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馬特夫人把布朗帶到客廳,兩人麵對麵坐下。德馬特夫人說:“我得感謝你,是你點破了我丈夫陰謀裏的破綻!
“你說什麼?” “對,是那隻手槍!”
“如果他先殺了我,警察很快就可以順藤摸瓜地抓到他。因為他用的是把沒登記的手搶,手槍上的防鏽護槍油的痕跡會留在我的太陽穴上。如果你先向我開槍,我的太陽穴上就不會有槍油!”
德馬特夫人講完這些話,得意地笑了,又說:“我領您去看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場景!”
兩人一前一後,踏進了德馬特的臥室。
在綠色的地毯上有一攤還沒有幹涸的血跡,德馬特臥麵躺在沙發裏,鮮血從胸口朝外慢慢地淌著。
德馬特夫人用戴著手套的手輕輕拍拍他的臉,然後,又溫柔地吻了他一口。
布朗恍惚如夢,他聽到德馬特夫人清晰而又遙遠的聲音:
“傻瓜,製定了這麼天才的計劃,用不上豈不可惜?何況我丈夫又買了高額人壽保險。這一切都將歸我所有……布朗先生,我想這段故事應該改成,我去二樓取麵包時,我丈夫在與您激烈爭吵時被您開槍打死。警察不會在你的太陽穴上發現護槍油,因此,警方也不能不相信我的說法……”
後麵的話淹沒在一聲疾如閃電的槍擊聲中。剛剛獲得輕鬆和快意,沒有感到恐懼和危險的布朗隨著這槍聲走進了天國。
德馬特夫人輕輕地掩上了布朗死不肯瞑目的雙眼。拿起了電話:“喂,警察局嗎?……”
18物證的破綻
唐朝某日,細雨蒙蒙,潤物如酥。夜幕籠罩著長安城。忽然,從沉沉黑夜中刺出一道閃光,隻聽見從一間民宅裏傳出一個女人的淒厲的叫聲。人們尋聲趕去,隻見這家房門大開,屋子裏一片黑漆。點燈一照,人們不由得嚇了一大跳:地上赫然躺著一具血淋淋的女屍。
死者是這家媳婦賀氏,年約28歲。因丈夫範小山常年在外販賣毛筆,所以家中隻剩下她一人獨守空房。今夜因何被殺?凶手到底是誰?有人清醒過來,慌忙報知知府大人。經過現場查看,差役在門後小院中發現一把小扇,報與知府大人。知府大人細細看了看小扇,隻見上麵題詩一首,字跡清晰秀美。下有一行小字,寫的是“蜚卿吳兄指正”。落款是“王晟”。這條重要線索立刻牽動了知府的注意力。可是王晟是誰?問遍差役卻無人知曉。扇子主人吳蜚卿這個名字大家都十分耳熟。他是長安城有名的富家子弟。此人平日裏行為放蕩,舉止輕狂。所以知府便認定是吳蜚卿殺人無疑。
於是,知府命人逮捕了吳蜚卿。幾次審問,他都拒不承認。那知府大怒,嚴刑拷打,可憐吳蜚卿熬不過板子屈打成招,招認了殺人的罪名。吳蜚卿料到自己必被處死,便囑咐他的妻子將家中所有的錢財,都用來救濟社會上孤獨無靠的人。凡是到他門前念上一千遍“阿彌陀佛”的,就贈送他一條棉褲。念一萬遍的,贈給他一件棉襖。於是,一時間乞丐滿門,念佛的聲音傳到十幾裏以外。因而吳家很快變得貧困不堪,隻有靠不斷變賣田產來支撐門戶。吳蜚卿暗地裏在獄中賄賂監獄看守,幫他購買毒藥,準備一死。
一天夜裏,吳蜚卿夢見神人對他說:“你不要死,自有賢人來救你。”他被驚醒之後,很久不能入睡。剛一閉上眼睛,神人又出現在麵前,耳邊還是這句話。他感到其中定有些奧妙,便不想尋死了。
過了不久,狄仁傑擔任了長安知府。一天,他正在衙中審閱判過的案件,當看到吳蜚卿的殺人案卷時,引起了他的思索。他向左右問道:
“吳蜚卿殺人有什麼確鑿的證據?”左右告之有扇為證,便拿出在現場拾到的那把扇子。狄仁傑接過扇子仔細看了一遍,然後問道:
“王晟是什麼人?”
堂下都說不知道。他又把案件審理的全部記錄細細看了一遍,立刻下令為吳蜚卿去掉死囚犯的刑具,把他從死牢轉移到一座庫房裏。範小山聞之不服上堂爭辯。狄仁傑怒問道:
“你是想隨便殺一個人了事呢,還是想找出原凶報殺妻之仇呢?”
大家懷疑狄仁傑偏袒吳蜚卿,但都不敢講話。隻見狄仁傑又發出一支傳訊犯人的竹簽,立刻拘捕了南門外杏花酒樓的老板。老板十分恐慌,他不知自己犯了什麼罪,戰戰兢兢地跪在堂前。狄仁傑問道:
“在你酒樓牆壁上有城內李秀的題詩。我來問你,這李秀是什麼人?他是什麼時候到你酒樓裏來的?”
