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同誌:在你百歲誕辰即將到來之際,僅寫短文以誌紀念。
我想寫兩個問題:
一、我們一起在省法院工作時期的回顧
我記得你是在1952年到任,1960年離任。我是1953年到任,1959年離任。我們在一起工作,將近六年的時間。
第一個時期是1953年到1955年。當時是支應麟老同誌任院長,你任第一副院長,協助支老管理全院的工作,並分管刑庭的工作;我任副院長分管民庭的工作;辦公室由霍光第同誌任主任。那時候,大家每天都在忙忙碌碌地工作和學習,個人之間很少交往。
1955年,在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上,你被選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支老調省政協任副主席。省法院調進三位副院長,他們是高再增、駢誌剛和成恒長。我們之間的分工是,你管全院的工作,我分管辦公室工作,高和駢分管刑庭的工作,成分管民庭工作。
我們在省法院工作的那個階段,我記得你突出地抓了兩件事,一是刑庭的工作,一是辦公室的工作。
在刑庭工作中,主要堅持了兩個原則:在處理重大刑事案件時,堅持了“可殺可不殺不殺”的原則,留著腦袋好辦,錯殺了是終生的遺憾。另一個是處理一般刑事案件時,堅持了“可判可不判不判”的原則,盡可能地不要給無辜的人留下傷痕。我們這樣做的結果,是多少年來,沒有發現任何一件冤案和錯案。同時,通過這段時間辦案的實踐,也培養了辦案人員的“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辦案品質,培養了他們“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在辦公室工作中,你很重視文字工作。你一直重視辦公室的文件起草、審核和上下行文、工作計劃、總結,以及案例的編寫、檔案的管理等工作。你經常親自動手起草、修改每一篇文稿。這樣,給省法院的文字檔案留下了一筆完整的財富。經過這些具體工作,也培養了辦公室工作人員的思想境界和寫作能力。
二、受你的委托,十多年來,我和你的孩子們來往的情況
我和你的二女兒有過多次交往。我們在一起談論過省法院在“反右”和“反右傾”運動中一些領導和中層幹部受批判、受處分的不公正待遇。幹部受打擊、受傷害是一個方麵,同時對省法院那一段時間的工作,也是極大的損失。教訓是深刻的,應該認真地進行總結,以利後人。
我和你五女兒小雲,來往得比較多。她給我看了“反右傾”時你受處分的決定。其中第一條,是你傳達了全國司法工作會議上王懷安的“錯誤報告”,傳播了“司法獨立”等言論。去年我到北京訪問了王懷安同誌。他告訴我,那個報告起草的主要內容,都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董必武老領導的指示精神起草的。為此事,他被打成“右派”,不久,董老也辭去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王懷安同誌和董老是延安時期就在一起從事司法工作的,王老“改正”後,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離休後,很健康。去年已是96周歲的高齡老人了。
在司法戰線上實行“司法獨立”,從上世紀五十年代到現在,幾十年過去了,沒有多少進展,至今仍在爭論中。
我和你的三女兒的交往,隻是在她從大同調回太原後,在她和她愛人的工作安排上,通過一些老同誌,給予了一些幫助。
我和你的大女兒、四女兒、六女兒都有過來往,你的兒子見過麵,沒有交往過。
我們這一代人,曾經過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的考驗,又經過新中國成立後各個時期各種運動的考驗。我們一起戰鬥過和工作過的老領導、老同誌,大部分都走了,我還健在,也是92歲的高齡老人了。以後,有什麼情況,我會通過你家小雲隨時告訴你。說得不少了,就此停 筆。祝你保重。
另外,你走之前,曾托人告我,讓我去醫院一趟,你有話要和我說。由於我的拖拉,未曾和你最後交談一次,深表內疚和遺憾。在此向你深深地道歉。
請代問你的夫人、恩人,我們的楊改梅大姐好!
老戰友韓林敬上
2012年6月
作者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離休前為第六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政治法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