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三 彼間春色(1 / 3)

輯三 彼間春色

醉人橙色

橙色在色彩中是最接近美好、也最接近愛情的顏色。

那種暖暖的、醉人的橙,令人想起西西裏檸檬,或者睡眼惺忪的秋天的早晨。早茶、牛奶、烘烤得略焦的小麵包,剛剛好的天氣,一隻纖巧的手握住陶瓷茶具的把盞……你能聞見從生活裏層散發出的芬芳。

“分寸”之於色彩相當於靈魂之於身體,而對橙色尤其是。

偏紅的橙太刺目,偏黃的橙太輕淺。真正的橙是剛剛好的溫暖,有流動感。多一分熱了,少一分涼了,秋天日頭底下的溫度。

橙色並不是十分寬容的顏色。它隻接納白皙、身段苗條的女子,一旦身材不夠薄弱,橙色會有些惡作劇般地令你看來更膨脹。它會讓人很觸目地隻看到它的色彩,而削弱穿戴者的印象。而一旦碰見把橙色穿得美好的女人,橙色會心甘情願地襯托她,令她生出無限風情。

在寒冷的冬天,披上一襲LAYEFE的橙色大衣,無論與他在咖啡館小坐,還是赴宴,都有被簇擁的安全感。橙色和女人很容易親密起來,哪怕第一次碰麵也不會陌生,再見,便是無話不談的閨中密友了。

橙色有些像靈敏而有些小心眼的女子,有些情調,喜歡在生活中製造情趣,疼人也希望被人疼,間或有些小脾氣,對於所愛的男人,她的心意是從眼角眉梢都流露的。

我曾聽一個男人說,橙色是“偏房”的顏色,沉著的“中國紅”才是“正室”,我笑說,你不知道從來偏房比正室更得寵嗎?因為有風情。真的,正紅的確有種母儀天下登堂入室的大氣,但橙色是日常臥室的家居情調,是透過窗欞的一縷光。登堂入室的場麵總是少的,而慵懶的臥室才是身體最願棲息之處。

那個以橙色與中國紅定義女人的男人,在婚後四年愛上了一個伶俐嫣然的年輕女孩,而婚是不能離的。他太太是溫良脆弱的女人,對他的崇拜從他們相識直到現在,她寧肯裝著不知丈夫的私情或當那個女孩隻是丈夫的紅顏知己。

那個女孩也未向他要求婚姻,就這樣做他的情人。

不知道,那個從江浙小城來的女孩是否愛橙色﹖

橙色穿在一個氣質好的女人身上,會折射細碎的光,而橙色配飾也有種明朗而婉轉的喜悅,比如絲巾、披肩、黑棉褸的一道折邊,一點亮色仿佛一縷暖氣,把人團團圍住,再灰暗的天氣也不致讓人心情太壞,能見著希望。那個女孩是不是這樣給朋友沉悶的婚姻帶去希望的﹖她讓他覺得從未有過的情感衝動,那種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激蕩。有次他們在細雨中,花了兩個半小時從城市走到近郊的一處風景區,隻為了看雨中的映山紅。

有調查說,橙色是最易給人幸福感的色彩。果真嗎?半年前,遇見他,仍與那個江浙女孩在一起,卻並不全是幸福。幸福如果有了太多滄桑,便成為另外一種滋味吧﹖

再見他,和那個女孩分開了。那個女孩去了南方。愛了兩年多,亦算不短了,而他,眉目間是一片索然,似乎所有氣力都用盡了。他仍回家裏,那裏有個一直等他的女人。

無論如何,橙色是種美好的色彩,十足女人氣,像夜晚和他一起喝了些杜鬆子酒,一點點微醉,能醉多久呢﹖在藍調的音樂背景中,心裏卻是通透明白的。

淑女

“淑女屋”的衣服真叫不便宜,一件布衣襯衫折後還要兩三百元,但自有顧客。都是衝著那些蕾絲緞帶與各式皺褶去的——那些東西仿佛有種魔力,使空氣中也充滿了“淑女”的味道:一種清甜、馥鬱的氣味。使人聯想骨子裏的輕盈安靜,想起立在蒹葭蒼蒼,白露為霜的小河之上的伊人。

