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十章(2 / 3)

元月一日,是我和文舉訂婚的日子,說來慚愧,我們都要訂婚了,他還沒吻過我,最多親一親額頭。他說不急,給我時間,這分體貼和寬容令我感動。訂婚是兩家父母的意思,母親巴不得我立刻嫁給胡文舉,把曲淩風那魔星忘得一幹二淨,曲叔叔倒也沒說什麼。

文舉是獨子,父母住在國外,回國過年才知道兒子交了女朋友,樂得合不攏嘴,對我極其寵愛,當然希望立即娶進門。文舉以交往時間太短為由推托了,所以決定先訂婚。在文舉的堅持下,儀式從簡,隻在酒店的一間小包廂裏,兩家親人一起吃了頓飯,他當著雙方長輩的麵將一枚小巧精致的鑽石戒指戴在我手上。儀式結束後,大家商量到曲家進行餘興節目。

曲叔叔的車在最前麵,文舉和我在中間,胡伯父的車在最後,轉入通往曲宅的林陰大道,前麵的車突然停下來。我們也被迫停下,文舉疑惑地道:“怎麼了?不是到家門口車壞了吧?”

我們一起下車察看,掠過曲叔叔的車,我看到一輛熟得不能再熟的銀灰色寶馬——是曲淩風的車!大門已經打開,寶馬的尾燈閃爍著,似乎剛要進入。尾燈熄了,曲淩風從車裏出來。他穿了一件略顯寬大的薄呢大衣,敞開的衣襟內露出鐵灰色的西裝,打著正式的領結和胸花,頭發梳得整齊服帖,消瘦憔悴的臉上也打理得幹幹淨淨,甚至看不到一個胡茬。他的樣子就像要去參加一場盛大的宴會。

看到我們也一身盛裝打扮,他愣住了,目光在陸續下車的幾個人身上梭巡,最後落在我身上,再也不肯移開。他從車裏取出一束嬌豔欲滴的香水百合,緊緊握住,一步步朝我走來。我無法抑製地渾身顫抖,文舉靠近我,默默地摟緊我的肩,給予我無聲的支持。

曲淩風盯著我們親密的動作,眉心聚攏,腳步停頓。我跟文舉今天穿的是情侶裝,他一身純白西裝,我一身純白禮服,外罩白色貂皮大衣,與隆冬的雪景交相輝映。這麼明顯的事實,他看不出來嗎?

母親突然上前一步,拉住曲淩風的手臂,勉強笑道:“淩風,你回來得正好,今天天籟和文舉訂婚,我剛還跟你爸爸說叫你過來一塊慶祝呢!”

曲叔叔沉聲喝道:“阿梅。”這是我第一次聽到曲叔叔用這麼重的口氣叫媽媽。母親尷尬地放開手,回頭求助地看一眼曲叔叔,曲叔叔上前拉回她。同是天下父母心,母親想要保護我,但曲淩風畢竟是曲叔叔的兒子,哪個父親願意看到自己的兒子失敗或痛苦?

曲淩風的身軀晃了晃,香水百合掉在地上,花瓣上的露珠頃刻結成冰珠,仿佛奔騰的熱血結成寒冰,那幹淨整潔的麵孔霎時變得比我的貂皮大衣還白。我看著他震驚、狐疑、苦澀、心痛、絕望交織的眼神,居然無法移開視線。

胡伯母走上前,疑惑地問:“文舉,這位是——”

曲叔叔忙道:“這是我兒子,是我前妻留下的孩子。”

曲淩風終於有了下一步動作,我卻分不清他臉上的表情是傷痛還是木然。他從懷裏掏出兩張紙,唇邊的肌肉抽動了下,似笑又似哭的聲音道:“我不知道今天是這麼特別的日子,這是兩張今年維也納新年音樂會的入場券,希望做你們的賀禮不會顯得太寒酸。”

天!

幾個人同時發出驚歎,愛好音樂的人都知道維也納新年音樂會的入場券有多麼珍貴,而我畢生不多的願望之一就是親耳聆聽一場音樂會,他居然知道?而且做到了!

“謝謝!”胡文舉客氣地點頭,伸手去接。曲淩風避開他,手臂直接伸向我。

我抬眼看一下文舉,他給我一個鼓勵的微笑。

我緩緩地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碰到那兩張紙,也碰到曲淩風冰冷的手指。他突然握緊我的手,也握住了那枚閃亮璀璨的戒指,然後在所有人的驚呼聲中,單膝跪地,抬頭仰望我,用平生最誠懇的語調,最真摯的眼神,最卑微的姿態,顫抖地道:“天籟,再給我一次機會,讓我們重新開始。”

胡伯母尖聲喊道:“文舉,這是怎麼回事?”

