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誌編寫按照1985年中國地方誌小組製定的《新編地方誌暫行規定》和山西省地方誌編篡委員會《山西地方誌編寫行文暫行規定》的要求編寫,著眼於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側重記述本村重要的曆史和現狀。
二、本誌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力求做到曆史性、思想性、真實性、資料性和科學性的統一。
三、本誌編纂堅持實事求是、詳今略古,橫排縱述,縱橫結合,突出本村特色,體現時代精神,為建設小康社會服務。
四、記述時間,上溯不限,下限止於2007年底。
五、本誌采用平列式敘述方式,編下分章、節,節下分一、(一)、1、(1)、四個層次編排。根據需要個別章節加小序,以提示或說明記述的目的。
六、本誌行文一律用記述文體,個別處夾述夾議。同時輔以圖、表、照片。圖、表、照片分編編序。
七、紀年方法,新中國成立以後用公元紀年;民國以前用曆史紀年,並在括號內加注公元紀年。
八、文中計量數字,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度量衡單位一律用公製。(舊計量單位個別處可加注說明)。
九、入誌人物為本村知名人士、先進模範、革命英烈、能工巧匠和在科技、教育、企業、文化藝術等方麵有較大貢獻者。在外工作的縣副局級以上和中級技術職稱以上、大學本科畢業以上人員均入誌介紹。副縣級以上人員詳細介紹。
十、對於需要加注釋的,采用夾注或腳注。
200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