類似“淑女屋”的品牌越來越多,那些水紅粉藍的衣裙清純地掛在櫥窗,讓女人心動,一次逛店,見一個男人拉著身材豐滿的女友進來,一定要她試套小圓領、袖口胸前有繡花的天藍長裙。女友進了更衣室,那男人目光中滿含期盼,一直望向那扇門——伊總算出來了,但不是淑女。她把衣服塞得滿滿的,隻需一塊頭巾,便像英格蘭農場爽朗的擠奶女工。

可見,不是所有女人都適合扮淑女——盡管,那差不多是所有男人對太太(不是情人)的期望。

《飄》中的赫思嘉原本也想做淑女的。

當她穿著鮮豔大方的蒼綠色新裙,披了黑大衣,戴著鑽石耳墜和帽子,像個端莊的淑女似的去探看被囚的白瑞德時,白瑞德誇她真是“美麗極了”。隻是,你千萬別管那條裙子的來曆——它是赫思嘉為了向白瑞德借錢,一把把家中的天鵝絨窗簾扯下,改了新衣去征服他的。

赫思嘉不是沒向法國貴族出身的母親學習過“淑女”,但她天生是個按捺不住要去進攻的女人,加上——戰爭——這是連真淑女都容易摧毀的,何況她?

她硬著頭皮為媚蘭接生,在南方熾熱的棉田裏勞作,為一家人生計奔走,勇敢地殺死闖進家中的北佬大兵,把木材廠打理得生氣勃勃……她像一匹眼睛發亮的悍勇的母狼,從亂世裏爭奪著自己的食物。

也因此,赫思嘉顯然比淑女們更適於在南北戰爭的亂世中活下去——她不輸於任何一個有決斷和手段的男人。換了淑女是做不到的,光要她拋頭露麵四處奔走就已是不可想象了,再要她同各類男人(包括粗魯的無恥的)交涉,那是要常常暈倒的。

一位女友也像赫思嘉那般性情爽利,比起淑女服,她寧肯穿襯衫牛仔褲。一看見那些端莊刺繡有閨閣氣的長裙,她就覺得裝模作樣,尤其不能原諒三十歲以上女人穿,尤其不能見穿了又作天真或嫋婷狀同男人調情的。

她的理由是:那些布滿蕾絲花邊的長裙多是為滿足男性的審美需要,是“男權主義”的一種體現,他們想要女人看來溫順純潔,像待放的花朵,像被放牧的羔羊——比起來,喜歡女人穿“淑女”裝的男人顯然多於喜歡女人穿騎馬服或露臍裝的,就如大多男人喜歡女人長發一樣。

女友說,什麼淑女裝,就是“費布裝”——明明四尺五可以搞掂的一套衣服非要花上八尺布,還不包括那二兩重的蕾絲花邊蓬蓬紗。走起路來牽牽絆絆,隻適於端坐或款款而行。男人就是自私!白天同穿職業裝的女人在辦公室競爭,晚上同穿淑女裙的女人約會——一樣都不拉下。

女友此言是有感而發的。

她和一個男人戀愛兩年,本以為婚姻在望,卻被一淑女插足,功虧一匱。那淑女每日長發長裙,坤包裏裝著精致的化妝品,一笑二嗔就把那男人演變了。女友再戀愛,堅決選了不為淑女所惑的男人。這個男人評價女友一頭削得薄薄的短發說,你留短發很好看啊,又誇她襯衫牛仔褲有活力。

但接下來,戀愛中的女友就有了變化,居然有次誇讚一件粉綠碎花布連衣裙,領口棲著隻精致蝴蝶結——那分明是為典型淑女準備的。

後來,這條裙子就穿在了頭發漸漸長起來的她身上。

——她的新男友是比較機智(或說狡猾)的那種人,他說她短發好看,沒錯啊,但下半句留在了以後說,她留長發更好看;他說她襯衫牛仔褲有活力,也沒錯啊,但他後來說,她不妨也試試那些線條柔婉的衣服,肯定有別樣的動人。