胡文舉依然鎮定地摟著我的肩頭,深切的目光專注地看著我,仿佛在說:“我等你的選擇。”我茫然地環顧一周,看到母親焦慮的眼神,天嬌鼓勵的目光,曲叔叔熱切的期待,淩雲困惑地搔頭,胡伯父和胡伯母迷惑又擔憂的神色,最後,視線落在曲淩風身上。他的眼中甚至沒有期待,有的隻是真誠的強烈的愛戀,仿佛耶穌被縛在十字架上,心甘情願地等待世人的宣判。

我眨了眨眼,任憑一滴淚滑下臉龐,緩慢地機械地抽出手指,低低啞啞地道:“對不起。”

今日,如果文舉不在身邊,如果我沒有跟他訂婚,如果他不是用那麼信任的眼光看我,我不知道會不會答應曲淩風。但畢竟,這所有如果都真真切切地存在,讓我理所當然地拒絕他。與其說我的良心讓我無法背叛文舉,不如說我的自私讓我害怕接受曲淩風。曲淩風的愛是暴風雨,文舉的愛是和風細雨,在和風細雨中接受滋潤總比在暴風雨中掙紮生存要容易得多。

愛人與被愛,我選擇了被愛,因為,我決定愛我自己。

曲淩風變成了一具石膏像,久久不曾移動,眼睛也不看我,隻是木然地盯著抽空的手掌,仿佛還在體味我留下的餘溫。我聽到幾聲舒氣和幾聲歎息,誰高興誰失望我已無暇在意,我隻是靜靜地看著他,擔心他下一步會做什麼。他慢慢攤開掌心,我看到一枚閃亮的東西躺在他手掌裏,居然是我的戒指,在我抽出手指的時候,竟沒感覺到戒指脫落於他掌心。

文舉的臉色變了,摟著我肩頭的手臂也在顫抖。

曲淩風搖晃著站起身,將戒指放到文舉手中,沉聲道:“好好愛她。”

他沒再多看我一眼,徑直轉身走向他的車,開車門,關車門,發動引擎,倒車,掉頭,搖上車窗。我看著茶色玻璃逐漸淹沒他的側影,心中突然猛地一跳,直覺叫道:“曲淩風。”銀光一閃,快如閃電,他急打方向盤,但是車速太快,根本來不及躲過停在轉彎處的胡伯父的車。在我的聲音衝出喉嚨之際,一聲轟然巨響隨之響起。寶馬擦過胡伯父的車身,撞飛了一扇車門,在彎道上失去平衡,連翻三次,最後翻仰著滑出兩百多米。

“不——”在我的尖叫聲中,曲叔叔和文舉已經衝過去。

幾個男人合力掰開完全變形的車門,將一具血淋淋的人體拖了出來,抬著他剛跑兩步,又是一聲轟然巨響,車子爆炸了。曲叔叔嘶啞地朝幾個嚇傻了的女人大喊:“還不快叫救護車!”

我緊緊地揪著前襟,片刻間停止了呼吸,當意識稍稍覺醒的時候,便發了瘋地衝向他。胡文舉嚴厲地喝道:“找剪刀,繃帶,毛毯,快,幫我把他的大衣脫下來。”我手忙腳亂地要幫忙,文舉粗魯地撥開我的手,命令:“你抱著他的頭,跟他說話,不能讓他昏過去。”

“哦。”我抽泣地應著,顫巍巍地將他血跡斑駁的頭摟在懷裏,他的血染紅了我的禮服,染紅了晶瑩的雪地,我根本看不出他受了多少處傷,就覺得血從他身體的各個部位不停地往外流。

“曲淩風,曲淩風。”我不停地呼喚,溫熱的淚水衝刷著他臉上的血跡,我顫抖著手撥開他額頭上粘濕的頭發,一遍一遍地輕吻,“曲淩風,撐住,撐住,你聽到沒有,你給我撐住!”

他咳了一聲,嘔出一口血,虛弱地撐著眼皮,費力地伸出沾滿鮮血的右手,輕輕地擦拭我的眼淚,嘴角勾起一抹令人心疼的苦笑,斷斷續續地道:“別哭……這樣也好……我死了……你就真的自由了……不然……不然……我真不知道……不知道哪一天……又會去……打擾你。”他猛地喘了口氣,繼續道:“我死了……你會不會……會不會到我墓前……唱歌……唱歌給我聽?咳!”他又嘔出一口血。

這情景何其熟悉?難道那個夢就是預示今日的結局嗎?

“不,我不會,你要聽我唱歌,就要活著。我不許你死,我還要你來打擾我,還要你蠻橫不講理地霸占我,你不是說你生日的時候要我陪你去夏威夷?隻要你活著,我就陪你去,去夏威夷,去日本,去維也納,去任何地方,天涯海角,你到哪兒我都陪你。曲淩風,曲淩風?不準閉上眼睛,你看我,你看我,我叫你看我你聽到沒有?曲淩風——”火光映紅了整個天地,映紅了周遭的每一個人,卻映不紅他越來越白的臉色。

同一間急救室,同一扇門,同一盞燈,不同的是,這次他在門內,我在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