老板回答說:
“去年秋天,有3位秀才在本店喝酒,醉後在牆上題了一首詩,但不知他們住在哪裏。誰叫李秀,小人也不知道。”
狄仁傑立刻派差役拘捕李秀。幾天後,把李秀押到府衙。狄仁傑一拍驚堂木,怒氣衝衝地喝道。
“李秀,你身為秀才,為什麼要蓄意殺人?”
李秀一聽十分驚詫,連連叩頭說:
“大人,萬萬沒有此事。”
狄仁傑把扇子扔到堂下,叫李秀自己去看。並質問道:
“這詩明明是你所寫,為什麼假冒王晟之名?”
李秀仔細看完詩扇,回答說:
“大人,此詩確實是小人所作,但這字實在不是小人所寫。”狄仁傑說:
“能知道你這首詩的,必然是你的朋友,你仔細看看,是你哪個朋友寫的?”李秀又拿起扇子細細看了一會兒,回答說:
“大人,看筆跡好像是王佐寫的。那天他也在酒樓同我一起喝酒。”
於是,狄仁傑立即派差役逮捕了王佐。捉到之後,狄仁傑又像審問李秀一樣,將王佐從頭到尾細細審問了一遍。王佐當即供出一條新的線索,他說:
“這字是城內皮貨商人張成求我寫的。他說王晟是他的表哥。”
聽到這裏,狄仁傑不由得心頭一動:“凶手就是張成!”立刻將張成押到,升堂一審,在人證物證麵前,他隻好低頭認罪。於是,這起強奸未遂殺人案,到此終於真相大白。
原來,3月前的一天,張成到巷內找人,偶然看見賀氏。見她容貌俊美,舉止風流,不由垂涎三尺。有心上前挑逗,又怕女子不從。回家之後,心生一計:不如借吳蜚卿輕薄之名,達到占有美女賀氏的目的。於是,他買了一把小扇,求王佐在扇上題詩一首。再用後麵的一行落款,造成扇主人是吳蜚卿的假相。一切準備妥當,張成暗想,帶著這把小扇去找賀氏,如果勾搭成了,就自報真名;如果不成,就冒充吳蜚卿。當時他並未打算殺害賀氏。主意拿定之後,再尋一個陰雨連綿的夜晚,他帶著小扇,翻牆進入範家。賀氏剛剛睡下,聽到聲音立刻爬起來。因為丈夫經常不在家,所以她身邊準備了一把短刀以便防身。聽到聲音,她帶著短刀去開門。開門後見不是丈夫,又見張成不懷好意,便用左手抓住張成的衣服,右手操刀自衛。張成見此情況,心裏害怕,連忙伸手奪刀。賀氏一邊死死抓住張成不放,一邊大聲呼救。張成見勢不好,更加慌亂,拚命奪過短刀,一刀殺了賀氏。然後,扔掉扇子匆匆逃走。
如今,這個夜闖民宅的殺人凶手終於落網了!屈打成招,一朝昭雪。長安百姓,無不稱讚狄大人的英明。這時,吳蜚卿才悟出夢中神人所說的。然而,人們始終不解狄仁傑破案的奧妙。後來,有一位士紳找個機會向狄仁傑請教此事。狄仁傑笑了笑,說:
“這件冤案很容易弄清。仔細查閱原來的審訊記錄,可以看到賀氏被殺的時間是4月上旬。那天夜裏陰雨連綿,天氣還有些寒冷,根本用不著扇子。何況他是偷偷摸摸來做歹事,又怎能在緊張匆忙的時刻,反倒帶上這種東西來自找麻煩呢?可見,殺人凶手是想用這把扇子嫁禍於人,這是其一。扇子上的書畫題款,一般上款隻題名字,不寫姓。而這把扇子,連名帶姓全部題在上邊,這分明是有意轉移視線,以假亂真,這是其二。我來長安那天,曾在南門外杏花酒樓避雨,偶然看見了牆上的題詩。這次見扇麵上的題詩與酒樓上的詩十分相似,所以我猜想此事與李秀有關,這是其三。果然,順藤摸瓜找到了原凶。”
19緊閉屋門的殺人現場
10年前,我就要同經理的女兒結婚了,這一晚我來到她父母為我們買的新房裏,並在這裏過夜。
夜裏12點左右,大門的門鈴響了。這麼晚了誰還會來呢?我覺得奇怪,打開門一看,站在門外的是被自己甩了有3個月的女招待美江子。
“房子不錯啊,怪不得把我甩了。”美江子譏諷地說。
“咱們已經分手了,說這些還有什麼用?如果你是來敲詐我的,就請回吧!”
“你……那好吧,還是讓我直接跟你的未婚妻說去吧!”
讓她這麼一威脅,我害怕了。如果讓未婚妻知道了我和她的關係就糟了。無奈,我隻好將美江子讓到臥室。
“好啦,有什麼話說吧。”
“我肚子裏懷上了你的孩子。”
“哼!你少來了,還不知道你懷得誰的野種?”
