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唐前騷體新變與騷賦互滲(3)(1 / 3)

第二,從動植物特別是禽鳥被羈的處境或者不得善終結局中,感歎人生,尤其是悲歎人生的不自由,表現出一種憂生之嗟。代表作品有禰衡《鸚鵡賦》、曹植《離繳雁賦》、阮籍《鳩賦》等。如禰衡《鸚鵡賦》完全將“鸚鵡”自我化,托鸚鵡抒憤言情。其個性及身世與鸚鵡相同者約略有二:一是鸚鵡“性辯慧而能言”、“才聰明以識機”,禰衡也以“少有才辯”著稱;二是此鸚鵡是他人作為禮物進獻給黃祖太子黃射的,與禰衡輾轉流離於黃祖手下非常相似。《後漢書·禰衡傳》載,禰衡因才學得知於孔融,孔融薦於曹操,因多次慢辱曹操而遭曹操忌恨,轉手送於劉表。同樣因其“尚氣剛傲,好矯時慢物”,“後複侮慢於表,表恥,不能容,以江夏太守黃祖性急,故送衡與之”得罪劉表,又被轉送黃祖。此等輾轉相送的人生感受,更是禰衡借鸚鵡抒發一己懷抱的動機。全篇托物抒情,不僅描寫了鸚鵡的辯慧與能言,同時還寫出了遭受羅網之時,鸚鵡“逼之不懼,撫之不驚;寧順從以遠害,不違忤以喪生”的自處心態、被捕之後的悲涼以及“期守死以報德,甘盡辭以效愚;恃隆恩於既往,庶彌久而不渝”的報恩心情。故綜覽全篇,頗失禰衡“尚氣剛傲”的個性。雖然如此,卻真實地再現了當時禰衡猶如籠中鸚鵡,雖不自由也渴望得到主人垂顧的複雜心情。盡管現實生活中,禰衡仍然使氣任性,後黃祖因賓客宴集,禰衡出言不遜,黃祖一怒之下將禰衡斬殺,年僅二十六歲。曹植《離繳雁賦》對鴻雁被捕獲前後心境描寫,與禰衡《鸚鵡賦》有異曲同工之妙,也反映了曹植晚年備受猜忌而又尋求人生歸宿的悲涼心境。阮籍《鳩賦序》曰:”嘉平中得兩鳩子,常食以黍稷,後卒為狗所殺,故作賦。”阮籍有托鳩自喻之意,鳩為主人收養而後又被狗所殺的經曆,反映了阮籍身處亂世、性命難虞之意。

第三,還有一些作品是托物以感歎世俗,並表現作者憤世嫉俗之情懷,以楊修《孔雀賦》、阮籍《獼猴賦》、傅亮《感物賦》為代表。如楊修《孔雀賦序》言:“魏王園中有孔雀,久在池沼,與眾鳥同列。其初至也,甚見奇偉,而今行者莫眡。臨淄侯感世人之待士,亦鹹如此,故興誌而作賦,並見命及。”篇由孔雀前後處境的變化,感歎世人對人才日久見棄的現狀,所謂“興誌而作賦”,就是借此表達相類似的身世之慨。再如阮籍,如果說他的《鳩賦》是傷鳩自傷,那麼,《獼猴賦》則譏諷世上類似獼猴之人,他們巧飾偽真,幹進務入,最後也隻落得伏死堂下的結局。其對世態的譏諷,與趙壹《刺世嫉邪賦》相同,隻不過趙壹是直抒其情,阮籍則是托物嫉俗。而傅亮《感物賦》,其所感之物即是飛蛾,從飛蛾撲火,想到了為勢利不顧性命的俗人。篇中雲:習習飛蚋,飄飄纖蠅,緣幌求隙,望爛思陵。糜蘭膏而無悔,赴朗燭而未懲。瞻前軌之既覆,忘改轍於後乘。匪微物之足悼,悵永念而捬膺。彼人道之為貴,參二儀而比靈。稟清曠以授氣,修緣督而為經。照安危於心術,鏡纖兆於未形。有徇末而舍本,或耽欲而忘生。碎隨侯於微爵,捐所重而耍輕。矧昆蟲之所昧,在智士而猶嬰。悟雕陵於莊氏,幾鑒濁而迷清。仰前修之懿軌,知吾跡之未並。雖宋元之外占,易在予之克明。豈知反之徒爾,喟投翰以增情。

從飛蛾“糜蘭膏而無悔,赴朗燭而未懲”“視死如歸”的俗態中,感歎一些人“耽欲而忘生”的舍本逐末的做法,其譏世之情與趙壹、阮籍同。

雖然,我們以上的歸類不能完全涵蓋所有唐前以自然和禽鳥為篇名的騷體創作的全部內容,但是,總體而言,這些作品都是作者的緣情感物的產物,與作者創作時的當下心境密切關聯,在這一點上則是相通的,抒情主體的情感特征相當突出而且全篇富有強烈的個性色彩。

(三)唐前緣情感物類騷體外在體式特征及其新變

從以上分析可見,唐前緣情感物騷體創作,最為明顯地體現了抒情主體的情感與個性特征,賦予了物象以創作主體特定的情感,雖大多以“感物”之“物”名篇,但是“物”因主體情感的附加與滲透,從而成為主體情感抒發的載體,為主體情感的表達服務,也就是說,抒情主體在篇中仍然處於第一地位,客體往往成為抒情主體自身情感與個性的當下反映。

唐前緣情感物騷體創作,在“情”與“物”,即主體與客體之間所表現出的抒情主體居於全篇重要地位的作用,在作品的“序”中得到充分的反映。這一時期的詠物騷體之作,具有主體之情與客觀之物之間心物交感的特征。如:

感物賦序

曹丕

喪亂以來,天下城郭丘墟,惟從太仆君宅尚在。南征荊州,還過鄉裏,舍焉。乃種諸蔗於中庭。涉夏曆秋,先盛後衰,悟興廢之無常,慨然永歎,乃作斯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