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節 回憶劉秀峰院長(1 / 1)

鞏玉清

我於1943年6月份加入中國共產黨,同時參加革命,做婦女工作。新中國成立後,國家要體現男女平等,婦女要參政議政,管理國家大事,讓婦女掌握刀把子,給婦女說話,保護婦女利益,因此,選派了一批女幹部到各級人民法院任副院長、院長等職。我被長治市婦聯選調到市法院工作,任副院長。1956年調回省高級人們法院工作,由省長衛恒任命為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並在山西政法刊物報道。

我來省法院工作時,院長是劉秀峰,副院長有韓林、成恒長(民盟)等,刑庭庭長郭丕業、民庭庭長任忠(留學生)。法院工作非常正規,有一定的製度,每天早晨和晚上都要學習,上下午班中有工間操。工作中大家分工明確,各在其位各負其責,都在緊張有序地工作。劉院長肩負重任,管理全省法院工作,非常辛苦。我回憶劉院長的片段一二三。

一、對省法院審判工作嚴把質量關。凡經過他手處理的案件,特別是重大刑事案件,不僅要認真聽取承辦人彙報案件,記筆記,弄清案情,而且要親自審閱卷宗,核對有關證據,對定性案件處理出的文書判決布告,他都要親自審批。特別是對死刑布告,字斟句酌,非常認真,有時還要查字典、詞典,做到了萬無一失。他很辛苦,往往晚上十二點鍾還在辦公室加班,閱卷看文件。他的辦公桌上常常擺滿了卷宗,不看完是不回家休息的。劉院長的這種敬業精神,給大家作了典範,機關幹部們都十分尊重和佩服他。

對當事人不服一審、二審的案件和一審、二審判決不一致的案件,以及上訴期已過的案件,通過來信來訪了解,認為需要考慮,就調卷審查,並將此作為一種規定。對承辦人的要求是對調卷審查的案件,要認真審查核對事實,做到正確處理。承辦人要走出去,下鄉深入實際了解情況,勘察現常 必要的時候請基層法院的同誌回來彙報案情。法院調卷審查最多的是民庭,民庭的同誌絕大部分都是帶卷下鄉,到中院、縣院、村調委會等各個不同的層次了解情況,到農村實地調查。在此過程中,做到了不抽當事人的一支煙,不喝當事人的一口水,涉及當事人的場所不吃派飯。並且做到了不白吃老百姓的一頓飯,按規定付糧票和錢,就是對基層法院,也要交足應交的糧票和錢。

省法院民庭申訴案件最多,民庭同誌下鄉也最多,也相應總結出經驗。處理每一個案件,都要做到事實清楚,吃透案件,分清是非和責任大小,找準處理依據,對照政策,研究處理決定意見。正因為這樣,很多案件都能在基層法院和調委會的配合下,就地解決。這樣做的結果是當事人滿意,群眾滿意,法院滿意,而且能使當事人又省時間又省錢,群眾和法院的關係更加密切。從我個人的角度講,我在省法院工作28年,凡我處理的案件都經受住了曆史的檢驗,至今未發現一件冤假錯案。

劉院長特別注意法院聯係群眾的窗口——接待室的工作。規定一條製度,即每禮拜三法院正副院長和各庭長輪流到接待室接待來訪群眾和當事人。每個領導接待後都要回訪、查閱處理結果。如韓林副院長不僅接待了一位烈士的母親和妻子,聽取了她們爭搶撫養烈士之子的情況,而且還直接參加處理,使雙方都能接受。足以見得領導與群眾的關係以及這項製度的合理性。

二、劉院長為貫徹全省第四次司法工作會議精神,常常下基層檢查督促。他狠抓了法院組織法的貫徹執行,全省開展了人民陪審員陪審製度,總結選舉人民陪審員的經驗,培訓人民陪審員,學習人民法院組織法。全省基層都選舉產生了人民陪審員,結束了從沒有人民陪審員的曆史,體現了人民當家做主,自己掌握刀把子的權利,在全省法製建設上是一功績。

三、新中國剛成立,國家還很窮。當時隻配給公檢法司領導各一輛小汽車,一般人是無資格使用的。民庭也隻配發一輛自行車,供大家使用。同誌們上下班、聽報告和出差總是步行。劉院長的妻子生孩子住院,他從街上叫了一輛三輪車送醫院,而堅持不用自己的車,可他對機關的幹部卻盡力幫助。有一次,全院幹部都外出聽報告,回來時,他硬是將身體殘疾的一位同誌和懷孕的一位同誌拉到車上。這兩件事成為當時法院幹部和家屬的佳話,所有的人都稱讚劉院長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高尚風格。

劉院長的孩子多,家務負擔幾乎都由他妻子一人承擔。他一生忘我地為黨工作,辛苦、嚴謹,一絲不苟,威信非常高。人們評價他,在太行三中(太行地區培養革命幹部的學校)是好校長,在榆次地區是好專員,在省高院是好院長。他雖然離開法院很長時間,但是,法院的人們還是常去看望他,尤其是他逝世前,很多的老部下都到醫院去,他還總是關切地詢問法院的同誌們,甚至一個一個地問候。未料到的是他逝世時,我沒有在太原,沒能去向他告別,非常遺憾。

作者:1956年調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任審判委員會委員、機關支部委員、總支委員、民庭支部書記、民庭副庭長。1984年1月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