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荔第一次發現陶哥不對勁兒是在啟程的第四天。樂—文
那天中午他們一行人在郊外的茶館歇腳,攤主泡好了茶呈上來,陶哥喝了一口全吐了,罵了句粗話,說,“這鬼玩意兒是漱口的吧?”
攤主臉色頓時就不好看了,京城的生意人講究一團和氣,平時就算被客人刁難通常也是用笑臉化解,可是這荒郊野外的生意人就不一定了,能在這前不著村後不著地的地方生存下去,大多都是道上混的,陶哥一句無心的話很可能就會引來禍患。
攤主陰著臉走了,同行中有人過來指責陶哥言行不妥,陶哥道,“我就是下意識的隨口一說,誰知道被他聽見了,再說我說的也沒錯,這茶本來就難喝。”
那人道,“三爺怎麼越來越嬌氣了,以前出門在外也不見你嫌東嫌西。”
陶哥這時忽然站起來,勾住櫻荔的脖子把她攬在懷裏,得意的一笑,“那是你沒喝過荔子泡的茶,喝了她泡的茶,你這輩子都喝不下去別人泡的了!”
櫻荔對這種身體接觸很是反感,當即就甩了陶哥一個耳光,陶哥的皮膚很粗糙,她這一掌打下去手比對方的臉還疼。
陶哥和其他人登時就傻眼了,櫻荔憋的滿臉通紅,氣憤地跑走了,陶哥被打懵了,懵了之後就犯傻了,他第一反應不是為那莫名奇妙的一巴掌感到憤怒,而是撒開腿去追櫻荔,害怕櫻荔一時想不開。
陶哥人高馬大,沒兩步就追上了櫻荔,他強行扳過櫻荔的身子麵對自己,竟然發現櫻荔的眼圈紅了。
陶哥嚇了一跳,當時就手足無措起來,那個大的個子就像一隻笨重的大猴子,手都不知道放在哪裏。
櫻荔氣的瞪他,陶哥被她看的發毛,弱弱的來了一句,“不就抱了你一下嗎?”
男人之間動手動腳、摟摟抱抱不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嗎?陶哥想不通自己犯了什麼錯,可是看見櫻荔反應這麼大,他還真覺得是自己錯了,於是撓撓後腦勺,“我錯了,行嗎?”
櫻荔吃軟不吃硬,對方一道歉,她的火就消了大半,冷靜下來也覺得自己有點大題小做,先不論人家陶哥根本不知道她是個女孩子,就說以前,顧行之都是不問她的意見直接親她的,那時她也沒這麼生氣,換了人就不一樣了。
其實都一樣,不一樣的是顧行之,她又有點不爭氣的想念顧行之了。
“對不起,是我心情不好。”櫻荔覺得很灰心,她現在壓根接受不了除了和顧行之以外的任何人的身體接觸,她想啊,這個毛病不改以後可怎麼辦啊,這輩子都嫁不了人了,二十歲就生不了孩子了。
陶哥把臉湊過去,古銅色的皮膚上有淺淺的抓痕,“看你打的!我那個死了的婆娘都不敢這麼抽我!”
櫻荔和他回去,路上問他,“陶哥的妻子去世了嗎?”
“早死啦!”陶哥語氣中並無一絲悲傷,相反,櫻荔還在個中感受到了輕鬆和歡快,她皺眉問他,“你不難過嗎?”
陶哥看了她一眼,就像看一隻小雛雞似的,嘴角撇了撇,“都死了六七年了,還難過個屁啊,整天吊喪個臉給誰看啊,死了婆娘日子就不過了嗎?”
櫻荔問他,“六七年就能把一個人徹底的忘了嗎?”
陶哥眯起眼睛,打量麵前這個文文弱弱的少年,“怎麼?小荔子,你是受了情傷離家出走嗎?來,跟哥說說,哥來開導開導你!”猛然間,他意識到一個問題,“你……你該不會成親了吧?”
“沒有。”櫻荔歎了一口氣,“我喜歡一個人十年了,可他不是個好人,對我也不好。”
陶哥一拍大腿,“我也不是個好人!但是我能對你好!怎麼著,你不如就跟了我算了,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你跟我搞在一起,咱們倆親上加親了!”陶哥以玩笑的口吻說出這番話,暗中卻觀察櫻荔的神色,他並不是在開玩笑,這番話他醞釀了很久,江南自古就是富庶之地,才子名士無不風流,養個孌童不是什麼稀罕事,先前有些不好意思,所以這話不好說,現在話一出口才發覺,這並沒什麼。
而櫻荔卻呆怔了半天才明白陶哥在說什麼,但是她本就單純,自然不能完全窺破陶哥的心意,隻當自己被陶哥發現了女兒身,她抱著胸和陶哥拉開距離,“我有喜歡的人了,我不會嫁給你的。”
她一副貞潔烈女的模樣把陶哥逗笑了,一個“嫁”字更讓陶哥忍俊不禁,他本能的覺得眼前這小子八成就是個孌童,喜歡的也是個男人,要不正常男人怎麼可能用“嫁”這個字呢,他朝櫻荔走過去,一邊伸手一邊道,“怎麼跟個小娘們似的這樣扭捏,你喜歡的人是幹什麼的,有我有錢嗎,有我壯實麼,你跟我在一處肯定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