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調是種清醒,不幻想把自己裱上彩羽,就能從麻雀一下變鳳凰。
低調同樣適用情感。舊時嫁入大戶人家的蓬牖女子,有幸是有幸,但有幾個真的幸福?像穿著件高領緞質夾身旗袍,舉手投足線條都明白暴露在人麵前,坐站都別扭,倒不如一襲布衣自在——放鬆是種最迷人的人生狀態,無論穿衣還是愛情。
最好的東西是讓人最自在的東西。譬如低調的穿著,讓人感覺那從來是你的衣服,不是借來的,也不是咬牙花一月薪水置辦的行頭。
低調地行走在人群中,你懂得自己和他人的不完美,因此寬宥。這種美有種通透的光澤。
顏 色
每看到濃妝重彩的女人,總覺“前線吃緊”。
濃妝之下,倘是麗質天生,便覺花團錦簇。倘要是困難天生的,便令人生出許多欽佩之情:以濃妝示人,直麵生活的勇氣不是每個女人都有的。
每次看到灰頭土臉的女人,便覺“丟檄甘敗”。
這種敗不是前線吃緊交手過後的敗,而是還未開仗就先丟檄自降的敗。前種敗多少有些雖敗猶榮,而後種敗非但不令人同情,反令人惱恨。恨其不爭。
許是因為美術專業的經曆,我喜歡顏色,包括好女人的“色”——古體小說裏寫女人“隔夜的胭脂映在臉上,暈出淡淡紅色,越覺豐神絕世,蛾眉天然。身上一件半新湖色短襖,襯著粉紅緊身,下著一條品藍紗褲,腳下一雙湖色緞子繡花拖鞋”是熱鬧得好看,而“隻見她進去又換了身衣裳出來。密色繡花緞襖,妃色繡花褲子,天青緞子弓鞋,頭上隻一隻珍珠押發”是清雅得好看。
修飾過的女人總有風情四溢。衣影裙裾,雲鬢寇丹,似冬天裏浮動的一支室內樂。就算生得再不好看的女人,色彩香氣堆疊處,也總有些看頭。
——女人的美除去天生, 更有一種後天修煉的趣味。
身邊的女友,看著舒服的並非長得最出色的,而是最女人味的,她們善視自身,穿著溫暖明亮的檸黃、葡萄紫、象牙白……笑容溫婉,舉止大方,懂得關照別人,還有一點點天真,像透明多汁的熱帶水果。
一個女人應該一輩子都不要有理由蓬頭垢麵。
無光的頭發肮髒的指甲勾紗的絲襪蒙灰的舊鞋——人生至此好像已經意義不大,生趣無幾。記得朋友說過一個收舊貨的女人,她很驚訝那女人穿著與頭發的齊整。朋友說,她衣服雖舊,不過幹淨,倒比新的還讓人不敢輕覷。一般人想來,這種職業的女人幾乎是邋塌的同義詞,但這個女人,使人聽了覺得連帶著她做的事也自有尊嚴,不可輕賤。
幾年前,為供職的雜誌做個選題,大意是男人覺得什麼樣的女性最有魅力,找了幾位男人采訪。有位出版社的朋友,他舉的例是一位女司機。一次他從廬山夜晚坐車回來,沿路塵土,心情不免浮躁。抬眼見女司機,卻是周正清爽,使人心下一靜,而且——她戴著雙雪白的手套。不是油汙的,髒破的,通常長途車司機戴的那種,而是雙很幹淨的白手套。車廂暗沉,那雙手套的白就愈發給他留下了印象——他想她背後一定有個整潔溫馨的家。
修飾是女人對自己的愛情。
完全的素麵朝天恐怕得要麗質天生的底子,那種單靠內在素養呈現出的多是無關性別的魅力。人可以崇敬她,但不一定會生出愛慕之心。
從“女人意識”來說,那種因層林盡染被人說成“俗豔”的女人自有其可愛處。至少,她流露了種雖有破綻但熱情的生活態度,她在努力接近她心中的美,無論這審美是否高雅,女人天性的流露總是可愛的。
