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河源縣信訪辦剛開門,一個斯斯文文的中年男人幽靈似鑽了進來。王主任看他不像上訪的,抹著桌子問:“找人?”男人道:“有事要訪哩。”王主任條件反射地陰了臉,語氣也粗了,“叫什麼?哪裏人?什麼事兒?”男人反應挺快,“李建成,城西楓樹窪,為房屋拆遷的事。”王主任好像想起了啥,抱怨道:“楓樹窪有個李九斤,老上訪戶,鬼難纏。”李建成囁嚅道:“那是我爹,病了,再也不會纏你了。”
王主任頓時氣不打一處來,梗著脖子揶揄道:“這麼說你是子承父業,發揚愚公移山精神,子子孫孫訪不停,你家那點破事兒有啥好訪的?”李建成說:
“怎麼叫破事兒?拆遷辦趁我爹不在家給扒了房子,跟強盜有啥區別?”王主任的聲音不覺高起來,“這都怨你爹,土地國有,政府搞規劃占用你家宅基地,按政策規定給你家補償,你爹死活不幹,政府總不能等著你爹同意了再建設吧!”李建成火了,“按什麼規定?你們哪一條按規定了?拆遷前不簽協議,明顯不合規定;當初應的拆多少,給新樓多少,哪兌現了?”也許王主任覺著他說的還有些道理,便壓了火氣道:“你這個事訪多次了,我們已轉給了有關部門,我勸你去法院起訴,讓法律還你一個公平。”這本是踢皮球,可李建成卻好像抓住了救命稻草,“法院我是要去,求你再給往上反映一下,快給解決了,不然我爹真要死不瞑目了。”說話的空兒辦公室塞滿了人,都是些上訪油子,抽老辣的煙,隨地吐痰,不停地吵吵……王主任不耐煩地說:“好吧,好吧。”
李建成去了縣法院,谘詢室的大姐說你先寫個訴狀,去立案大廳立案。李建成問訴狀怎麼寫,立案大廳在哪裏,大姐告訴他立案大廳有寫訴狀的,你乘 3路車,到棉紡廠換乘 8路車,再到百貨大樓換乘 4路車,到商業大廈下車,往北走 200米,路東就是。
李建成嘴裏念叨著 3路、8路、4路,不停地等車、上車、換車,好容易找到立案大廳,已是中午下班了。他到一邊的法律服務部,花 20元寫了個訴狀,又花 2元買了 4個火燒,邊吃邊磨時間。就聽旁邊兩個農民模樣的人抱怨現時打官司難於上青天,一個拄拐的說我承包了 40畝果園,剛掛果,給村長毀了,說是修道。告法院吧,折騰光了家底得來勝訴判決,竟是一張廢紙。你要執行吧,需另交 500元執行費,我哪還有錢?我繼續告,給對方雇的黑社會打斷了腿,人家明說你要告,請便;不告了,我給你拿醫藥費。另一個說,你這是好的,我孩子給村醫治死了,楞是沒人管,還不是人家縣上有人!唉,實在不行我就去上訪,我聽說現在當官的就怕上訪,尤其怕集體訪。前一個道,那當然,一上訪露了當官的短,影響升遷呀!……李建成聽過,心裏很不是滋味。
正是十冬臘月天氣,天上飛著小雪,滴水成冰,李建成凍得縮著脖子,跺著腳,在露天地排隊立案。誰想剛排到位又下班了,法官說你明天再來吧,就關了門,撇下李建成獨個在那裏發愣。
第二天,李建成起了個大早,蜷縮在立案大廳門口排隊,一上班第一個躥進去。法官看了他的訴狀說:“你這個案子不能立。”李建成急了,“為什麼不能立?”法官說:“你告的拆遷辦是縣政府的一個部門,拆遷辦輸了官司就等於縣政府輸了官司,縣領導會同意嗎?因此凡起訴政府的案子都要由縣領導批,你這個案子轉上去,也要轉下來,何苦來?”李建成糊塗了,“你是說你們辦案僅靠縣領導的感受?”法官說:“話說得醜聽,可設身處地想,法院的辦公經費需縣領導批,批多批少全憑法院和縣政府的關係如何,我們總不能為你一個案子,得罪了縣長,減了經費吧。”李建成氣得幾乎跳起來,“那我這個冤案就活該倒黴了?”法官說:“你這事還得去找拆遷辦,談判協商,你看國家談回了香港、澳門,談進了 WTO,還要談回台灣,總之隻要坐下來心平氣和地談,就沒有談不成的。”李建成想說你這是放他媽的狗臭屁,可沒說出口,他鬱鬱不快地走出法院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