女友肯穿淑女裝了,不知是真覺得淑女裝美麗,還是出於對愛情的妥協懂得了——與其改造一個男人的口味,算了,不如讓自己成為他的口味來得速成有效。

穿不對衣服遇對人

有位女友,那叫一個講究!夜來無事去她家串門,眼見要告辭,她亦快入寢,忽發現唇彩脫落一點,立馬撥出唇膏,重新填補。完了執鏡觀照,方滿意地繼續與我聊天道晚安。天哪,那可是不便宜的唇膏!我又是女的。

但老天弄人啊,偏她卻遭遇了一次修飾之尷尬。

有回星期天她出門扔垃圾,才出門,門即被風碰上。她穿著套家常睡衣,幹等家人回來吧,有些無聊,於是去隔壁小街閑逛。一逛之間,竟遇上了一個挺久未見的男人,她對他一直是有那麼些微妙情愫的。這下大窘,對方衣冠齊整,而她素麵睡衣像個懶散的家庭主婦。

她匆匆幾句告辭,心裏懊惱得簡直想殺人!她平日不化妝是斷不出門的,今日實在是情境所迫,而且,哪兒想到就這麼巧?她修飾工整在這條路上總也走了許多趟,怎就沒遇著他?

她如若今日穿戴齊整,說不定與他聊著聊著就共進午餐的。

此次之後,她出門愈發不馬虎,必修飾一新才出得門去,哪怕買把蒜也齊整得可見全球最大蒜商。然再未遇那人,真真一個恨字!又不能補個電話跟對方說,咳,是這樣的……那天……我不算漂亮,你別當真,改天我漂亮給你看!

生活就這麼真實:穿對衣服遇不對人,此恨綿綿無絕期。那種明豔照人時正好巧遇那人,爾後兩人在人群中凝眸相望,刹時電光石火波濤暗湧之事,多半緣自小說或電影——正因為像電影,才不牢靠,雙方展示過了最美,最光華四射,最無有毗漏的一麵,接下來呢?縱然冰清玉潔如檻外人妙玉姐姐,亦要吃飯上WC的,碰見商場名牌打折亦可能雲鬢散墜衝鋒陷陣。

穿對衣服時遇上的未見得就是生命裏那人,而沒穿對衣服亦能遇對人——他接受了你真實常態,你也就無有後顧之憂,盡可素麵以對。而那種盛妝精飾,與他對酌紅酒的畫麵,多半屬性豔遇吧,像流星掠過,真正的光亮其實很少超過一個夜晚的長度。

所以,妹妹們呀,別老想著穿著最美的衣裳遇見英俊王子的動人畫麵,在許多童話裏,王子遇見並愛上的往往是布衣粗服的公主。這樣的愛往後才有餘地,而一切太完美,往下隻能日趨式微。

冬 衣

從前怕極了過冬天。真冷啊,南方尖銳的陰冷一直冷進骨頭縫隙裏,穿再多也簌簌發抖。屋子裏像古墓,家具器皿,還有人,全都是零度的。陽台上的鐵製晾衣架,炭盆,冬青樹和屋簷的冰淩,立交橋下頻繁滑倒的人們……,春天遙遙無期,像去了西伯利亞省親。

想起以前的冬天,就如摸到一塊冷得粘手的生鐵。

因為衣物的單調貧乏,冬天愈發不可忍受,那些臃腫的手織衣物像滯重的殼,人也像爬行類動物般遲緩。每次臨睡,都如拆包得密實的禮物,一層一層,最後才現出內容。早上,又把自己原樣包起——可是無人可送。離胭脂高跟鞋的年齡尚早,甚至穿多少都還不能擺脫母親幹涉,這使我格外羨慕那些穿棉褸、羽絨大衣的年輕女人,她們灑脫不羈,內裏隻一件薄毛衣,像隨時準備拎上提包跟愛人私奔。

十六七歲,看個日本愛情片,片中的女主角和男主角百般糾葛還是分手了。冬天,小咖啡館,女人匆匆別過,拎包走出戶外。幹冷地有些發藍的空氣裏,她的淚水無聲淌落,比淚水更動人的是她的大衣:一件領型優雅的淺紫大衣,女人盤著鬆鬆的發髻,手插在衣袋中,背影充滿東方式的細膩質感。我升起的第一個念頭是:上天,如果失戀可以這麼優美,那讓我失戀一百次吧——那個年齡,優雅的痛苦之魅力顯然強過混沌的平淡。

今後說到失戀,我總覺應當安排在冬季。冷,易於一段情感或回憶的保質,且冬天更適合療傷,寧靜,曠遠,無人打攪傷口。隱約地,詩人雪萊又把他鼓舞人心的詩句遞到耳畔:冬天到了,春天還會遠嗎?