因為這點,我對住在同樓的一位女鄰頗覺親切。她除了穿得熱鬧外,還愛用香水。每次聞見樓道裏一股香味,我想,一定是她過去了。如果適逢與她在樓道擦肩,那我常常要屏住呼吸,因為香得過頭了點。然而,她是個賢妻良母,並非為不良目的而打扮,她隻是怕香氣淡了,別人恐要聞不到的。
而且,女人穿得俗豔遠不如舉止俗豔可惡,那些外表華美但出言粗惡的女人使人聯想禽類在展示絢麗羽毛時,忘了收藏醜陋的某部分。
最賞心的還是看流動而沉默的風景。
黑發長靴,素衣布鞋……愛自己的女人們在灰色人群中行走,像浮動的花朵散發芬芳。她們不說話,隻用美妙的身體語言注解女人的顏色,所以格外令人浮想聯翩。
有時,一天裏遇見這樣一道風景,這天便是值得回味的了。
風情滿肩
在上海“香港名店街”碰見一塊毛線大披肩,石綠與玫紅交織,這兩種色分開看沒什麼稀奇,甚至有點兒俗,組合在一起卻有了種奇詭的味道,好像裏弄小巷忽然走出個嫵媚的女子來。
想了想,覺得沒什麼衣服可配,於是走開了。走開卻再也丟不下,那塊披肩在腦海裏來來回回,我想著在深夜讀書可以披了它靠在椅上,可以披了它在樹木繁茂的省府大院裏散步——卻獨不知該如何披了它上班,或用於白天的公眾場合。
女人飾品裏,披肩是最具氣質的,它簇擁著女人,將其從空氣中隔離開來,圍成一幕獨立風景。同時它也最難駕馭,尤其對於年輕女子,格外要求場所景環境,還有身材。
它要求薄的肩——假若肩胛豐厚多肉,披肩也跟著沉滯起來,沒一點流動感,倒像俄羅斯大嫂們禦寒之用;它要求細的腰——假若腰似桶狀,披肩就像紮在了水桶上,風情無處可流淌;它要求好的氣質——假若氣質平庸,披肩便顯得做作多餘,看的人會覺得拿下披肩倒更順眼;它還要求季節——披肩的季節有限,一年裏隻有薄涼之時能用。
盡管有如此多要求,在快逛完“名店街”時,我還是下了決心,不管它能否派上用場,我要買它。但那家店子卻找不到了,我在偌大的地下商城往返尋找,總算一眼又看到了它。
買下這塊披肩,路上把現有衣物搜腸刮肚想了一遍,卻還不知如何配它。披肩有玫紅的豔麗,自不能再配豔的衣物,最好配稍淺的石綠,或者黑,要是貼身優雅的式樣,還有手袋,另外舉止要淑,不能放肆,否則披肩就走了樣。
這麼想,便覺隆重了些,再有,自己太貪戀美食,瘦身計劃總是紙上談兵,因此,總恨肩不夠單薄——最好薄到紙片樣,能將披肩隨便那麼一圍一搭,便有一肩風情流泄。
披肩不覺在櫥子裏寂寞地掛了近兩年,還是沒找著用的機會,大多時忘了它的存在,另外也是因為生活凡冗,嘖雜地就過了,美好的事物總是派不上多大用場。
私心裏,其實希望有那麼一個如酒的夜晚,風不緩不疾,花乍開乍閉,月半明半暗,於靠窗的位置坐了,和對麵看著順眼的那人鹹一句淡一句,肩上是那襲披肩,披肩下是瘦身有效的線條。舉杯間,流蘇拂過桌麵——那似乎不止是一襲披肩的事了,那是一種以披肩來佐證的風月生活,風月不涉別的,隻是在瑣累生活之外,還能有些念想,有些流動的景色可覽,有從一條披肩開始裝飾自己的激情。
那個身著披肩出現的夜晚一直沒來,通過這條閑置披肩,我愈清楚自己是個不願較真不夠刻苦之人,習慣了在幻想中抵達如曇花美妙的場景。不過我安慰自己,那條披肩,至少它還有一樣用處:可以為一些漫無邊際的幻想提供道具。
