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其身是今天的第一步。
網絡文明,讀來冷齒。今天的網絡文明狀況如何,大家都知道。事實不需回避:這個錯誤是我們全體人民一同犯下的。所以要改變這個現狀,需要所有人的努力。
(天下興亡之道,天下匹夫之責。)
要站出來推翻現有的規則,就不會為自己的責任開脫----網絡不邪惡,邪惡在人心,網絡文明如果失敗,那就有我本人的一部份責任。世界充斥著利益,我們很難堅持絕對的正義和真理,但向善之心絕不能拋棄。
網絡誕生在真實的世界中,所以網絡從來不虛幻:我們的精神活躍在網絡上,是組成網絡的基本單位,它是真實世界的延伸,同現實世界一樣的無以論比的真實。真實的世界需要什麼,網絡就需要什麼。我們身為世界存在的驗證者,我們同時需要世界來感知我們自身的存在。我們需要交流、理解、友愛、前行。你我都不需要虛幻的東西來證明自己。
但世界不為單個人存在,網絡彙聚的是所有參與者的力量----善於惡的力量。有了惡的存在,就需要正義。
拋棄網絡即虛幻的想法是今天的第二步----把真實世界的責任感帶到網絡中來。
道路是大家一起在走,個體的願望需要整體來滿足。我們需要對方的善意和理解,但這如同是社會服務,隻有索取,沒有供出顯然是不能維持的;理解和尊重是一種善,這是一種雙向的溝通,發自雙方內心。所以如果有責任,是我們雙方的責任;如果有錯誤,是我們雙方的錯誤。(可惜“壞人”是不太能理解這一條的)
(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社會是善於惡的結合,人的任務是盡可能堅持善,而不是妄想去根除惡----現實就是如此殘酷。這個善與惡的平衡後的世界,這個永遠也無法被打破的矛盾結合體----唯一的希望被寄托在社會的進步上-----社會的善於惡的新一輪平衡,世界的新規則能更好的體現進步的意義。
但世界的殘酷讓我們知道:今天的努力,不等於今天能有收獲。
社會進步是無法依靠“呼籲”便能產生效果的,要有發自內心的需求這個基礎。所以我們先捫心自問:我們是否期待一個文明的網絡??現有規則中我們收到的利益與損失誰重誰輕??是否有改變的必要??
人各有誌,並非所有人對現狀不滿,畢竟安於現狀也是有利可圖的--------這是阻礙前進的力,也是維持穩定的力。現實永遠殘酷,而認清現實和樹立理想從不衝突,完美世界不可有,向善之心不可無!!
因為理想是永不磨滅的----世界始終在向前發展,滿足現狀就是死路一條:我們是等著世界來改變我們??還是主動改變自己??
更引伸來講:我們主動摒棄邪惡,還是被動接受善良???
人有惰性,滿足現有生活的人不在少數,對於他們而言,即使科技停止發展、道德不再進步,也不會影響他的生活。“善小無利、惡小無害”隱藏在懶惰之中。
文明的力量從不天生而就,一朝一夕的努力妄想換來世界的文明。我雖然站出來呼籲正義,但沒有理想化到認為能改變這個世界上的任何一個人------當然除了我!!
以不期望改變他人之心去以默默的行動向惡抗爭,這也算本人的其中一個理想。我既然存在於
這個世界,手握世界賦予我的權力----智慧,身負世界交托我的使命-----前進。就不得不忠於這個世界,在生命回歸大地之前,做出些許成就來。
我隻選擇說出我自己的觀點。而世界始終是前進的,改變世人的重任,交付在世界自己的肩上。
網絡文明,任重道遠;路在何方,路在腳下。
文二,《從虐待動物反思人類道德極限》
近來網上不斷爆出的虐殺動物事件,看過這些新聞的網友對此等惡劣批判大都比較激烈,因為絕大多數人都熱愛生命,珍惜感情。動物是活生生的生命、動物中的寵物更與人類建立了超過1萬年的深厚的感情,麵對虐貓虐狗事件,我們怎能不痛心部分“同人”之行為?
但現實就是如此殘酷,不為熱愛生命的我們所動搖:
這個世界始終是矛與盾的結合體、平衡體;是善與惡的最終極平衡;我們的行為受製於此,世界的進程可以看成善與惡的最終極妥協後的結果。
在此請網友的批判盡量控製在合理範圍內,因為此事雖是人為,但僅代表一小部分人,而網友的批判大多直指怎個人類社會,甚至有觀點說“人類是世界上最殘忍的動物”等等;在此我想說兩句:很對,人類的的確確是世界上最殘忍的動物;同時,人類也是世界上最賦愛心的動物。
我作為人類一員,我不能去批判整個人類(因為我也是人,良心讓我無法做到這點)。我的決定第一時間站出來反思這一切,反思這一切將對我們的道德會產生什麼樣的作用。(也許反思的結果就是我們的道德淪喪了;也許是什麼作用也沒有;總之絕對不會是我們的道德水平因此上升了,我沒有那麼厚的臉皮去往那想!!)
首先聲明:本人也虐殺過動物,本人年幼時甚至以虐殺動物為樂,死在我手上的蟾蜍、青蛙、蝴蝶、蛇、螃蟹、麻雀、老鼠、螞蟻無以可數。 這個時段正是我靈魂的蒙昧期,我說不上來為什麼要去殺它們,因為它們不對我造成威脅、不占有我的生存資源、經常是躲我還來不及決不會主動讓我殺。但我做了,而且手段極其殘忍:我經常將蟾蜍飛上天然後等著看它四腿伸直的摔在水泥地上的樣子,一次不死就來第二次……………;青蛙的生命力無法和蟾蜍相比,我會在田地裏一直追著它們一個個將其踩死;蝴蝶是用竹枝揮死;蛇是拿亂石頭砸死;螃蟹用魚叉;麻雀用水淹;老鼠用火燒;螞蟻用開水……………這裏麵少了個家禽,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我國法律將其歸類於私有財產,你殺家禽,就是侵犯他人財產,我當時沒有能力擁有財產,我殺了“有主之物”,自己是沒有能力賠償的,將得到懲罰,殺了別人家的,我會受到鄰居和父母的一陣痛罵或痛打;殺了自己家的,會受到父母的一陣痛罵或痛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