“你要認為我是撒謊可別後悔呀。同你分手後,我覺得身體不舒服,就去看了醫生,結果還是懷孕了。”
“那你快給我打掉,錢我來出。”
“那哪兒行啊,我還要好好生下來,到你結婚時,好送你個可愛的小寶貝作為禮物哩。”
“喂!你是成心想不讓我結婚吧!”
一時間,我的全身都震怒了。我抓起桌子上的銅花瓶,朝美江子的頭狠命地砸了過去。
當一切都平靜下來時,我傻眼了,但轉而又冷靜下來,開始考慮善後對策。
我將她的屍體用電梯運到地下停車場,放到我的車上扔到了郊外的公園。回到家後,我又將臥室仔細地清掃了一遍,生怕漏掉一根毛發什麼的。桌子和椅子上都留有她的指紋,我用毛巾將它擦去,就連大門的門把手也擦了擦,帶有血跡的花瓶也用水衝洗幹淨後放到櫃櫥裏藏了起來。這樣,就不會留下任何她來過這兒的證據了。
一切收拾停當之後,天都快亮了。不知道是害怕還是興奮,怎麼也睡不著,於是我吃了安眠藥睡了。
藥力發揮了作用,等我醒來時已是第二天下午了。
我正想煮一杯咖啡喝,大門那兒傳來了敲門聲。我想沒按門鈴急著敲門,肯定是誰有急事。打開門一看,門外站著兩個警察,其中一人從口袋中掏出證件給我看了看。另外一個人的胳膊上戴著“鑒定”的腕章。
據說美江子的屍體一大早就被發現了,在她的挎包中找到了寫著這兒公寓的住址和我名字的東西。
“昨晚,美江子來過這兒嗎?”刑警問道。
“沒有,我同她3個月前就分手了,此後一次也沒見過。”我矢口否認。 “你是在說謊,我們已經拿到了美江子來過這兒的證據。剛才,我們在敲門前已經檢查過了。”
“什麼!證據在哪?”
“你看,就是這兒。”鑒定員站在門外用手指了指。我一看大吃一驚。
原來是門鈴。
昨晚美江子是按門鈴進來的,我一時疏忽忘記擦掉了。
最終,我失去了經理的女兒。法院判我終身監禁,如今,已是第十個年頭了。
20凍魚引發破案線索
炎熱的夏天,太陽像隻燃燒的火爐,人都快要被烤幹了,個個顯得無精打采。而這個時候,探長恭介卻不得不四處奔跑,因為局長要求他到穀村公寓604室,到藤子大雄處了解案情。
一路上,來往行人很少,也許都躲到家裏吹空調去了,恭介開著自己的轎車,來到了大雄的寓所。
公寓管理員歪坐在會客室裏打瞌睡。恭介也不叫醒他,徑直走到樓梯口,電梯中沒有一個人,恭介走進電梯,電梯很快到了6樓。恭介輕輕敲了敲604號的房門,裏麵沒有反應。這家夥肯定睡著了。恭介於是握起拳頭重重地砸門,裏麵還是沒有聲音。
響聲驚醒了正在打瞌睡的公寓管理員,他吆喝道:“哪個在砸門?”
“我是探長恭介,請你幫我把他的門打開,我有要事找他。”
管理員十分不耐煩,卻無可耐何地上來了。
他們一起打開了大雄的門,恭介走在前麵,突然,他大聲叫了起來:“管理員!”
公寓管理員趕緊跑過來,看見大雄倒在朝院子的陽台上。恭介抱起大雄的頭,喊道:“大雄,你怎麼啦?快醒醒!”
不管恭介怎麼搖,大雄依舊閉著眼,毫無反應。
管理員說:“你別喊了,他已經死啦!”
恭介順著管理員的目光尋去,發現大雄的後腦勺被人重重打了一下,還能隱約看見傷痕。
恭介對管理員說:“你趕快去報警!”
10分鍾後,警察趕到了。恭介對助手簡單交待了幾句,就投入了現場偵破之中。
在大雄的身旁有個金魚缸被打碎了,幾條金魚已經死了,這魚缸原來是放在陽台的圓桌上麵,也許是大雄反抗凶手時撞翻在地後打碎的。
這陽台的排水性極好,仲夏的陽光直接照射著。
恭介自言自語道:“金魚缸灑落的水已經曬幹了,而掉在地上的金魚卻還沒幹透,這證明金魚缸打破的時間還不太長。如果已經好幾個鍾頭,在陽光直射下,小小的金魚一定會曬幹的。”
助手則卷看看手表,現在已經3點30分了,按照恭介的推測,凶手剛剛逃離現場不久。於是,把公寓管理員喊了過來。
“你兩點鍾左右,有沒有看見什麼陌生人出入?”
管理員搖搖頭,回答:“我一直在打瞌睡,沒在意。不過,大雄的弟弟是早上一起和大雄回來的,大約中午11點鍾才離開,我還跟他打了個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