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鴉片戰爭前西部經濟發展狀況(1 / 3)

研究西部地區經濟的現狀、發展方略,研究西部大開發,不能不研究西部經濟發展的曆史。隻有回顧曆史,總結經驗教訓,才能以曆史為借鑒,為今天的發展提供更加科學的思路。

西部地區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它主要是少數民族聚居區。而現有的55個少數民族,在鴉片戰爭前已基本形成。因此,西部地區的經濟開發,在一定程度上說就是少數民族經濟的發展。對鴉片戰爭前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的考察,將主要從這個角度進行。

一、農業發展狀況

鴉片戰爭前,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是我國的基本經濟形態,其中農業是最主要的生產部門。西部地區民族眾多,自然條件差異懸殊,生產方式也多種多樣,但到清代中期,也基本形成了以農業為主的生產結構格局。

鴉片戰爭前,我國西部地區的農業大體上有以下四種類型:

第一種類型是精耕細作型農業。這主要以陝西關中平原、四川盆地、寧夏平原為代表。這種農業無論在生產工具上,還是在耕作技術上,均達到了當時全國的最高水平。其特點是注重興修水利、選擇良種、施用肥料、進行中耕和注意培養土地肥力。

第二種類型是介於粗放耕作與精耕細作之間的農業類型。這主要以甘肅、寧夏、廣西、新疆、內蒙古、雲南、貴州的部分地區為主。這種農業的主要特點是:(1)生產工具接近於發達地區,但某些方麵如鐵器的製作水平及其普及程度、作物栽培技術、穀物脫粒揚場技術等還存在一定差距。(2)開始注意興修水利,學習內陸地區的耕作方法。(3)部分地區產量逐步提高,如黔東南地區,清初水稻畝產上田五石,中田四石,下田也有三石。

第三種類型是粗放耕作型農業。主要分布在四川、雲南、貴州、西藏、青海、寧夏、甘肅、新疆的部分少數民族聚居區。這種農業的特點是:(1)鐵器的應用已較普遍,並已由鋤耕過渡到犁耕,但許多少數民族不會冶鐵,鐵質農具要以昂貴的代價從其他地區購進,所以數量常常不足。這就迫使這些地區的許多農民不得不繼續使用部分竹刀、木鋤等落後工具。(2)耕作方法落後,不太注意選種、施肥、鋤草,有的甚至繼續沿用刀耕火種、輪歇遊耕的方法。(3)產量較低,常常是“種一坡,收一籮”。

第四種類型是原始耕作型農業,也叫刀耕火種、輪歇遊耕的鋤耕農業。這主要分布在雲南、貴州、西藏等部分少數民族地區。這種農業的特點是:(1)鐵器雖然已經或者開始從內地傳人,但還沒有成為主要生產工具,以竹、木、石等為原料製作的工具在農業生產中還廣泛使用著,人們還沒有學會犁耕。(2)耕作方法原始。通常是放火燒掉一片山林,用削尖的竹棍、木鋤在灰燼覆蓋的土地上戳些窟窿,放進種子後,就等著收獲。待這片土地的肥力耗盡後,便丟荒,再去耕作另一片土地。(3)產量很低,收獲物一般僅為種子的幾倍至十幾倍。因此,有時連簡單再生產也難以維持,常常要靠采集野生果實和狩獵來獲得食物以彌補農業生產的不足。

需要指出的是,鴉片戰爭前特別是清代以來,西部農業生產的地域範圍有了迅速擴大,不少地區逐漸地由原來的遊牧經濟轉變為農業經濟或農牧二元經濟。如內蒙古在明末清初還是單純的遊牧經濟,農業還隻是部分牧民的家庭副業。清代雍正、乾隆以後,由於大批漢人到此墾殖,農業逐漸成為這一地區重要的經濟部門,甚至靠近漢族地區的蒙古人也逐步學會了農耕,有的競棄牧為農。對新疆和甘肅河西走廊的農業開發力度更強,規模更大。清初在平定準噶爾部過程中就開始了西北的屯田事業。主要有兵屯、民屯、回屯(由維吾爾人經營的屯田)、旗屯(由八旗官兵家屬子弟經營的屯田)和遣屯(由內地流放到新疆的罪犯經營的屯田)等。到嘉慶年間開發土地已有數百萬畝。農業地域範圍的擴大和農業文明的傳播,對西北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

畜牧業是當時西部地區與農業並重的另一重要生產部門。主要分布在大漠南北的內蒙古地區、西藏、青海西部、四川阿壩、雲南西北部、甘南、新疆哈薩克族和柯爾克孜族聚居區、寧夏東南部等地,並且大部分都以逐水草而居的遊牧方式經營。對於草場的養護很差,牲畜的種群也很少改良,防疫衛生更談不上,基本上是靠大自然的恩賜進行經營。所以,勞動生產率很低,產品除自用外,能對外提供的產品有限,但在當時,還是我國軍馬、皮毛等商品的主要供應基地。其他農耕區的牧業,作為家庭副業也有一定發展。

二、手工業和商業貿易

由於農業勞動不僅對於農業領域本身的剩餘勞動來說是自然基礎,而且對於其他一切勞動部門之變為獨立勞動部門,也是自然基礎(馬克思語),所以,各地區的手工業與商品經濟的發展程度,與其農業的發展程度大體相適應,同時也與農耕區和遊牧區兩種不同生產方式的並存相適應。總體來看,凡是農業生產比較發達的地區,其手工業的獨立程度和發展程度就越高,城鎮及其商品貿易就越活躍;反之,農業生產不發達的地區,社會分工程度也比較低,城鎮手工業和商業貿易發展也較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