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佛魔一念間(2)(3 / 3)

作為這種說法的物理學版本:以還原論看精神,精神是實體和物料,可以被人私取和私據,易導致個人囿閉;以整體論看精神,精神便是群聚結構的增生物,是一種關係,一種場,隻能共享與融會,總是激發出與天下萬物感同身受的群人胸懷——佛家的阿賴耶識不過是對它的古老命名罷了。

精神之謎遠未破底。隻是到目前為止,它可能是這樣一個東西,既是還原論的也是整體論的,是佛和魔兩麵一體的東西,大我與小我都交結其中的東西。

漢語中的“東西”真是一個好詞。既東又西,對立統一,永遠給我們具體辯證的暗示。

有這樣一個流傳很廣的故事:坦山和尚與一個小和尚在路上走著,看見一個女子過不了河,坦山把她抱過去了。小和尚後來忍不住問:你不是說出家人不能近女色嗎?怎麼剛才要那樣做呢?坦山說:哦,你是說那個女人嗎?我早把她放下了,你還把她一直抱著。小和尚聽了以後,大愧。

事情就是這樣。同是一個事物,看的角度不同,可以正邪迥異。同樣一件事情,做的心態不同,也勢必佛魔殊分。求“術”和求“道”都可以成佛,也都可以入魔,差別僅在一念,迷悟由人,自我立法,寸心所知。佛說“方便多門”,其實迷妄亦多門。佛從來不能教給人們一定之規——決不像傻瓜照相機的說明書一樣,越來越簡單,一看便知,照做就行。

世界上最精微、最圓通、最接近終極的哲學,往往是最缺乏操作定規且最容易用錯的哲學,一旦讓它從經院走人社會,風險總是影隨著公益,令有識之士感情非常複雜。而且從根本上說,連談一談它都是讓人躊躇的。精神幾乎不應是一種什麼觀念什麼理論,更不是一些什麼術語——不管是用佛學的符號係統,還是用其他宗教的符號係統。這些充其量隻是談論精神時一些臨時借口,無須固守和留戀,無須有什麼仇異和獨尊,否則就必是來路不正居心不端。禪宗是明白“觀念非精神”這一點的,所以從來慎言,在重視觀念的同時,又不把觀念革新之類壯舉太當回事。所謂“不立文字”,所謂“隨說隨掃”,所謂“說出來的不是禪”,都是保持對語言和觀念的超越態度。《金剛經》警示後人:誰要以為我說了法,便是謗我。《五燈會元》中的佛對阿難說:我說的每一字都是法,我說的每一字都不是法。而藥山禪師則幹脆在開壇說法時一字不說,隻是沉默。他們都深明言語的局限,都明白理智一旦想接近終點就不得不中斷和銷毀,這實在使人痛苦。

但不可言的佛畢竟一直被言著,而且不同程度地逐漸滲染到中國傳統文化的每一個細胞。在上一個世紀之交,一輪新的佛學熱在中國知識界出現,傾心或關注佛學的文化人,是一長串觸目的名單:梁啟超、熊十力、梁漱溟、章太炎、歐陽竟無、楊度……一時卷帙浩繁,同道峰起,髙論盈庭,這種鼎盛非常的景觀直到後來“神鏡(照相機)”和“自來火(電)”所代表的現代化浪潮排空而來,直到後來內亂外侮的烽煙在地平線上隆隆升起,才悄然止息。一下就沉寂了將近百年。

又一個世紀之交悄悄來臨了。何士光承接先學,誌在傳燈,以《如是我聞》凡三十多萬字,經曆了一次直指人心的勇敢長旅。其中不論是明心啟智的創識,還是一些尚可補充和商討的空間,都使我興趣生焉。我與何士光在北京見過麵,但幾乎沒有說過什麼話。我隻知道他是小說家,貴州人,似乎住在遠方一座青磚樓房裏。我知道那裏多石頭,也多雨。

199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