扮 嫩
嫩,一個多麼誘人的詞語!無論對於一盤子雞還是一個女人來說,它都是很高的禮讚。它令人想起水分、汁液以及愉悅淋漓的口感。
一個女人過了25歲後,很重大的一件事便是:扮嫩。
25歲之前,套裝與彩妝何足俱?相反,還希望藉這兩樣行頭使自己看來成熟,有風情些。但過了25歲,危機感與日俱增,牛仔褲逐漸成了最親密的夥伴:它無所謂年齡,可以包容贅肉漸多的小腹和粉飾年紀。
就像H,在20左右的年紀裏她一直恪守著淑女扮相,長裙,套裝,不少於一個小時化出的妝,對牛仔褲如臨大敵,覺得那會損毀一個女性的優雅,是把自己混同於街巷女孩的打扮。但漸漸,輕舟已過萬重山,30倏忽而至,對光子嫩膚注射膠原蛋白肉瘤感菌什麼的明顯添了關注。她有了N條牛仔褲,另添置了格子棉褸之類“學院風格”物件。
年齡帶來的恐慌與日俱增——有次在車站等車,兩個年輕女孩過來問她到某大學怎麼乘車,她們禮貌地叫了聲,阿姨,請問……。H當下大驚,如一記悶棍敲頭,險些暈過去。那倆女孩看來十六七歲的樣子,怎麼,她看起來就像她們的“阿姨”了?可她們分明叫得那麼懇切自然。
H的唇膏色更年輕了,發型也從及肩披發改為馬尾,並挑染了點很酷的顏色。淑不淑女有什麼關係,優不優雅又如何?扮嫩才是25歲後的主旋律。並且,還不僅是從外部著手,更從根子上向嫩靠近。
比如狂愛發短信QQ聊不停,約人總約“肯德基”—— 套用那句廣告:30歲的人,20歲的心髒。隻有心態年輕了,才能裝得更像啊。
“扮嫩”,差不多是一個女人畢生要致力的功課,尤其對於臨界點的女人。比如30,是中年婦女與年輕女人間的搖擺,是徐娘與女孩間的爭奪。哪方力大點就踏進了哪方城池,眼看自身力量快把持不住了,趕緊求助於外部的援手吧。好在為女人留住青春的服務完善又周全,雙肩包,透明果凍唇彩,牛仔裙,百事流行鞋……這些都是青春好朋友,還有那麼些雪肌精煥顏霜為女人把守著年齡。每個早晨,隻有從內到外地層層披掛,把年齡像核一般包藏起來,女人才覺得出門安全些。
但畢竟,真偽還是有別:30歲的天真究意也是30的了,20歲的滄桑——終究是20的。
近期H從越南旅遊回來,席間展示一摞照片,其中有張和位當地女孩的合影。照片上,H穿得比女孩還前衛,但一眼能看出,她和女孩是兩個年齡的人了。H的眼神裏有焦慮,是塵世裏頭打過滾得到了許多但仍不滿足,並且青春防線漸失,優裕的物質生活背麵伴著失眠與憂患。那個皮膚微黑的女孩卻目光恬淡,因為時日尚長,也還未受到更廣大花花世界的誘惑,世間對她隻如身上的白衣黑褲般分明。
H當然自己也看出來了,對著菜單不由感慨,年輕就像一道五六成的牛排,一口咬下去內裏是粉紅的,新鮮的,肉的汁液在齒間橫衝直撞;而當牛排被光陰烤至到八九成,哪怕表麵看著成色新鮮(還綴著幾枝西芹蕪荽什麼的),其實裏麵老了,肉質的老,勾芡也沒用。H說,對於女人,除了裝嫩還能有什麼辦法呢?我安慰她,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多和口感喜熟的人交往,千萬別找那種隻喜歡五六成熟的客人冒險。
男人穿衣
中國男人著衣絕大半是中規中矩的。
