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人類的道德準則,很現實,很殘酷。(這就是我們的準則,不是“對”或“錯”那麼簡單,人類自己的立場自己都不能統一,如何定對錯??)
我們其實可以先仔細觀察一下世界,就能明白這個道德的準則是多麼的脆弱:
我們殺魚時方法極度殘忍(活魚一條,菜刀一把,先活生生用刀逆向的去鱗,再活活把肚子拋開,後活活用手扯出內髒..........這個時候魚是能跳的),但道德沒有給我們帶來任何良心上的不安。我們可以平靜的猶如獅子咬住了角馬的咽喉等待其活活咽氣,甚至心中還有一絲衝動和期待,因為不久一碗可口的魚即將誕生了。
我們殺豬時,是用放血的方式,慢慢地讓豬死去。
我們殺牛時,牛會哭的很傷心,但不會讓我們產生一絲的憐憫(牛王死後向上帝告狀:人類吃牛。結果得知上帝也是個吃牛肉的……………)。
我們殺家禽,其也是放血,痛苦程度比牛和豬不止多一百倍。因為它是被倒立的放血,大腦因此能保持清醒(因為有足夠的血回流),所以血快放完了它還是清醒的………….
我們煮蟹時蟹是活的,放入涼水,直接上火,等待水開,請問蟹的滋味如何??
以上問題拷問到我們的道德或良心了沒有??我們是否準備一句“君子遠庖廚”而搪塞過去??
這就是人類道德的極限,此時的人類殺死(你可以理解為虐殺)動物的出發點,和禽獸沒有區別--------隻為生存,所以就虐殺動物這點上來看,人必須區分對待。
我們的道德隻能達到這個地步,再往下人就沒有生存的餘地了。
而且這個極限不是我們人類單方麵的,因為就算我們的覺悟提高到了"無"的境界,比如和尚,一輩子念經吃素,但他遇上一隻饑餓的老虎,下場一樣也是被吃,這是動物的道德極限----不會因為被吃者可憐,而心中產生憐憫,最後放掉被吃者……….老虎會放掉可憐的兔子麼??我們沒辦法要求它們以我們的眼光看待世界。
道德已經無法完成對我們的拷問,那就隻好寄希望於法律了------法律是約束人類行為的終極武器。我國立法保護動物,是根據動物的生存現狀,從劣到優排列次序的,所以老鼠、螞蟻、麻雀、蟾蜍、青蛙等等這些被我虐殺過的動物暫時排不上號。
貓和狗自然也排不上。西方國家有立法專門保護貓狗,我們都知道,不僅如此,我們還知道這些法律執行起來絕對辣手,沒商量。但這不等於西方的法律就做到了“很好”,我們的良心就得到了安寧。
因為法律的漏洞也太大了:挪威立法中為防止漁民過渡捕撈,對漁網的網眼有明確規定(這樣做就能保證體型小的幼魚穿過漁網,而繼續生存),並不時有海上巡警來檢查漁民的漁網,但這並不能阻礙魚類的減少,饑餓的海豹隻能在漁網中和漁民搶魚,時常有海豹被困死在漁網中。
這明明是人類的過錯,濫捕造成生態失衡,可是海豹屍體撈上來後,漁民做不是好好安葬它們,而是用刀切下海豹的前腳,以此向政府領取因漁網破損造成損失而發放的補貼!!!
這就是現實!!!!“人類無罪”的現實。無法用道德、法律以及人的理解去解釋的現實。(注意:海豹和幼魚同為法律的被保護者)
所以,我支持批判虐待動物;但我不認為僅依靠立法保護動物(或禁止虐待動物)就能提高我們所有人的道德水平,因為畢竟我們的極限擺在眼前:它老是站在世界的最高端批判人類,卻無法最終等來人類不再被批判的那天。
也有網友表示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先將人的保護做到第一位,動物是其次,這是現實中的現實!!!
問一下:今天大家吃飯時嚼著大魚大肉之時,有想過非洲有幾百萬吃不上飽飯的孩子們麼??有想的自己胃口全無,吃不下睡不著的麼??有沒有人認為自己明明知道全世界有那麼多還在忍饑挨餓的孩子,自己卻飽食終日還良心上沒有一點不舒服,是多麼的自私,多麼的沒有品德……….
我感覺沒有最好,有的話你會被人送醫院的。
前些天看報道,雲南邊境一個泰族小村遭象襲,一死多傷,而大象最終沒有被殺而是麻醉後運往別地(因為野象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而且在泰族人心中象是神)。這件事顯示我們當今人類的道德可以說到達了一個很高、很高的高度,我們為動物付出的犧牲,甚至不能像動物為我們做出的犧牲那樣被對方理解!!
所以我們需要兩個麵的看待世界,人絕不是簡單的殘忍,也不是簡單的仁愛;但我們人類現有的為了動物所作出過的努力絕對是真誠和巨大的,請各位勿對這個世界(和世界中的人類)產生任何偏見。
文三,《論批評》
每個人每一天都應當努力使自己更加的優秀,批評者也絕對不能例外!!批評者,是一個不受歡迎的職業,做著不受歡迎的事情,走著不受歡迎的道路,受著不受歡迎的眼神。但這些不是讓自己進步停滯的理由,全國人民都在奮發,就你們不進還退,拖所有人後退,算什麼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