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打黑除惡必須打擊“保護傘”(1 / 1)

近日,全區召開打黑除惡專項鬥爭會議,打響了清除黑惡勢力的戰鬥。自治區領導指出,要完全徹底打掉黑惡勢力,狠狠打擊“保護傘”,做到黑惡必除,除惡務盡。

未曾料到,打黑除惡這個被國外和港澳台地區長期壟斷的影視作品,竟然成為當前中國影視界的一個熱門題材;過去一直被認為黑惡勢力是資本主義製度獨有的社會現象,卻也在社會主義的中國大地上蔓延滋長,以至於從中央到地方采取高壓態勢,出重拳予以打擊。

全國各地揭露出來黑惡勢力種種令人發指的罪行,給無數善良的人們上了生動的一課:黑惡勢力不僅僅是資本主義社會的專利品,社會主義社會同樣也存在。黑惡勢力已經成為影響國家安定團結,破壞社會正常秩序,危害人民安居樂業的一種嚴重威脅,打黑除惡的鬥爭刻不容緩。

黑惡勢力這顆社會毒瘤,何以繁衍,久除不絕?除了社會機體具有其生成的條件外,關鍵在於有“保護傘”的庇護和縱容。應當承認,當前我們處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在新舊體製轉軌的過程中,由於經濟發展的非均衡化和財富分配的非合理化,由於畸形社會需求而生的“地下黑色經濟”,由於社會管理機製上存在的空白和漏洞,不斷孕育、催生、激發了社會治安的高危群體,成為黑惡勢力的社會基礎和主要來源。但是,透過許多涉黑涉惡案件的背後,可以清楚地看到,凡是黑惡勢力為非作歹、橫行猖獗的地方,除了基層政權組織對涉黑犯罪認識不足,打擊不力,致使黑惡勢力平步青雲,趁機坐大,形成了一定的氣候外,大都有黑惡勢力的“代理人”、“保護傘”作祟,隱藏著肮髒的錢黑交易或權黑交易。有些黑惡組織以錢開道,以美色引誘,以暴力威脅,采用多種卑劣手法,拉攏一些意誌不夠堅定的幹部下水,充當他們的“代言人”;有些黑頭目公然戴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幹部、民營企業家的“紅頂光環”,堂而皇之地利用“官方身份”做虎皮,肆無忌憚、為所欲為地進行犯罪活動,在遼寧省遼陽市還出現了“黑老大”張宏東因為地方官員跑官而被群眾譏為“地下組織部部長”的醜聞。更有甚者,個別官員私欲膨脹,為蠅頭小利置國家、集體、人民利益於不顧,喪失立場和原則,蛻化變質,和黑惡勢力相互勾結,狼狽為奸,推波助瀾,助紂為虐,有的竟然借用黑惡勢力報複他人,鏟除異己,不惜重金雇凶殺人,為升遷清除障礙。

黑惡勢力需要“保護傘”,“保護傘”助長了黑惡勢力。官黑勾結,警黑勾結,這是當前黑惡勢力活動的一個新跡象。為此,我們就不難明白:為什麼有些地方的黑惡勢力成員能身著“執法”外衣,明目張膽地到農民家“落實”退耕還林政策,到住戶家收繳用費,在市場“協助”工商執法,幫助城建部門拆遷,以“合法”身份幹出“暴力治民”的違法勾當?為什麼在一些地方出現了業主雇用“黑道人物”提供保護,債權人雇用“黑道大哥”為其討債,情人雇用“黑道殺手”追殺情敵,民事、刑事案件當事人雇用“黑道關係”擺平事端,就連北京建好集團董事長、億萬富翁袁寶璟因炒期貨受損而雇凶殺人?之所以會出現這些不正常的社會現象,主要是有“保護傘”作支撐,或是“保護傘”帶來的負麵社會影響。“保護傘”現象,不僅助長了腐敗風氣,損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助長了黑惡勢力的犯罪氣焰,動搖了百姓打黑除惡的信心,為打黑除惡鬥爭平添了壓力。一般來說,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人大都握有一定的權力,對社會危害程度更烈,危險性更大。打擊明火執仗的黑惡勢力相對容易,而打擊隱藏幕後的“保護傘”則比較困難。因此,必須把打擊“保護傘”作為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重中之重突出出來,嚴懲不貸,決不能心慈手軟,姑息養奸。否則,就會養虎遺患,斷送打黑除惡的成果。

慶父不死,魯難未已。黑惡勢力不除,國家無寧日,社會無和諧,人民無安危,百業無興旺。記得一位名人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國家安定和社會發展要求鏟除孕育暴民的土壤,一方麵要求公民的合法權益在暴力之外的正當訴求途徑暢通無阻,另一方麵需要消弭產生暴民的思想文化根基。”這對我們開展打黑除惡鬥爭無疑是一個有益的啟示。除惡務盡,最根本的是要靠科學發展,不斷鏟除黑惡勢力滋生的土壤;要靠綜合治理,標本兼治,不斷摧毀黑惡勢力的活動陣地;要靠全體人民的積極參與,形成置黑惡勢力於滅頂之災的汪洋大海;更要靠各級領導的清廉執政,築牢思想防線,祛邪扶正,以良好的形象帶動社會,帶領人民,打好打黑除惡的攻堅戰和持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