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大學生品格教育的評價(1 / 3)

品格的養成,絕非一時一地之事,品格的塑造,可以說貫穿了一個人一生的整個生命過程。學校教育對人的品格養成具有重要意義,但學校教育卻不可能貫穿人的整個一生。人的品格是一個處於不斷變化中的結構體,它的形成受到個人、家庭、社會乃至曆史、文化等多方麵因素的影響,而與此同時,學校教育本身卻又是一個非永久性的時空存在,它隻存在於人生的特定階段,這就為品格教育的評價帶來了一係列問題:品格教育的評價是否應該以學校生活的結束為時間斷限?既然人的品格的形成是受包括家庭、社會等在內的多方麵的因素的影響,我們該如何確定教育因素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如果教育因素是可以評價的,那麼我們該如何去評價品格塑造過程中的其他非教育性的因素?除此之外,評價品格教育還涉及到一些具體的技術問題,比如,品格教育的評價真的可以量化麼?量化的標準是什麼?在進行評價時是否應該明確政治立場?在全球化的今天,是否還應該堅持民族的評價標準?等等。這些問題就簡單的方麵來講似乎僅僅是技術問題,但在深層次上來說,這些問題卻牽涉到了教育思想、教育製度、教育評價體係等各個方麵,能不能處理好這些問題,將決定我們的教育改革是否能夠成功順利地開展。下文將在吸收國內外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大學生品格教育的評價問題作出探討。

第一節 西方和港台地區的品格教育評價

西方的品格教育評價體係,以美國的品格教育評價體係為其代表。而美國的品格教育則主要由品格教育聯合會(the Character Education Partnership,簡稱CEP)推動和倡導。CEP依據品格教育專家的研究在上個世紀末提出了《有效品格教育的十一條原則》與《品格教育質量標準》,這些原則和標準較為全麵地體現了現代西方國家的教育觀念以及教育觀念的一般標準。下麵首先介紹《十一條原則》,《十一條原則》主要由湯姆利克納等人編訂,關於這十一條原則,上文已經有所說明,此處不再重複。

《品格教育質量標準》是在《有效品格教育的十一條原則》基礎上製訂的,其最初的版本是在1999年由品格教育聯合會與波士頓大學倫理與品格發展中心、全國學校藍帶獎勵計劃共同研製的。之後,《十一條原則》依據發展性教育的精神進行了修訂,對品格教育的指導更加明晰,《標準》在2003年也進行了修訂。《標準》製訂的基本出發點是為了指導品格教育聯合會對全國品格教育優秀學校的評選,當前它仍是這一評選的依據。但《標準》的實際價值不限於評選。《標準》的特點是不僅列舉了有效的品格教育的基本指標,而且分析了詳細而整齊的評價條目:在每一標準之中,都有2-4個細則,而細則之下又有建議具體考查的項目,這些都極有利於評價者對學校的品格教育進行深入細致的考評;亦有助於學校對其在品格教育方麵的工作進行全麵評價。下麵謹根據華中科技大學教科院劉長海的譯文將《標準》引錄於下,以使讀者明其大概並備論述之需。

首先是《品格教育質量標準》的使用指南:

《品格教育質量標準》使用指南

對品格教育的評價,最好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評價者進行,評價者可以依據各標準及細則,進行討論,給出一個集體分;也可以依據標準各自打分,然後再加以平均、比較。

基本的評價步驟如下:

1.在學校教育共同體或其他機構中選擇評價者,評價者應能夠保持客觀、中立。

2.參照各個標準,對學校品格教育的實際狀況進行評分。評分有五個等級:

0 不明顯、看不到;很少;

1 有一定的實施;

2 不錯;

3 很好;

4 非常成功,值得學習與推廣;

注意:不要不好意思給出低分。如果某一項目確實是不明顯或做得很少,應該如實地給“0”或“1”分。如果該給低分時給高分,評價就不能很好地反映現實,不能反映學校教育應該加強什麼。

3.評分不應僅依據學校在這一條目之下做了多少事情,教育活動的質量比數量更重要。

4.評分要用整數,不要用分數,如1.5,2.5等。

5.每一個標準都要有一個平均分。平均分的算法是把該標準下所有細則的得分相加,再除以標準下細則的數目,如標準1有三個細則,就將三個細則的得分相加再除以三。各標準的平均分不需要是整數。