冬天似一年年更暖了,雪越來越奢侈,短裙越來越擴張。更別說南方以南,比如廈門,幾次冬天去,都被女孩精煉的衣物弄得“亂花漸欲迷人眼”,空氣裏沒一絲冬天氣味,隻有暖洋洋的灰塵。我在的華東城市冬天仍在出沒,但也沒從前冷得那麼決絕徹底。添置了若幹從前想要的厚棉褸後,穿的機會卻少了,加上各式名目的保暖內衣,人成了簡易裝,除去兩三層就現了真身。冬天,像成年後娶妻生子的男人,銳氣少了,衝和多了。

從前冬天,像是有冤情的女人橫下一條心準備幹些什麼,那冷是沒一點退路的:炭盆中微薄的火焰,院裏的肮髒積雪,麵對著繁冗功課冷到絕望的夜晚——不僅是天氣,更有前途無著帶來的絕望,日子怎麼這麼難熬啊!沒一樣是自己情願的東西。夏天格外熱,冬天格外冷。

空調使冬天的屬性越來越含糊,可是,有些懷念特別冷的冬天——雨雪霏霏,人與人間體溫的依存尤為可貴,一家人圍在一口熱鍋子旁,白菜豆腐亦不嫌貧薄,熱氣把一室都漲滿了。

還有冬日的衣物。那些煙紫湖藍的高領毛衫,牛仔棉絨外套,纏纏繞繞的羊毛圍巾……它們使人添了若幹層次,即使是一個本來空洞的人,也好像有了些“返影入深林,複照青苔上”的層疊意思。而那些本有故事的人,就如一冊意味無盡的小說,引人遐想。

在冬天,你會需要一件影片中日本女人那樣的大衣,輕柔又有厚度,好像可以擁抱靈魂——靈魂在冬天,似乎會軟弱一些,格外需要貼身的親密擁抱。

太太與先生的衣櫥

去看女友新房,她指點主臥的一麵牆給我看,喏,這排全是衣櫥。我點頭稱是,有過一些生活經驗的女人就知道,這麵牆,不,這麵衣櫥的重要性。它是一個家庭走出去的門臉,相當於生化武器帶給一個國家的安全感

走到次臥,她指一扇兩門的儲藏櫃,喏,這裏是我先生的衣櫥。啊?我大吃一驚,剛才那麵牆全是你的?對呀,她奇怪地看我,我還嫌少呢。

再拉開主臥的那排推拉式衣櫥,就仿佛看見九十年代以來的時裝流行發展史。女友是喜新不厭舊之人——沒法厭,她個頭一六四,體形豐滿,偏她的表姊表妹和女朋友們個個與脂肪有深仇大恨,從內衣到外套件件S號,於是女友就囤了一櫥子衣服。

那件暗綠條紋羊毛大衣是“百貨商場”換季時買的,把人裹得像個嘉興肉棕,但劃算,光買料子也得那些錢啊,還不算襯裏與做工;那件波希米亞風格的飄逸衣衫是“太平洋”打折買的,穿到她身上一點都不波西米亞,卻使人疑她有孕在身,隻好當了睡衣;那件翠藍旗袍是從杭州付錢起就後悔的,但誰要“花樣年華”剛剛放過,女朋友們又都穿得像三四十年代聚會。藍旗袍本身是美的,但穿上後“波瀾壯闊”四個字總在她腦海裏回旋不去,她疑心她的豐脂會從旗袍裏直濺出來,於是也隻有束之高閣。

