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求學時代,還是後來參加工作時,在幾乎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我一直想像著自己結婚時的情景。我想像著新娘是任何一個讓我有電反應的人,她可以是一位明星,也可以是我在大街上見過的一個陌生人,更可以是生活中的一個朋友、同事等等,一切都由我作主,我想讓她是誰都行。在想像不算違法的時代這種作法撫慰了我孤獨的心靈,讓我充滿自信地麵對新的生活,期待著浪漫愛情地出現。
然而萬事難預料,二〇〇五年初,二十八歲大齡仍舊事業無成的我意外地結婚了。說意外是因為來得太突然,我幾乎沒有作思想準備的時間。
那個時候,我尚未完全從之前的感情陰影中走出,家裏打電話說二伯父給我說了一樁婚事,要我立馬回家相親。我便草草收拾一下,從西安趕回老家。我心裏也清楚,父母為我的婚事操碎了心,這幾年雖然相過不少次親,可沒有成的。父親曾經不無擔憂地對我說:這就好比挑白菜,開始的時候嫌這個不好,嫌那個不好,挑到最後好白菜都讓別人挑走了。我雖然並不讚同父親的“白菜論”,但他對我的關心我是知道的。
相親那天,二伯父、叔父陪我一同前往,我們在楊淩街道一個老親戚家與女方家人會合,簡單打過招呼之後,長輩建議我倆去街上轉一轉。我們就順著附近的道路邊走邊聊,談話的內容無非就是工作情況、家庭情況以及擇偶的標準。那時,也可能是不熟的原因,她一直都比較嚴肅,有種不苟言笑的感覺,我雖然誇誇其談,可那是我在人前練出來的本領,真實的我則是個比較悶的人。那天的談話,我對她唯一的好感就是覺得她性格比較直爽,有一說一。
第二天,二伯父便詢問我對女方的印象,我如實說了,想再多了解一段時間,二伯父一聽有門兒,便趕緊打聽女方的意思。很快,女方也回了口信,家人沒意見,女方聽家人安排。這下,二伯父又找我做思想工作,說以前的人結婚之前連麵都沒見過,也過了一輩子,現在的人還沒結婚就住一塊幾年,最後一言不合說分手就分手。又說我的年齡不小了,晃蕩一年又一年,這還說不定什麼時候能碰上更合適的。再說,在外麵自由談的那些,也不見得就比家裏介紹的好到哪裏,家裏介紹的都是知根知底的,外麵找的又有幾個對女方家裏情況了解的,就是想打聽也沒個打聽的人啊。二伯父的話句句在理,我找不出反駁的理由。
即便是這樣,我也沒有預想到事情會發展得那麼快。我們從認識到結婚隻有六天的時間,對於我這樣一個思想還算開放的人來說,也是充滿了挑戰的。在此之前的所有故事中,她在她的圈子裏,我在我的圈子裏,我們是兩個根本不相關的圈子裏的人。但是從她穿著嫁衣走進我們家院子的那天起,我們就注定了今生會在一個圈子裏。故事的發生不像瓊瑤筆下的故事那般獨具匠心,自然而然地就發生了,生活化得不能再生活化。因為從頭到腳,我都隻是一個凡人,她也是,我們的結合再怎麼神速,也隻是平常百姓家中的一件平常事,不會讓別人街頭巷尾地議論,漫無邊際地談說著。也因此,我慶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