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五月,楊靜岩以同樣的手段,收取了北京的一家企業的回扣款二九八點五萬元。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楊靜岩收取建築工程開發單位的賄金七十萬元。
“一九九八年三月,楊靜岩將南京某化工材料供銷公司付給的貨款作為多經收人截留,並私吞了其中款項一四三點四五一萬元。同年十一月,楊靜岩將江蘇一家油廠付給的貨款二一八點三萬元截留,裝入了自己的腰包……
“成品油銷售從一九九八年歸石油銷售分公司管理。二〇〇〇年三月,中直企業李某再次找到楊靜岩,楊靜岩不敢私自動用成品油管理權力,卻變換名目,以‘油漆’品名價格銷售成品油,從而獲取不法利潤,李某回扣給了楊靜岩高達四百三十二萬元。這批油又涉嫌走私,已被海關緝處。
“在此期間,楊靜岩還利用職務之便,直接貪汙業務經費,一九九六年八月,他與西北某經銷部業務交往中,將其提供的業務經費三十二萬元侵吞。一九九七年十二月,楊靜岩將淩水市中保有限公司對石油公司事故的保險賠償金七十萬元侵吞。
“從一九九五年開始,有據可查的,楊靜岩利用權力貪汙受賄鯨吞人民幣四千餘萬元,五點四萬美元……
“楊靜岩還利用石油公司的上市機會,大量索取購買原始股票,並利用分紅等手段,進行大肆洗錢行動……
“楊靜岩現在供職北京的那家公司內情現已查明,北京的這家公司的董事長隻不過是他的一個代理人,實際上真正的老板是楊靜岩,這是楊靜岩以洗錢為目的的經營的公司。從一九九六年注冊成立該公司時,楊靜岩便以個人的名義向該公司注入資金,一次注入資金竟高達三千萬元。此後,楊靜岩使用手中的權力,以降低出廠價,以油漆價出售成品油等辦法,為北京這家公司創造直接經濟效益五千餘萬元……
“楊靜岩於一九九七年九月為其子開辦了大和物資經銷公司,其資金均為楊靜岩投資,公司開業期間,因經營不善造成的虧損高達四百萬元……”
“再有,就是楊靜岩兒子有兩套住房,價值在六十萬元,一輛車的價值四十萬元,均為楊靜岩為其購買……
“綜上所述,楊靜岩已經構成貪汙受賄罪,巨額財產不明罪……”
楊靜岩從中間的隔離鋼化玻璃看到了楊博,他眼裏有光一閃,隨即便消失了,他淡漠地坐在了窗前,說:“你還來看我幹什麼,你爸再也不是那個威風八麵的總經理,隻是一個離死不遠的人了,你何必還要來看我。”
“爸爸,我是你的兒子,這是永遠改變不了的事實。”楊博激動地說。
“兒子,我的好兒子,爸爸對不起你們呀!”楊靜岩落淚了。楊博也痛哭流涕,“爸爸,兒子也對不起你,你的案子,我也反映了你的一些情況。爸爸,你要原諒我呀。”
“楊博,你做得對,你長大了,應該明辨是非了。小的時候,爸爸怎麼教育你的呢,那時,我對你說過,**要正直,不貪不占,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才能有所作為。而爸爸教育了你,自己卻走上了自取滅亡的道**,咎由自取啊。”
楊靜岩將手放在了窗的玻璃上,楊博也將手貼在玻璃的爸爸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