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策劃人(1)85(2 / 2)

第一金主是內幕策劃人真正的合作方,高易也僅僅需要向第一金主負責,第一金主有權了解策劃案內容,掌握資金使用情況,高易並不需要向次要金主負責,需要向次要金主負責的是第一金主,第一金主必須保證次要金主的固定收益和資金安全,保證他們的資金不被另作他用。

在一個策劃中要成為第一金主,第一金主提供給策劃案的金額必須超過總數的60%,並得到內幕策劃人的認可,資金比例保證各方利益一致,而內幕策劃人的認可決定內幕策劃人有權在具有同等實力的金主中自行指定,簡單說,如果一個策劃案的資金總量需求是50億,而有兩個金主都可以拿出30億以上的資金,都想成為第一金主,那麼就由內幕策劃人來決定誰成為第一金主,而另外一方隻能成為次要金主,出資額也會受到限製。

這樣全新的合作方式,尤其是第一金主對次要金主的完全負責的原則,第一金主將麵臨比以往更大的風險,以前是隻要有策劃收益就不會虧,而現在則是需要先填飽次要金主,剩下才是自己的,如果策劃案失敗,或者低於預期收益,主要金主就會麵臨虧損。

肖明已經將高易的策劃框架傳真給林雄,焦急的等待那邊的答複,同時自己也在一遍又一遍的琢磨各個細節,評估利益得失。第一金主的風險是大了很多,但是如果收益高於預期,第一金主的利益也會被放大。如果是50億資金,假設保證次要金主的收益是20%,而次要金主的資金比例如果是40%,也就是50億資金要保證至少4億的收益,第一金主才會不至虧損,當收益達到10億,第一金主的收益將和次要金主持平。如果超過20%的收益,主要金主的收益將高於次要金主,而且就此也具有了1:0.6的杠杆效應,或者說是資金放大效應,因為那時候第一金主將以30億的本金享受50億資金帶來的放大收益。按照以前的模式,如果收益在20%的基礎上增加10%的收益,30億的本金將會增加3億的收入,但按照現在的模式,第一金主同樣是出30億本金,在20%基礎上增加10%的收益,主要金主將會增加5億的收益。

這樣的好處是像高易這樣遊離的內幕策劃人將可以製定資金規模更大的策劃案,突破金主自身資金瓶頸,資金規模不僅僅限於某一個金主自身的資金實力,而資金實力較弱的金主更不會因為資金限製失去入資策劃案的機會,同時,高易可以在更短的時間內積累起大量的客戶群,通過資金彰顯擁有更大的資金實力和圈內影響力。這隻是高易的初步嚐試,如果嚐試基本成功以後,高易還會有很多新的想法會去嚐試,比如對第一金主出資比例的調整,為了控製風險,現在是不少於60%,但不是沒有降低的空間,一旦降低,杠杆效應將更加明顯,策劃案的資金規模也會大幅增長,同時,一旦第一金主入資比例可以調整,就可以製定在特定的條件下允許中途加入新的次要金主入場,這樣策劃資金將會變成活水,源源不斷,對於任何一個對手盤,這都是讓他們恐懼的發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