就如東方男人處世,恪守傳統與中庸,不叛逆,不張揚,脾氣性格都在衣服下藏著。相對來說,中國女人的品味性格情趣多半能在穿衣中體現,或雅或俗,或平庸或時尚一覽無餘。
一個大學教授的男人與一個一般小職員的男人隻要年紀相仿,服飾一定不會相差到哪裏去。有限的幾種色彩,幾種款式和麵料被好幾億男人同時分享著——這似乎也是沒辦法的事,就說男人的褲子吧,比起女人的裙子不知少了多少花樣,不能拚接,不能鑲邊,不能燙出百褶,不能裁成時髦的不對稱式,還不能赤橙紅綠,就隻有那兩管或灰或黑的單調褲筒。偶爾色彩亮些吧,比如白色,還多是演藝界男人專屬,平常男人穿怎麼都顯得有些佻達,使人想起範柳原或是《金粉世家》中的七少爺金燕西。
一條大街望去,男人像被統一編排過的隊伍,隻幾眼,便可按顏色,款式的番號劃分清楚,絕不像女人的衣服七彩斑斕,一不小心就迷失於其中。
偶有想把腳跨出隊伍的男人,他的服裝一定同他的言談舉止一樣不同凡響、引人側目——男人穿得招搖些,比女人需要的勇氣大多了,因為他的對麵是個龐大的規整群體。這使他顯著像麵旗幟般惹眼。這類男人多參見於藝術類。
男人在遭到色彩與款式的冷遇之後,便開始專注於品牌的追求,那枚領口上的標簽是他們之間區分成功與否和成功程度的重要標誌。
為了接近成功、鞏固成功與壯大成功,男人們衝鋒陷陣,絞盡腦汁甚至不擇手段,以使領上的品牌更耀眼。他們不像女人有時還有終南捷徑可走,他們大多隻能靠自己掙吃掙穿。
被上緊發條的男人們不像女人一樣有閑情在服裝上花心思,下功夫。如果哪一天見幾個男人湊在一起七嘴八舌,興致勃勃地談論衣服的樣式麵料(間或相互捏捏對方的衣擺),商量著上哪去買新款襯衫打折名牌夾克,那一定意味著社會角色分工的重大轉換。隻是想不出了那一天,女人們會在哪裏,在幹什麼呢?
“平淡是真”向來是中國男人們恪守的穿衣準則。他們以不變應萬變的沉穩,把西裝穿得像棉毛衫一樣平凡自然,一點不像外國男人,經過幹洗整燙立體剪裁的西裝一套,便凸現出軒昂高貴的氣質(似乎有些媚外之嫌?但好像又確是)。
除了演藝圈男人,大部分男人都缺乏衣著方麵的激情。他們要幹的大事多了,太太的項鏈按揭的房子車子還有兒女的重點學校,哪樁都得去打拚,哪顧得上穿什麼?而且,男人如果坐在不賴的私家車裏,就穿10塊錢的T恤,人家也以為一定是名牌來的——現在的有錢人都這樣,把很貴的名牌穿得像皺巴巴的地攤貨。
對於中國男人,不修邊幅有時甚至是褒義之讚。
一位搞翻譯的朋友,曾在東南亞的學術會議上用兩種語言宣讀過論文,可他平時穿的汗衫總繁星點點,領口鬆垮,鞋掌和鞋跟常呈遊離狀態。但他是個敬業刻苦的男人,周圍人談起他的不修邊幅,總抱以善意地微笑。
另位朋友,無甚大業建樹,居無定所,自由職業,談起他的衣冠楚楚,旁人眼裏總充滿鄙夷不屑之色,認為那是遊手好閑之特征。其實,我倒是一直很欣賞他穿衣搭配藝術的,還有他隨時從細節享受生活的態度。
當然,中國男人不講究的好處也在於,不易讓女人以衣取人。有多少人有功力能一眼洞悉衣服之後的品牌?男人隻要自己不張揚,是不易讓人通過其穿著摸清其家底的。
比起衣服,男人更注重皮帶、打火機之類的東西,這些東西就如女人的首飾,是較為引人注目的門臉。而且,通常是女人選擇送的禮物。