6.學校品格教育的實施狀況依據總平均分來判斷。總平均分的算法是11個標準的平均分相加再除以11(注意:在總平均分的計算過程中,各個標準的比重是相等的,而不必考慮每一標準之下細則的多少)。然後將不同評價者所得的總平均分相加再除以評價者人數,就得到該校品格教育的最終成績。

7.要詳細展現該校在品格教育11條標準中的得分,可以將不同評價者在每一標準中給出的平均分相加再除以評價者個數,這樣就可以看出學校在各條標準中的得分,判斷學校在哪一方麵的工作應該加強。如某校請了三位評價者,他們在標準1給出的分數的平均值分別為2.67,3.0,2.33,則該校在標準1的最終得分是:(2.67+3.0+2.33)/3=2.67。將各標準中的得分進行比較,就可以發現該學校品格教育的優點與不足,得到下一步的改進思路。

其次是具體的品格教育質量標準:

品格教育質量標準

標準1:有效的品格教育培養作為良好品格基礎的核心倫理價值觀。

1.1學校教育共同體對於希望通過品格教育予以培養的核心價值觀達成共識。

核心價值觀體現道德生活的顯著特征;

所選擇的價值觀被認為是在民主社會中很重要的;

品格教育實施過程中不斷進行核心價值觀的反思與討論;

行政人員參與價值觀的選擇與確認過程;

教學人員參與價值觀的選擇與確認過程;

一部分父母參與價值觀的選擇與確認過程;

學校中的教學輔助人員參與價值觀的選擇與確認過程;

學生通過與其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方式參與價值觀的選擇與確認過程;

1.2學校把核心價值觀轉化為學校、家庭、社區中學生應該遵守的行為規範。

體現核心價值觀的行為方式被教師、學生與父母認為是重要的;

行為規範與核心價值觀有明顯的聯係;

行為規範與學生的發展階段相符合;

行為規範體現所有作為目標的價值觀,並且可以在校內與校外觀察到;

1.3學校做了精心而有效的努力使學校的核心價值觀、選擇的理由以及與之相應的行為規範在學校教育共同體中廣泛傳播。

學校進行持續的努力,使其核心價值觀(包括理由與行為規定)為人們所了解,包括:核心價值觀被列入學校手冊、學校文件與規章;核心價值觀由教師們進行適合學生發展階段的定義與講解;核心價值觀在教師與學生相處以及教學過程中反複地被提出;在給父母的信中或邀請父母參加的學校活動中向父母傳達這些價值觀;對價值觀進行生動的描述;常規性地以適合學生發展水平的方式對價值觀進行呈現;

標準2:有效的品格教育確認品格是包括思想、情感與行為在內的複合體。

2.1學校采取積極有效的教育步驟,幫助學生形成與其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對於核心價值觀的理解,學會判斷為什麼有些行為是正確的而有些行為是錯誤的。

教師一致強調道德判斷的理性與邏輯性原則,分析為什麼核心價值觀是值得遵守的;

學生的討論包括對道德價值觀的起源與合理性的分析;

2.2學校采取積極有效的教育步驟,幫助學生欣賞核心價值觀,對價值觀進行體驗,培養其實踐價值觀的積極傾向,並最終形成對價值觀的牢固信念。

教師進行長期努力培養學生對於核心價值觀的深刻情感(發展學生對他人的同情與人道主義情感,列舉文學、曆史、體育、傳媒中鼓舞人心的例子等);

教師進行積極努力滿足學生的安全、歸屬、自主等需要,因為這些是使學生遵守核心價值觀的必要前提;

2.3學校采取積極有效的教育步驟,幫助學生實踐核心價值觀,長期堅持,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

教師鼓勵學生以核心價值觀為標準反思自己的行為,督促學生努力使自己的行為與美好的價值觀相符合(可以通過借助於日記寫作的反思、班級事務討論、關於學生表現的師生對話等形式);

學生通過班級中的日常交往以及有目的的角色扮演、合作學習小組以及其他適合的方式進行行為技能的實踐,並獲得反饋(學會怎樣插話才是禮貌的,怎樣才是認真傾聽,學會道歉等);

