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現實與理想發生衝突、產生矛盾時,現實本身就成了“意外”。
無可避免之事永不發生,意想不到之事經常出現。
——約翰·梅納德·凱恩斯
下麵的這段故事中,至少隱藏著5個意外之處,你能找出來嗎?星期一清晨7時,鬧鍾響了。你一翻身摁下鬧鍾的按鍵,想在被窩裏再睡個回籠覺。幾分鍾後,你醒了,想起來除了每天早晨必做的那幾件事情之外,今天還有很多事情要做。上班路上,手機響了。你遲到了。一大早,公司有個無比乏味的會議。主持會議的那個家夥熱衷於開會,卻沒有能力作決定。令人吃驚的是,這種人在世界上到處都是,幾乎每個辦公室裏都有。
接下來,時間過得很快。老板鼓勵你去做幾個新的項目。中午陽光明媚,你見了個久違的老朋友。
下午過得平平淡淡,隻是火災報警器出了點故障,謊報了一次火情。那個報警器故障不斷,僅上個月就壞了不下20次,你對此已經習以為常。
下班路上,你買了份報紙。你喜歡開著電視,一邊吃雞肉飯一邊瀏覽報紙。今晚的電視節目沒什麼意思,你早早地上了床,讀了幾頁書。那本書已經在你床頭放了好久。一陣睡意襲來,你的注意力開始溜號了。
對絕大多數人來說,這是再平常不過的一天。平淡的日子,無甚波瀾。上述這段描述中,沒有任何地方稱得上是“意外”。
可是,不妨再想想,這一天中還有點“險些”發生的事情。你險些睡過頭,那可能會讓你丟掉工作;上班路上你險些碰上熟人;中午,你的老朋友險些透露一個大秘密,可突然有什麼事情打斷了他;公司裏,下周沒準真的會發生一場火災,說不定還會奪走幾條人命,其原因很可能是,發生火災時報警器響了,卻沒人把它當回事。
假如用另一種思維方式重新審視這一天發生的事情,很快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大多數事情都屬於意外。意外指的不僅僅是那些險些發生的事,還包括那些確實已經發生的事情。
回想一下,你是幾時幾分幾秒起床的;早晨刷牙的時候,來回刷了幾下;這一天,誰打來過電話;午餐味道怎麼樣;你和朋友邊吃邊聊了些什麼……生活就像一條小溪,裏麵充滿了隨機的瑣事,甚至是噪音。在一般人眼裏,所有這些事情都稱不上意外。想象一下,如果我們向朋友、伴侶嘮叨這些事情,他們會作何感想,肯定是令人生厭。
意外潛伏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數情況下,它們並不礙事,更沒機會和人產生互動。因此,它們稱不上是“意外事件”。在人們的意識裏,那隻是些噪音,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情,有時甚至稱不上是件事情。“意外”二字是給那些難得發生的特定事件預備的。
本章旨在澄清,人們是何時、為何、怎樣使用“意外”這個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