說起來,女人的衣物總是不賺其多,不厭其精——但有時,一個一生穿過幾百件衣物的女人為的隻是取悅一個男人,而一個一季隻有兩套西裝件把夾克的男人卻可能鍾情過若幹個女人。就著簡單的行頭,他們在不同的地點光線下與不同妝扮的女人約會。
傾城之戀
禮服讓我想起梅豔芳的歌聲,華麗蒼涼。一路走來經曆許多,等真正穿上一刻,光華下已有太多不為人知的難言——除非世家,一般小戶人家出身,捱到有禮服上身的那刻真是不易吧?比如舒淇,比如張柏芝,麻雀一旦變鳳凰,有驚為天人之豔。
禮服對於小戶人家的女兒,是段傾城之戀。也因此,許多電影中都有這麼出情節:平民女主角與富家公子相戀,某天接受邀請出席其家族晚宴,平素布衣換為閃亮禮服(向女友借的或富家公子提前送的),頓時光華奪目,世界為之黯淡,雖然鏡頭相似,但這樣的出場看一百遍也不厭,因著其中有種顛覆命運的大快感。
禮服需要環境的襯托,像魚要水才得活。一件真正的禮服,它是不能孤立存在的:它要麼在醉人夜晚,在盛大空氣與同樣穿著晚裝的人群裏,在周遭白金或碎鑽的光芒和法國幹邑如血的釅醇中呼吸,要麼,在類似舒曼的音樂和令人心碎的空氣裏,獨自搖曳。
對禮服最早的認識來自《大眾電影》等雜誌上的圖片。國外女明星們穿著禮服出席典禮,露背的,吊帶的,唇邊盛著葡萄酒般的笑意,禮服在她們頎長的身體上煥發著光彩。後來雜誌上中國女人穿禮服的也多了起來,不過多是港台地區,佩著胸花名字前頭冠著丈夫姓氏的名流女人,在慈善酒會上,以發福之軀穿著顏色鮮豔價格不菲的禮服。我充滿了遺憾,覺得她們今晚最大的慈善其實是把衣服讓給美麗的平民姑娘。
不過讓了又怎樣呢?平民姑娘不見得真像電影那樣,有身家良好的富家公子追求,可以穿了去赴約。也不能穿了去參加同學會或同樣是平民的三姑六婆的紅白喜事,總之,禮服是寧願寂寥也不肯苟且的。一件禮服的背後是一種人生。不少平民姑娘就是懷著美麗衣裳的幻想向上飛的。平民區長大的她們闖蕩江湖,唯一值錢的行囊是綺年玉貌,還有一股子誓不罷休的倔強。一番奮鬥,她們個個都有20支煙也講不完的故事。運氣好的熬出了頭,爾後就有了禮服加身的機會——她的命與家族的命從此迥異,她所受的委曲苦痛全從一件華美的禮服中得到補償。
現在女人穿禮服的機會也比從前多多了。別說滬穗那些層出不窮的各式派對,既便是普通女人也有了與禮服親密的機會。
和一位廣州做某國外品牌化妝品銷售的朋友喝茶,她帶了一摞照片,全是女人們穿禮服參加活動的合影。該化妝品牌因倡導團隊與人文氛圍,時常會舉行些活動,比如把一座露天酒吧包下來,舉行PARTY。參加活動的多為業績優良的經銷商,多為女性,她們都以禮服式的晚裝出席,場麵一派衣香鬢影——隻是,她們並非都是天生優雅的女人。朋友說,她們中有些之前是下崗女工,還有的女人曾是全不懂修飾的家庭婦女,其中不少女人有破碎的情感經曆。因為做這行,或者說有一份可憧憬的事業改變了她們。她們學會了化妝,學會了穿著禮服走動交談。當然,我無意鼓吹這個化妝品牌及相關事業,隻是覺得方向帶給女人的重要。照片上,有幾位女人還看得出些昨日的痕跡,客觀說,她們算不上好看,既便是穿著長裙佩著首飾,但她們臉上有種光茫,是發現自己的驚喜,是有生以來到達的最美。朋友說,有個女人第一次穿禮服時激動地哭了。可以想像,那些黑色綴珠長裙白色披肩把女人們從灰色日子裏一下拽了出來,使她們聚會的這些夜晚畢生難忘——禮服,真的可點亮一個女人的靈魂。盡管它們不一定出自名設計師,質料也不夠貴重,但它們是禮服,是一個女人也能撐起的隆重。
