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條先進個人獎是頒發給參加實踐活動在實踐中表現突出的個人的。
第十七條先進個人具體評獎標準參考以下幾點:
(一)實踐活動中有著突出表現,得到實踐單位好評,產生一定的社會反響。
(二)實踐中能夠發揚吃苦耐勞、團結合作、勇於創新的精神。
(三)取得具有較高價值的個人成果。
(四)參加團隊實踐的,發揚團隊精神,在團隊中表現突出,圓滿完成各項任務,對團隊工作盡職盡責,對團隊作出積極貢獻。
正文 第五十七章(1 / 1)
第十六條先進個人獎是頒發給參加實踐活動在實踐中表現突出的個人的。
第十七條先進個人具體評獎標準參考以下幾點:
(一)實踐活動中有著突出表現,得到實踐單位好評,產生一定的社會反響。
(二)實踐中能夠發揚吃苦耐勞、團結合作、勇於創新的精神。
(三)取得具有較高價值的個人成果。
(四)參加團隊實踐的,發揚團隊精神,在團隊中表現突出,圓滿完成各項任務,對團隊工作盡職盡責,對團隊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