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本質”淺議(2 / 2)

(三)反映生活與反映生活本質。

一件作品,反映生活與反映生活本質是不可截然分開的。但生活與生活本質,作為兩個概念,有細微而重要的差異。“生活本質”是抽象物,是人們認識的成果,更多地與作品的主觀思想性相聯係;“生活”是具體物,是人們認識的對象,更多地與作品的客觀形象性相聯係。

文藝與哲學、科學一個很大的不同,在於它不但把作者認識生活的成果傳達給他人,更重要的是把作者認識生活的對象也和盤托出,盡可能完整真實地傳達給他人。這當然要求我們把反映生活看成是比反映生活本質更基礎的方麵。可惜有些人不是這樣,他們自信悟到“本質”之後,就以這個“本質”作模式來挑選斧削具體的“生活”,為我所用地改造原始素材,以求更集中更鮮明地反映“本質”。問題就在這裏發生了。如前麵所述,現代科學並不能使我們誇耀自己無所不知,一個作者的認識能力永遠有限,那麼怎能擔保你悟到的“本質”就是這方麵認識的頂峰?在你大膽挑選斧削“生活”的時候,不擔心你肢解歪曲生活嗎?你為什麼不更忠於生活,更信賴讀者,盡量完整真實地把認識對象傳達於人?曹雪芹表達了他對大觀園“本質”的認識,這並不妨礙他比較客觀地描寫大量豐富的人和事,較同時代某些黑幕諷刺小說來說,較少“思想模式”的痕跡,較少圖解主題的勉強。這部書的價值與其說在於它反映“生活本質”,不如說它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生活”。正因為這樣,《紅樓夢》才成為一部封建社會的百科全書而曆久不衰,以至曹雪芹本人的思想傾向都顯得不怎麼重要了。他對寶、黛等人的認識,即對大觀園生活“本質”的認識,由無數後人爭爭吵吵地修正和延續發展下去,幾乎是一個未完成式。

強調客觀形象性,當然不是主張照相式地羅列生活現象。文藝是主客觀結合的產物,純客觀的文藝是不會有的。作者在處理生活素材時,所取所舍,所詳所略,當然受他世界觀、藝術觀的製約,創作過程當然有主觀的參與。但各個作者,其主觀參與的方式有不同(有的好用理性理論,有的善取直覺直感),參與的力度也有強弱之差,主觀成分有相對的多少之別。我的想法,隻是希望主觀因素參與不要超過正常的限度。作品傾向應該從生活畫麵中自然地流露出來,主觀思想性應建立在客觀形象性的基礎上。

從中國近幾十年來的經驗教訓看,“本質”尊於和高於“生活”的論調,曾給我國文壇帶來很多思維大於形象的作品,理念總是榨癟了真實的人。不少作者都自願或被迫地成為好為人師的廉價說教者,文藝完全等同於教育宣傳。一些很不錯的作者也曾因此吃過虧。“四人幫”時期暫不提,隻說十七年那些反映合作化,歌頌大躍進的作品,曾幾何時趕中心、跟政策,一個比一個更顯“本質”,可這些東西當年車載鬥量,如今還可原版再印的屈指有幾?也許有人會歸怨於當時上級“批發”的“本質”錯了,以為那些作品僅僅是一個傾向性正確與否的問題,其實不是。治病要治本,文藝的根本出路在於遵從藝術規律,恢複文藝的正常機製,用“文藝反映生活”這個不太容易造成誤解的口號,取代“文藝反映生活本質”這個較易造成誤解的口號;至少也不能以後者取代前者,或者作前者的注腳。不然的話,很多人就可能把認識對象和認識成果的關係倒置,仍難擺脫圖解主題的荒唐軌道。

現實中已有這種傾向——丟了“歌舞升平”的舊套子,又來“哭哭泣泣”的新套子。政治標簽雖已更換,文學的僵硬模式卻仍在延續。應當指出,個別表現“傷痕”有缺陷的作品,倒不是因為他們如有些批評家所言太多講求了客觀真實;恰恰相反,是因為作者太想表現主觀意念,太想圖解自己發現的某些“本質”,結果背棄了自己的生活感受,與粉飾文藝在藝術上殊途同歸,失之於概念化和簡單化。

198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