禮服,它用線條描述一種生活,一種不渾渾噩噩的生活,閃亮,心動,像提琴在秋天空氣裏劃過的顫音,美到讓人落淚。就算它有些戲劇性吧,譬如像舞台上的一束追光——但誰不曾向往過成為那光束中的人?純黑或潔白的禮服,世界在這刻靜止,縱然下一秒死去,也是以天鵝的姿勢謝幕,而不是草雞。黑暗裏,有一句念過的詩忽然湧現,“我是一棵樹,跟身上的花朵對話;我是一尾魚,在自己的河流上呼吸……兩岸的野花它們一直焚燒到天亮”。
紅
今年那種粉粉的肉紅簡直到了泛濫的地步。上班路過地下道,左看一個,抬眼又是一個,我竟一連遇上四個穿此種顏色的女性,年齡從16至36歲不等。
晚上到一親戚家,有位與我年齡相仿的女親戚喜孜孜拿出兩件T恤,試試!你挑一件。我一看,天,兩件都是那種紅。因為不想成為地下道的第五人,我婉拒了她一片好意。
其實這種顏色從冬天起就鋪天蓋地了,我在一家小店看見幾十件不同款的此色衣物,年輕女店主也穿件同色毛衫坐於其中,猛一眼,讓人看不見她,都混在衣物裏了。
這種粉粉的肉紅不難看,讓人想起十七八的膚色,不過,好像用“粉粉的肉紅”形容不大適合,美感少了,讓人想起烘烤轉動的香腸或東來順的羊肉片,那就叫它“小桃紅”吧,春天山上乍放的桃林,遠望是如粉如霧的蓬鬆的紅。
這紅最適合年輕女孩穿,懵懂的,好奇的,涉世未深的,還可揮霍的。不需要閱曆,全然是初次的開放。看過女孩穿得很好看,冬天,桃紅的兩件套毛衫,裙子,長靴,站在那打手機,混合著春天的柔軟與韌性,讓人覺得她的前途尚有許多未知的美妙的可能性,心下忽然生出羨慕。
過了三十,這種色就要謹慎上身了,怕有“扮嫩”之嫌。人生很多東西已經了然,再裝不明白眼睛也會泄露你。淺淺的桃紅像遮蓋力不強的乳液,下頭適合的是天然好膚色。而遮蓋力強的是那些有底氣的紅??說起來,紅和女人很有緣。童年的粉紅,青春的水紅,出嫁的大紅……不過現在穿大紅的女人是非常少了,那天在網上看到潘虹穿大紅寶姿裙子的圖片,是參加上海的一個活動,裙子是綢緞無袖禮服式,襯得潘虹很優雅,然而??有一絲小小的淒涼。單身的潘紅畢竟是老了,不是那個《人到中年》和《末代王妃》中的潘虹了,她身上那一襲大紅使我想到火焰最後的燃燒。
很多女人老了反而愛穿紅了,不僅路邊扭秧歌的街巷大媽,還有名門望族的太太,都常以紅作暮年的亮相。或許與潘虹一樣,她們要以紅來衝淡遲暮蒼涼。
探戈是火紅的,愛情是桃紅的,豔遇是嫣紅的……張國榮有首歌《紅》,是他自己很喜歡的:紅像薔薇任性的結局,紅像唇上滴血般怨毒……或許紅像年華盛放的氣焰,紅像斜陽漸遠的紀念……
一些年前,我喜歡上了玫瑰紅,柔潤明麗的色澤。這顏色使我想起三毛文中說的,“驚覺自己也是女孩了,羞怯地向母親要打扮。母親帶著我和姐姐去定製皮鞋,姐姐選了黑漆皮的,我摸著一張淡玫瑰紅的愛不釋手……”,一向自閉的她竟挑了玫瑰紅。新鞋做好每走一步都是疼痛,但她欣悅地不肯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