的斑駁陽光。

眼睛腫脹,頭痛欲裂,全身似散了架。

撐著身子坐起來,看到地上散落著他的禮服、領結、褲子、襪子、鞋,他的襯衣蓋在她身上,而她身上則從脖頸到小腹是一路的青痕,青痕上有層清涼的綠膏,該是某人先兵後禮的傑作。

想起前一晚的羞恥,眼淚立刻掉下來,抬指拭淚時,臉頰被指上的什麼東西擦了一下,放下手才發現中指上套著一枚戒指,簡潔流暢的鉑金圓環,沒有鑲鑽,也沒有任何多餘的裝飾,符合他一貫的風格。

“戒指在人在,戒指亡人亡。”

嗬,她現在這樣和亡不亡又有什麼區別?

用力地泄憤地想將戒指拔下來,可它套得那麼牢,皮都褪了,它仍紋絲不動,似已嵌入骨肉血脈相連。

“啊——”

她頹敗地躺回榻榻米,捂著耳朵發泄地尖叫,聲嘶力竭。

尖叫聲驚動了落在枝頭小憩的麻雀,呼啦啦成群飛上了天空。

呼哧呼哧喘過一陣氣,君莫惜扯過搭在窗欞上的小禮裙,快速穿上身,披著襯衣,赤著腳爬下了樹屋。

她的鞋早不知丟在了那個角落,如果沿途尋找,勢必會被老宅的人發現,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繞一條遠道,沿著星星湖,摸回家整理儀容。

接近正午的陽光白花花的熱辣炙人,腳下的草地帶著熱烘烘的潮濕,她像小偷一樣,鬼鬼祟祟地借著林木的遮擋,躲開可以進入老宅視野的方位,奔向星星湖。

到了湖邊,蹲下身胡亂洗了把臉,起身時,湖裏突然躥出隻胳膊捉住了她的腳踝,隨著“啊”一聲驚叫,人就被拖下了水。

驚魂未定時,他的頭從水裏冒了出來,一手托著她的腰,一手撩了撩水淋淋的發,然後用濕漉漉的唇飛快地親了親她的臉頰,眼中笑意盎然。

“早。”

這樣的早安禮,可真是動人心魄別出心裁,君莫惜掀掀嘴唇,無語。

“不想理我?”

他笑笑地問,脾氣很好的樣子,可這樣子卻令君莫惜心中一緊,她立刻警戒地望向他,防備的表情一覽無遺。

“看來,我在你眼中,真的是一個相當惡劣的人啊。”

他仍笑笑的,略帶自嘲地勾著嘴角,滴著水的手指撫過她的眉,她下意識閉上眼,他的手掌隨之貼上她的額頭,很快地,“嘩啦”一片水響,她的身子就被從水裏托了上去,再睜眼時,他已皺著眉一臉不悅地撐著湖岸躍出了水麵。

“發燒了怎麼不告訴我?”

嗬,你又哪裏有給人說話的機會?

君莫惜掀掀嘴唇,斜他一眼,仍是無語。

當他重新將她抱在懷裏往老宅方向行走,她才想到反抗和掙紮。

他們現在這樣,渾身濕淋淋的,一個穿著平角內褲,一個穿著他的襯衣,無論是何種理由,看在他人眼中都是不尋常的曖昧,這要是走回去,就算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雖然說事實上他們老早就不清不楚,可是她現在不要這樣去揭露真相。

力氣似在瞬間又回到了體內,她不屈不撓地捶打他阻止他往老宅方向移動,可他一意孤行,再疼也不撒手。

四年前,他應她的請求談了一場地下戀愛,他要是再傻到犯一次同樣的錯誤,那他可就真是太不長進了。

這一次,他要昭告天下,一切做在明處,讓每個人都知道她愛他,讓她想賴都賴不掉想逃都逃不了。

嗬,她怕被看見,他可不怕,最好是每個人都看見,這樣就沒有男人想或者敢招惹她,這樣的好事,他歡迎都來不及,怎麼可能讓她稱心如意地去規避?

看來,懷中的人兒還沒搞清楚狀況呢,這一次,他勢在必得,無人可擋。

反抗無效的君莫惜隻好裝死,把臉全部埋進他胸膛,企圖留一個沒麵孔的背影蒙混過關。

“阿寶?少爺?阿寶!阿寶怎麼了?發生什麼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