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拉起她在眾目睽睽之中跑了出去。
當天夜裏,她把她給了我。我發現自己並不是她的第一個男孩後,內心的失落和空洞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填滿。但她是愛我的,不是嗎?她的心是屬於我的,這就是全部了。我安慰自己。
自從十八歲的生日晚會上我公開向父親的權威挑釁以後,他對我除了嚴辭厲言就是拳腳交加,我便以變本加厲的惡劣態度相抵觸。
一個風雨之夜,我又與父親吵了起來,他大罵我是個不成器的東西,逼我和文姐斷絕關係;但這時候的我再也不是惟父命是聽的我了,骨子裏的反抗與叛逆早已生長。
我狂怒得十分厲害,詛咒他心腸狠毒,詛咒他是個冷血動物,說他侮辱了我的女友,褻瀆了我們偉大的愛情,甚至詛咒他隻認得名和利,是個賺錢的機器。
我們彼此怒吼,彼此大罵,彼此詛咒……我們都無法容忍對方。他狂叫著要我滾出去,我什麼也不顧了,衝進大雨中。
我一走就是兩年。兩年時間裏,文姐也拋棄她條件極優越的家庭,跟隨我流浪。我們從美國東海岸流浪到西海岸,又從西海岸流浪到國界線,一直靠打工生活,過得極端淒苦和艱難,但我們有最大的財富——愛情。我們盡情揮霍年輕的熱情,辛勞都被拋在腦後。
兩年之後,我二十歲,流浪在休斯敦石油化工廠,被不知何時開始尋找我的家丁發現,我連跟文姐告別都來不及就被帶回了家。
從此我開始了監獄式的大學生涯。父親用高薪聘請了斯坦福大學的教授灌輸給我企業管理、電子商務等知識。我知道,他在為自己的家業著想,鼎鑫必須後繼有人。我是他惟一的兒子,以他封建陳腐觀念,一切都必須由我來繼承。
剛開始我用惡語暴力趕走了好幾個教授,但我的人身自由受到了更大的束縛,於是我調整戰略先緩和局勢再伺機逃出去。但父親一定是知道我的打算,從來沒有放鬆對我的控製。
三年,整整三年我沒見過文姐,也沒有她的消息,她是死是活我都不知道。
然而沉浸在學業中的我似乎把她淡忘了。時間真的可以抹殺一切嗎?那些曾說過的話,曾經走過的路,應該是那麼的刻骨銘心,為何我可以忘掉呢?難道愛情就像化學反應,要有一個溫度、要有一種實驗器材、要有一份催化劑,才會發生嗎?還是本身我就是蛇蠍心腸,即使有條件也會極絕情地抽身而退?
我用三年時間學完了五年的課程,憑借打滿“A”的結業證書我重新獲得了自由。
我去見文姐——曾經我深愛的人,曾經可以為之舍棄一切的人。
這三年的時間像惡魔一樣吞噬了我感情的點點滴滴,我陡然發現那時的感情隻是“迷戀”而不是“愛”。她是第一個吻我的人,情竇初開的我一下子就陷入誇大的情感之中不能自拔。
三年的時間我開始變得清醒。那所謂的“偉大愛情”漸漸沉澱下來,其實隻有少得可憐的一小捧,而在我年少癡狂的時候,它們卻如大雪飄飛,每個角落都布滿蹤跡,於是我就以為它夯實了我整個身體。
現在我才知道那隻是在文姐影響下的浮誇虛構。可我已經二十三歲了,我生命中本該是絢麗的年華早已付諸東流,幸好在父親逼迫下學習了一些知識。
三年後的重遇,我平靜,而她激動。
她的愛是十分自私的,當年的我沒有意識到,隻是感到不理解。
曾經一度她喜歡拉小提琴給我聽,我於是閉上眼睛用心去聆聽,但有一天她突然半途而止。
她問我,為什麼不看著她?
我啞然。
她又問,我和小提琴你究竟更喜歡哪一個?