衣飾常常讓女人忘記自己的真實身體,起碼在買的那刻,直教人生死相許。

衣櫥膨脹了,理性退化了——男人為何總對戶外的天下大事感興趣?或許,簡淨衣櫥使他們保有清醒頭腦,不像女人那般經常性地陷於迷亂暈厥。尤其時節交替的時候,各店鋪的打折標牌真讓女人不知怎麼辦才好。這時你去店鋪芸集的百貨商場女裝部,會看見許多拎著大包小袋的女人。她們沒有停下的意思,從這個專櫃到那個專櫃,直衝醒目的打折區奔去。是她們集體發了筆獎金嗎?當然不,隻是打折給了她們一個理直氣壯的理由。

另外一些女性手上倒沒什麼包袋,如果你以為這是理性的結果就錯了。她們很可能比大包小袋的女人更狂熱,隻是還懵著,被壯大的幸福弄得沒回過神,不知該從何處下手。她們亢奮不已目光癡迷,如陷身叢林或沼澤,根本無力自拔——她們已記不起自己真正需要些什麼了!隻覺件件美不勝收,件件都想占為己有,簡直有了搶銀行或立時傍大款(哪怕禿頂)的衝動。衣物的海水裏她們體驗著絕望的高潮。

如果女人拿出這種對衣物的狂熱勁頭對待感情是會天下大亂的,好在不是,許多女人的多情隻是對衣服,對男人則有著傳統的“一女不嫁二夫”的忠貞。

而男人,衣櫥的簡易卻不能說明其生活的簡易。就如女友的丈夫,他對他窄小的衣櫥沒有異議,不過他常在太太埋頭清理整熨那堆浩如煙海的衣物時,愉快地和女同事女客戶們約會去了(當然並不出軌,最多調情),穿著他五套名牌衣服中的一套。

——有時女人靠十套衣服才能迷倒一個男人,而男人靠一套衣服便能迷倒十個女人。因此一麵牆與一扇櫥的比例還是科學的,合理的,並不是女權主義橫行的體現:男人衣櫥的單薄,完全可能從他情感的豐富中補回來。這麼想,女友的確用不著為家中衣櫥的比例對她先生抱歉。

流光易把人拋

過去我並不喜歡那種勾著縷空圖案的針織外衫,短袖或長袖,女人一穿上就顯得賢淑貞靜,坐或站都水波不興,一口井似的。仿佛隨時在前院(不是躲躲藏藏的後院)端儀地恭候丈夫的歸來,手中還有尚在編結的毛衣。

當然,也承認有穿得很有風華的,比如慶齡女士。合體的絲絨旗袍外罩著白色縷空線衫,一派國母風範,典型東方女性的端凝。可平常的女人穿起來我總覺有些鄭重地羅裏羅嗦,不夠幹脆利落。

年齡漸長,這個初春我有些喜歡起它了。

最先在家小店看見一件紫色縷空衫掛在一排衣服中,像在等人,雖然等久了,但依舊文氣,耐心,並不急躁。衣衫的縷空圖案是小小的矢車菊,一朵一朵,齊心協力,相互間一點不排擠。

還是沒買,想不出自己會怎麼穿它,又是紫色。

後來買了條深紫有一點刺繡的布裙,想著配那件粉紫的縷空衫。可再沒看到,連那種樣式都不多見了。大概是現在的女人喜歡淑的不多了,寧肯小資,寧肯白領,寧肯WTO,有多少年輕女人有時間坐在前院的樹蔭底下,靜靜地編織毛線?閑了多半練瑜伽減肥做精油美容或是逛百貨公司。

路上琢磨著,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青春就像日曬的影子,一點點西移了,所以從內心喜歡起溫雅親切的女人氣。比如唱《小城故事》的鄧麗君,張曼玉演的宋慶齡,吳倩蓮在《半生緣》中飾的顧曼禎,還有屠格涅夫《獵人筆記》中低頭沉思的女郎:清潔的白襯衫,短而柔軟的皺褶包圍著她的身體……她的表情那麼樸素,那麼溫柔,那麼悲哀,對於自己的悲哀那麼充滿孩子氣的懷疑。