標準3:有效的品格教育采取全麵的、有目的的、主動有效的方式促進品格發展。

3.1對於促進每個年級學生的品格發展,學校有明確目標並積極主動。

每一位教師,每一個都進行品格教育的方案設計;

3.2品格教育被有機地融入班級生活的各個方麵。

教師把品格教育融入所有學科的教學之中(英語,社會課,其他人文學科,以及數學、科學、藝術與技術等課程);

品格教育體現在班級管理、規章製度以及學生交往與學習的整個過程之中(如教學策略是尊重學生的,鼓勵學生勤奮、自主與理性思考的);

3.3品格教育彌散於學生在校的所有時間之中(包括體育運動與課外活動時間),核心價值觀在學校中得到成人與學生的一致遵守。

品格教育的期望與努力在整個學年的所有活動中(包括體育活動與學生團體活動)、在學校的所有場所(包括餐廳、禮堂、運動場、圖書館、學校公汽等)都得到體現;

學校成員在學校生活的方方麵麵都能以核心價值觀為標準進行判斷與行為;

學校設施與品格教育的目標相一致;

標準4:有效的品格教育創造了充滿關愛的學校教育共同體。

4.1學校努力發展成人與學生之間的相互關心的關係。

學生們感覺到教師是關心自己的;

教師有效地扮演顧問的角色;

教師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活動、儀式;

學校提供機會使學生與教師合作、共事;

教師留出時間來對學生的課程學習進行輔導與幫助;

4.2學校努力發展學生之間相互關心的關係。

學生們感覺到同學是友好的,可信的;

教師與學生共同創造以尊重與關心為標準的班級生活;

在班級中創造安全感與歸屬感被看得與追求學業成績一樣重要;

包括合作學習、學長輔導等在內的教育策略鼓勵學生之間的相互尊重與幫助、理解;

在友好的行為發生時,教師與學生要予以注意,並表示感謝或表揚;在粗魯的行為發生時,教師與學生要予以注意,並進行糾正;

學校提供機會使不同班級、年級的學生可以進行積極的交往;

4.3對於同伴間的粗魯與暴力行為,學校絕不容忍,一方麵學校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此類事件發生,另一方麵當事件發生時進行有效處理。

對於學生中出現的打擊別人自尊、種族歧視、性別歧視、對外表、經濟與社會地位的嘲笑等無禮現象,教師應明確辨別,並積極處理——表達自己明確的道德情感,表達自己對不正當行為的氣憤(但不是對犯錯誤的同學),促使學生主動改正錯誤;

教師采取特定手段(如矛盾情境中的果斷處理)消除校園中的流氓行為;

學生的無禮行為,無論其對象是教師還是同學,都必須受到重視;

教師努力提升學生對於個性的、經濟的、文化的差異性的理解;

學校確定哪些話語與行為是禁止的;

4.4學校努力發展與學校教育相關的成人之間的相互關心的關係。

學校成員感覺到工作環境是和諧的、積極的;

學校成員努力與同事發展關心與尊重的關係;

學校成員努力與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建立積極的交往關係;

標準5:有效的品格教育提供學生從事道德實踐的機會。

5.1學校對學生在校內校外的行為提出明確的希望與要求。

在良好的體育精神、文明行為與負責任行為方麵,教師做出表率,並對學生進行教育、提出期望,對合乎美德的行為進行表揚;

學校期望學生進行一定數量的社區服務、服務學習或其他類型的道德活動;

學校的期望是明確告訴學生的,並且是與學生的生活有聯係的;

學校的期望能夠不定期地與相關人士(學生,教師,父母等)溝通;

在適合的情況下,學校的期望可以具體為學生的義務與任務;

5.2學校提供學生在校內反複實踐道德的多樣機會,學生從事這些活動並受到活動的積極影響。

學校可以通過如下方式有效引導學生從事實際的道德活動:

(1)鼓勵學生參與(如合作學習,學長輔導,學生政府,服務項目或在學校花園中的種植與維護工作,美化校園、保持校園清潔的工作等);

(2)提供所有的學生以充足的機會;

(3)提供機會讓學生進行自主的評價與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