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鴉片戰爭前西部經濟發展狀況(2 / 3)

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特別是農業生產不發達的地區主要是地處偏僻的少數民族聚居區,如雲南、貴州、川西、甘南、新疆等地的基諾、獨龍、佤、怒、哈尼、普米、拉祜、布朗、傈僳、納西、景頗、裕固、東鄉、撒拉、哈薩克、塔吉克、柯爾克孜、土、瑤、羌、門巴、珞巴、彝等民族。這些民族當時社會分工很不發達,還沒有獨立的手工業,這不能不影響到這些民族地區的商業貿易的發展。當時,在這些民族地區,有的民族內部還沒有交換發生;有的民族內部雖然有了交換,但還以物物交換的方式進行;有的民族雖然交換中有了一般等價物,但充當一般等價物的東西往往是牛、羊、豬、鐵鍋等,很不便於交換;還有些民族在交換中雖然使用了貨幣,但也不很普遍。在這些民族地區都沒有專門的商品生產者和商人,與較遠地區的交換,都是由其他民族的商販來完成的。

另一些民族,如藏、傣、水、侗、阿昌、布依、仡佬、土家、仫佬、毛南、保安、蒙古等民族聚居區,隨著農業生產的緩慢發展,依附於農業的家庭手工業也有了一定發展,而且出現了獨立的手工業者,手工業開始同農業分離。如雲南西雙版納地區的絲織品、茶業加工等手工業,在清雍正年間已達到很高水平,並成為向朝廷交納的貢品。雲南阿昌族和貴州仡佬族的鐵器製作開始崛起。布依族聚居的貴州獨山州、水族聚居的貴州爛土、三角及荔波等地,還出現了小規模的手工作坊。青藏高原的藏族所產毛布,是他們與內地交換的重要商品。蒙古族的製革等傳統手工業已從牧業中獨立出來,隨著農業的發展,又出現了燒酒、榨油等獨立手工業。在農業、手工業發展的推動下,這些民族地區的商品經濟和集鎮也有所發展。傣族聚居的車裏等城鎮,商業相當活躍。西雙版納普洱產茶區,每到產茶季節,“人跡絡繹,哄然成市”。貴州水族聚居的地方早在乾隆時,集市就有14個。藏族中經商的雖然很少,但漢族及回族到康定、青藏地區經商的頗多,清雍正八年(1730年)僅經打箭爐(今康定)銷往康、藏地區的“邊茶”就有104424引(每引100斤)。打箭爐在元明時期僅是個小村落,清代時商業興盛,已出現類似於內地行棧的商業組織——鍋莊。清初鍋莊隻有4個,清代中葉已發展至48個。內蒙古地區西部一些老的城鎮和寺廟周圍如綏遠、包頭等地都因交換發展而逐漸成為“商賈叢集”、“馬駝甚多”的新興商業中心。

生產力發展水平較高的少數民族地區,包括白、苗、壯、維吾爾、回等民族聚居區則有了較發達的手工業。雲南下關、大理一帶,至道光年間見諸文獻記載的手工業行業就有紡織、繅絲、鐵器、銀器、製針、漆器、窯業、造紙等數十個之多。黔東北的苗族,不僅能製造各類鐵製農具,而且能製造各種銀飾和威力較大的火炮,以蠟染著稱的紡織業也較發達。廣西的銅鼓、壯錦頗負盛名。維吾爾族的鐵器、絲、棉紡織、皮革、木器、油漆、玉石雕刻、造紙等手工業均有一定水平。回族的皮毛加工業較發達。與此相適應,這些地區的商品貨幣關係發展程度也較高。雲南白族聚居區,清康熙時僅大理府就有48個固定集市,並從明代開始鑄錢。雍正至道光年間,隨著滇川、滇藏貿易的加強,下關地區逐漸成為物資集散地,出現了堆店和商號。新疆維吾爾族聚居區的一些古老的城鎮,如葉爾羌(莎車)、喀什、阿克蘇、鄯善、哈密等,清代都已發展成較繁榮的商業中心。廣西壯族地區自明清兩代“改土歸流”後,逐步消除了土司的割據狀態,與內地的商貿迅速發展,到鴉片戰爭前後,龍州一帶“客商雲屯,山貨露集”。西北陝甘寧回族經商的人頗多,主要經營毛皮、中藥材等。

三、采礦冶煉業

西部地區自然資源十分豐富,其中不少地方曆史上手工采礦與冶煉業就比較發達。到了清代,西部地區的礦冶業有了進一步發展。

清代西部產銅地區頗多,主要集中在雲南、貴州、新疆等地,尤以雲南為最。據《雲南通誌稿》記載,雲南全省自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至嘉慶十一年(1806年)的一百年間,共開銅礦144個,其中康熙時期年均十七八個,雍正至乾隆初期,年均有二三十個,最盛的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競有46個,年產銅1000多萬斤。

鉛的生產分布也較廣,貴州、雲南、四川、廣西、甘肅、新疆等是主要產鉛省,其中以貴州鹹寧府最為發達。雍正年間這裏開采的鉛廠就有11個,其中馬宗嶺、大雞、江西溝等礦在雍正七年(1729年)就生產鉛300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