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接近顧夏,我也迷戀上了音樂。說起來也是有些好笑,一個老千居然天天去學吉他,玩架子鼓。
遠離了牌局,我全身心投入到了玩音樂當中。也是為了玩音樂我花光了我的積蓄,記得當時剛學會了吉他,我就直接去買了一把馬丁民謠吉他,那把吉他當時的價格是三萬多。
買了那把吉他別說黑子和阿祥了,就連我都覺得自己肯定是瘋了。
他們兩經常說我比他們還敗家,幾萬塊就買了一把破吉他。為了安慰我自己,我和他們說你們懂什麼是音樂嗎?一個隻會騎摩托車,一個隻會賭錢,一點藝術細胞都沒有。
其實我也沒有什麼藝術細胞,買那把琴純粹是為了裝逼,為了能夠接近顧夏而已。
不過至今那把琴都還在我身邊,平時沒事的時候也會拿出來陶冶一下情操,嗬嗬。
之後我經常會去顧夏的酒吧客串吉他手,時不時還會嚎上兩嗓子。就這樣大概過了幾個月,我和顧夏越走越近,就連酒吧的鑰匙她都給了我,叫我沒事去幫忙。
追求顧夏我真的沒什麼把握,因為她家很有錢,又是雲南藝術學院畢業的。長得漂亮不說,還多才多藝。我是什麼?一個老千,高中沒畢業,玩音樂都是半吊子。
不過我還是表白了,這還多虧了黑子。他和我說過一句話:“男人,什麼叫男人?兩個蛋一杆槍,要麼你就挺直,要麼你就切了!”
雖然話比較俗,可理不俗。我當時是這麼想的,要是真追不到,我就踏踏實實的回去做我的老千,再說了世界上女的這麼多,我就不信遇不到更好的了。
不過還真別說,後來我還真沒遇到比顧夏好的女孩。
也算是謝天謝地了,顧夏後來還是和我在一起了。這件事情要從她25歲生日那天說起……
她比我大兩歲,隻不過是年齡大而已。說她十八都有人信。
她生日那天,我和黑子還有阿祥三人一大早就來到酒吧,把酒吧布置的漂漂亮亮的。又和酒吧的人串通好,讓其中一個調酒師給顧夏打電話,就說酒吧出事了。
準備好一切之後,我換了一套帥氣的衣服,手裏抱著吉他坐在舞台上,酒吧的燈全都關了。
我的心跳的很快,等待的時間裏一分鍾就好像一年一樣。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一個人影走了進來。
“咦?怎麼不開燈啊?黑漆漆?”
“啪”舞台的燈一瞬間照亮了我,我清了清嗓子。
“生日快樂!”
當我話語一響,黑子他們一群人都衝了出來,捧著一個蛋糕,唱著生日歌。顧夏也沒反應過來,被我們這麼一弄整個人愣愣的站在原地。
雖然隔得很遠,我還是能看到她眼角閃爍著晶瑩的淚花。待她吹完蠟燭之後,我也就撥動了吉他鉉。
“難以忘記初次見你
一雙迷人的眼睛
在我腦海裏你的身影揮散不去
握你的雙手感覺你的溫柔
真的有點透不過氣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會傷心
隻怕我自己會愛上你
不敢讓自己靠的太近
怕我沒什麼能夠給你
愛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氣
隻怕我自己會愛上你
也許有天會情不自禁
想念隻讓自己苦了自己
愛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唱完這首《情非得已》之後,我瀟灑的從舞台上走下來,阿祥把事先準備好的玫瑰花遞給了我。我捧著玫瑰花走到顧夏身前,深吸了一口氣說:“做我女朋友吧。”
我這話一開口,周圍的人都開始起哄,黑子第一個帶頭叫著:“答應他!答應他!”
如果說,要是我安安穩穩的和顧夏一直在一起,現在可能我們的孩子都能打醬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