我不知如何回答,因為兩個我都喜歡。
她一聲不響地摔壞了琴,然後冷冷地吻我。從此我再也沒有看見她拉琴,當我問及時她說,別提它了好嗎?當時我弄不明白,現在才知道,她其實是在與小提琴吃醋。
在那個我邁出反抗第一步的十八歲生日晚宴上,一個有著一雙十分迷人的藍眼睛的女同學正在向我祝賀,她走過去抓起她的手臂說,請你離開他,他是我的。然後一掌打去,將那女孩的頭按進巨大的生日蛋糕裏。然而自始至終她都很平靜,好像打高爾夫球一般平常。
在流浪的日子裏,她不允許我與任何女性講話,離開她視線不允超過兩小時……老天,這些我都做到了!我是怎麼做到的啊!她很早就把我的名字刻在了身上。有一天,經過幾乎沒有盡頭的長吻後,她忽然解開衣裳,露出我的英文名字,她親手用刀子在皮肉上刻了這些字母,又用藍色的顏料澆在上麵。
我望著,發了愣。
她平靜地說,聽人說,刺青是用針,我想針太細,就用刀尖,刻完了,沒有上藥就把藍顏料澆上去,很痛,流了很多血,但是也成功了。
我怔怔地望了她很久,說不出話。
她笑了笑,情緒變得有些激動地說:“我愛你!隻要我的軀殼活一天,你的名字就永遠活在我的肉體裏。即使我死了,也有它陪伴,除非我的血幹了,肉毀了,今生你的名字與我的身體不會分開,來世我的記憶中依然存活你的名字。”然後她靜靜地流淚,靜靜地說,我為什麼這樣愛你!是什麼讓我這樣愛你!
這個時候的她,令我想起古希臘瓷瓶上的一幅畫像,一座莊嚴而神聖的雕像。
當我藍色的名字在她肉體中結出疤痕,深深根植下來的時候,我已不再屬於那個名字了,我的愛急速冷卻。
我應該提出分手,但總做不到,我隻得對自己說,再等等看吧,再等等,這樣一等就是一年。
有許多原因讓我開不了口。
文姐其實是個不幸的孩子,父親早逝,不久她隨著母親改嫁。她的繼父相當富有,在華爾街擁有一家銀行,一家珠寶行以及一幢商廈,但這樣並不代表她就能有幸福的生活。他們父女在很多情況下,都不能相處得很融洽。她從小就是極叛逆的孩子,違背繼父的一切旨意是她最初的反抗方式。到後來,她進行更惡劣的破壞。她曾把家裏一切砸壞然後跟我去流浪。
她是一個處事極端的人,也許就是這樣,她對我的愛也是極度的強烈,幾乎讓人承受不住,但她又是個安靜的人。越憤怒,就顯得越平靜,外表仿佛冷冷清清漠不關心,實則堅定如磐石——一旦她將憤怒表現出來,會變得十分可怕,這在以後我就感覺到了——但我知道這是她武裝自己的方式,她隻是一個靈魂深處孤獨的女子。我深切地同情她,何況我曾經那麼喜歡她,何況她為了愛做出了很大的犧牲,我有何臉麵說出要跟她分手的話。
後來我不僅沒有遠離她,反而與她更走近了一步。
還是我父親造成的。這個倔強的老頭,按中國老掉牙的傳統方式為我定了婚約,而對方女孩姓什麼我都不知道。我暴怒了,我發誓不再進這個家門一步。
我閃電般地與文姐開始了同居生活。我不否認,在這種情況下她成了我反抗的工具,成了我耀武揚威的資本。
可是我的愛情已經變質,柴米油鹽、家庭瑣事更加速了它的腐爛。
我們頻繁爭吵,她說我變了。不,我沒變,變的隻是對她的感覺。
她會像暴風雨一樣襲擊我,然後又會在我懷裏哭著睡去。她咬我、掐我,同時也吻我。有時氣過度她不僅不再毆打,反而與我親熱,現在想來,那種變態生活,我隻想嘔吐。
這樣像瘋子一樣過了一年,我不顧一切地拋棄了她。為了消除我的負罪感和擺脫她的糾纏,很長的一段時期,我過著放蕩的生活。以我的條件,找女孩子很容易,我盡可能沉迷在酒色裏,不管任何事情。一年多時間裏,我記不清有過多少女人,她們有著不同膚色,不同身份,來自不同國度。
文姐像瘋了一樣用各種手段對付和我在一起的女子,有幾次險些傷人性命,但我已走進驚濤駭浪之中,不再回頭。她停止了一切暴力,求我回到她身邊。有好幾次我拉開房門,卻看見她跪坐在門口,像一尊石像……我鐵了心要離開她,無論怎樣,我不要繼續受她的愛的奴役。
終於,她使出了最殘酷的撒手鐧,她開始絕食,並且自殘,整整六天,她滴水未進,用刀子將全身劃得體無完膚,用煙頭在身上留下一串又一串傷疤。她昏死過去被人發現送進醫院裏,一醒來就拔掉手臂上的點滴,嘶叫著煦一天不回來,她一天不會放棄自殘!
最後當然是她勝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