淑原是美好的詞,《說文解字》中釋淑為:清湛也,從水。

從水的女人是無所謂時光的,她的美有章可循,是一個女人的本分。

彩色無跟帆布鞋搭配短改良旗袍也是顯眼的,但那也許不是美,更多是咄咄逼人的年輕,年輕過了呢?流光易把人拋,紅了櫻桃,綠了芭蕉。女人終究要回到中規中矩的衣服。

——道理是明白,但怎麼都不願承認青春快要流逝的這個事實。總想揪住點青春的小尾巴,不想從青春的隊伍裏淘汰出來

因此櫥中本還有件黑色長袖縷空開衫,但從未穿過——買時未試,回家一穿,淑是淑了,卻一下端莊地老了幾歲,就有些犯急,脫下來,知道自己不會穿了。

和黑色縷空衫一塊買的還有件暗紅長袖T恤,前麵有印度風味圖案,圖案四周是掛毯式的穗子,顯得挺前衛。我經常就穿著那件T恤,胡亂一套就行,捋袖子這樣的動作也不顯唐突。

比起年輕,淑反正是可以往後推推的,還是年輕要緊。

反正總會有那麼一天,我會將發挽起,穿上件既淑且賢的縷空開衫,泡一杯綠茶,讀一冊薄書,在窗下消磨不複躁動的光陰。

低 調

覺得穿衣的最高境界是“安全感”--它不僅僅表達了一種實用主義,更是一種美學,一種意境。

在鳳凰台看到有位國內名模走在巴黎街道,穿著短牛仔衣,肩頭斜披著塊玫紅的針織大披肩--真是“出位”的搭配!牛仔麵料的硬朗和披肩的柔和衝撞出奇特效果,很是搶眼。可若換成普通人這麼穿肯定怪誕,但模特的身架不同,就憑那人群之上的高度,衣物展示得開,色彩不會粘糊在一塊兒,獨樹風標的效果就出來了。

也因此,對於有身材資本的人來說,他們自身就是“安全感”,不需要其它看去穩妥的衣物來製造煙霧--即使模特們隻披一塊花被單或麻布在身上,她們也是自信的,你會以為那塊被單或麻布是米蘭春季發布上最新傳達出的時尚訊息。

可普通人不能那樣,拿自己的形象聲譽去冒險。尤其對於有這樣那樣身材缺陷的普通人,最妥當還是揚長避短,在低調中求亮色。

穿衣如兵術,在“謀”不在“勇”。 青春期容易把“張揚”當做美,也不管適不適合,引人耳目便是好的。而當年歲漸長,心態漸趨平和,會發現低調地內斂才是種持久的美。

再看東京原宿街頭那些穿得誇張怪誕的年輕人,就隻佩服他們勇氣——除了“新奇”,與美是無關的。那些重重疊疊披掛的褲子裙子襪套,仿佛一隻移動的衣櫥。他們也許在尋求另種安全感吧:生怕被人忽略,生怕青春就那麼平淡地掠過,於是用種最不安全的穿著去引人耳目,換取那刹那的安全感。如有可能,他們甚至會在衣服上安裝嘩嘩作響的彩色紙翼,在風裏,在一堆目光裏,他們以為自己真的飛了。

相比,低調是那麼安寧,簡靜。它是種淡雅的灰(或用時髦的形容白領的一個詞來說,是“高級灰”)。它不渲染,也不遮蔽,而是種包容--你如果懂得低調之美,便不會存心與自己的弱點過不去:比如因為珍妮佛·洛佩茲穿無袖背心好看,你也把兩管白胖的膀子露出來。或者,因為拉丁王子瑞奇·馬丁穿緊身T恤性感,你也執意把鬆垮的肚腹用恤衫繃上示人。

衣服穿得好看是鬆馳而不是緊張,那種看得人呼吸急促的美還隻停留在對感官的煽動,而未上升到更高的美。

那日在電視看到張蔓玉穿件米色短袖毛衣,淺咖長褲,實在比那些穿透視裝的女星好看多少倍。也因此男星裏喜歡梁朝偉陳道明這類,少言,並非因為懂得比別人少,隻是不恬躁,不想嚷嚷著讓全世界都知道。他們比起那些花梢,愛作秀的男星魅力之別何止宵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