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完美的假定(2)(1 / 2)

我們隻有在猛然回頭的時候,偶爾麵對那些曾經感動過我們的人,才會發現我們少了點什麼。不,我們似乎什麼也沒有少,甚至比以前更加自由和豐富,但我們最終沒法回避一個明顯的事實:我們的內心已經空洞,我們的理想巳經泛濫成流行歌台上的擠眉弄眼,卻不再是我們的生命。

沒有理想的自由,隻是千差萬別的行屍走肉。沒有理想的文化多元,隻是服裝優美設備精良的諸多球賽,一場場看去卻沒有及格的水準,沒有稍稍讓人亮眼的精神記錄。

理想從來沒有高純度的範本。它隻是一種完美的假定——有點像數學中的虛數,比如V-1。這個數沒有實際的外物可以對應,而且完全違反常理,但它常常成為運算長鏈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撐和重要引導。它的出現,是心智對物界和實證的超越,是數學之鏡中一次美麗的曰出。

嚴格地說,精神的V-1還有“自由”、“虛無”、“人性”、“自我”、“真實”等等。隻要沒有喪失經驗的常識,誰會相信現實中的人可以擁有完全絕對的“自由”?可以修煉出完全絕對的“虛無”呢?可以找到完全抽象的“人性”?可以裸示完全獨立的“真實自我”?……但是,如果因而取消這一類概念,取消這些有益的假定,我們很難想象人類迄今為止的曆史是什麼樣子。

比較起來,在很多人那裏,理解“理想”比理解其他假定要困難得多,總是讓人大皺眉頭,不管加上多少限定成分的作料,配上多少美言名言格言的開胃酒水,還是咽不下這一個詞。這並不妨礙他們正在努力——也在要求人們努力——理解世俗,理解唯利是圖,理解摧眉折腰和賣友告密,理解三陪小姐和紅燈區,理解用紅包買來的文學研討會,理解十萬元養一條狗,理解中國人對中國人偏偏不講中國話。

理解是個意義含混的詞。理解不等於讚同。理解加激賞算是理解,理解但有所保留算不算理解?理解但提出異議算不算理解?提出異議但並沒有要求政府禁止沒有設冤獄也沒有搞打砸搶,為什麼就要被指責為白癡或暴徒式的“不理解”?駁雜萬端的世俗確實是不可能定於一格的,需要人們有更多的理解力,這個要求一點也不過分。問題的另一方麵是:中產階級是世俗,遠沒有中產起來的更多退休工和打工仔也是世俗;星級賓館裏的欲望是世俗,窮鄉僻壤裏的樸實、忠厚、貧困甚至永遠搭不上現代化快車的可能也是世俗;商品經濟使這裏富民強國是世俗,從全球的範圍來看,商品經濟造成貧富差別、環境汙染、文化危機等等弊端也是世俗,對後者保持距離給予批判的人,其優劣長短生老病死,本身同樣是不折不扣的斯世斯俗,是不是也需要理解?“世俗”什麼時候成了一部分人而且是一小部分人的會員製俱樂部?

濫用“理解”、“世俗”一類的詞,是一些朋友的盲目和糊塗,在另一些人那裏則是文字障眼術,是不便明言的背棄,周到設防的勾搭,早已踩進去了一腳,卻繼續保持局外者的公允和超然,操作能進能退的優越。這些人精神失節的過程,也是越來越怯於把話說個明白的過程。

其實,真正的理想者不需要理解,甚至壓根兒不在乎理解。恰恰相反,如果他每天都要吮著理解的奶瓶,都要躺人理解的按摩床,千方百計索取理解的回報,如果他對誤解的處境焦急和憤懣,對掉頭而去的人漸生仇恨乃至報複之心,失去了笑容和平常心,那麼他就早已離理想十萬八千裏,早巳成為自己所反對的人。理想的核心是利他,而利他須以他人的利己為條件,為著落——決不是把利益視為一種邪惡然後強加於人。光明不是黑暗,但光明以黑暗為前提,理想者以自己並不一定讚同的眾多異類作為永遠忠誠奉獻的對象。他們不會一般化地反對自利,隻是反對那種靠權勢榨取人們奴隸式利他行為的自利。而刻意倡導利他的人,有時候恰恰會是這些人——當他們手裏拿著奴隸主的鞭子。理想者也不會一般化地反對庸俗,隻是反對那種吸食了他人血肉以後立刻嘲笑崇高並且用“瀟灑”、“率真”一類現代油彩打扮自己的庸俗。而刻意歌頌崇高的人,有時候恰恰會是這些人——此時的他們可能正在叩門求助,引誘他人再一次放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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