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民間傳統休閑娛樂活動(2)(1 / 3)

我國的氣功已有2000多年的曆史。論述氣功的出土文物《行氣玉佩銘》,經考察是公元前380年左右的實物。《莊子》中也有有關氣功的論述,中國最早的一部醫書《內經·上古天真論》關於氣功的論述很詳實。

另外,古代不少著名著作中,如老子的《道德經》、漢代張仲景的《金匱要略》等等,也都談到了氣功。

氣功的內容非常豐富,有以練呼吸為主的吐納功;以練靜為主的靜功;以練動靜結合為主的動功;以練意念導引為主的導引功、站樁功和以自我按摩為主的保健按摩等。其特征是通過練功者的主觀努力對自己的身心進行意、氣、體結合的鍛煉,主要包括調身、調心、調息、自我按摩和肢體活動等。

祈福納祥類活動舞龍燈舞龍燈,又叫“耍龍燈”、“跑龍燈”,是中華民族最富民族特色的運動項目之一。舞龍燈活動從漢代就有了。相傳古代舞龍燈,帶有祈禱之意。龍色分為黃、青、白、赤、黑五種,分別代表金、木、水、火、土。

遭旱災玩水龍,遭水災玩火龍,祈求風調雨順。舞龍燈節目一般在春節、中秋節等傳統佳節進行。

龍燈往往以竹篾、綢布和燈為主要製作材料,先用竹篾紮成龍頭、龍身的樣子,再把薄而能透光的綢布罩在竹篾上,然後再用油彩在綢布上繪出龍須、龍鱗、龍爪。龍燈分為數節,少則幾十,多則上百節。舞龍人由健壯男子組成,每人各持一節,龍頭前由一人手持彩球(稱彩珠)引逗,龍頭追趕彩珠,龍身龍尾隨龍頭而動,上下翻滾,左右盤旋,自成套路,非常壯觀。

舞獅子舞獅子是深受中國人民喜歡的一項運動。每到春節,自初一到十五,中國的大江南北都會進行各種形式的舞獅子活動。舞獅子分北方獅舞和南方獅舞兩大類。它們在製作獅子的材料、方式以及表演手法上均不相同。

北方舞獅以河北省雙獅、安徽省青獅等最為有名。獅頭用木頭雕成,重達數十斤,因此,它對舞獅者的身體素質有較高的要求,主要表現獅子的威猛、敏捷。北獅在表演時重視跳躍、翻滾等有難度的動作,具體表演動作和技巧有跌撲、翻騰、直立、滾繡球、走梅花樁等,因此,北獅也被叫做“武獅”。

南方舞獅以廣東一帶的最為有名。獅頭一般用竹篾製成,再在獅頭上裝上玻璃等飾品,較為華美。具體表演動作和技巧有抖毛、洗耳、朝拜、上樓台、滾球等。表演時動作柔美、細膩,主要表現獅子的活潑可愛和有趣詼諧,因此南獅也被稱為“文獅”。不過,北獅和南獅的這種區別並非絕對的,它們通常互相吸收對方的長處,經常是文中有武、武中有文。

放孔明燈放孔明燈是民間傳統娛樂項目,盛行於我國許多地區,特別盛行在雲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它是一種用於節日或歡樂聚會時在夜間燃放的燈,傳說是由三國時的諸葛亮所發明。當年,司馬懿把諸葛亮包圍在陽平,諸葛亮沒法派兵出城求救,於是他算準風向,製成會飄浮的紙燈籠,再係上求救的信息,果然得以脫險。後來,人們就把這種燈籠叫做孔明燈。另一種說法則是這種燈籠的形狀像諸葛亮戴的帽子,因而得名。

孔明燈的做法是:用自製的有韌性的皮紙84張,糊成一個直徑達數米的球,下留一孔。孔的周圍垂四條數米長的粗繩,繩端係一篾圈。先由多人將紙球張開,用柴火在孔外熏之,數分鍾後。球便膨脹,產生升力,然後將一個纏著浸透生油白布的十字木架引燃,把木架綁於篾圈上,一放手,球便載著一團火冉冉上升進入天空。孔明燈初如一盞明燈,後來像一顆閃爍的星.特別壯觀。

踩高蹺高蹺,又叫“腳把"、“柳木腿”等。在一根長長的木棍上,裝上腳踏板,便成了一支高蹺。踩高蹺就是人們把腳分別踩在麗支高蹺的腳踏板上,再把高蹺綁在腿上,借助高蹺行走並做各種動作。

踩高蹺在我國具有古老的曆史。《列子·說符》篇有這樣的記載:宋國有個叫蘭子的人,用比自己身體長一倍的兩根木條綁在足脛上去朝見君主。這說明早在春秋時期就有了高蹺的雛形。踩高蹺在唐代以前稱為長蹺伎。魏晉南北朝時期,踩高蹺主要是作為一種雜技項目而在皇宮中表演的,至宋元以後,踩高蹺才開始在民間推廣。宋代,踩高蹺稱為“踏蹺”,一般在春節、重陽登高等傳統節日時舉行。到了清代,踩高蹺已成為大江南北最喜聞樂見的觀賞民俗活動。即使在今天,每當慶祝傳統佳節時,都會在各種廟會、演出中看到高蹺隊的身影。

酒令酒令,是酒席上的一種助興遊戲,一般是指席間推舉一人為令官,餘者聽令輪流說詩詞、聯語或其他類似遊戲,違令者或負者罰飲,所以又稱“行令飲酒”。

早在兩千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代,酒令就出現在宴席上,比如春秋戰國時期的投壺遊戲,秦漢之間的“即席唱和”等屬於一種酒令。唐代是中國封建社會的鼎盛時期,酒風特濃,酒令也快速發展,最常見的有擲骰、射覆、酒籌、酒牌、文字令,另外還有擊鼓傳花、手勢令、旗幡令、小酒令等。其花樣翻新,門類繁多都達到了空前水平,在文人雅士中很是盛行。

宋元以後,伴隨通俗文學的發展,酒令從士大夫、文人雅士及富豪之家的酒宴之間普及到民間尋常百姓之家。

明清時代,酒令進入巔峰時期,其品種之多,內容之豐富,都遠遠超過前代酒令。凡人間事物、花草蟲魚、經史典故、風俗習慣、時令節氣、唐詩宋詞、小說俗語等,均可入令。尤其是文學酒令幾乎用到了所有的修辭手段,雅令在嫻熟中見經綸,俗令在隨意中顯風采。並且行令氣氛寬鬆,不行苛令,行令僅為勸酒,飲酒僅為行樂。

酒令是我國酒文化中一朵別有風姿的奇葩,它是勸酒行為的文明化和藝術化。今天,我們了解了酒令的有關知識,並將它適當地應用到飲酒活動當中,可以調節氣氛,增加樂趣,提升智力,提高飲酒的文明程度。

行酒令的形式可謂五花八門。文人雅士與平民百姓行酒令的形式自然有很大不同。所以把酒令分為雅令、通令。雅令,是指文人的酒令,這類酒令按內容可分為字令、詩令、詞令和花鳥蟲令。通令是平民百姓的酒令,包括擲骰、抽簽、劃拳、猜數等。劃拳是通令的代表。

雅令因為其難度較大,至今已不大被人們采用,目前延用最多的是通令。

通令以通俗易懂、簡單易學為特色,不管文化水平高低都能很快地操作運用。大眾酒令主要有以下幾種種形式:

同數令多是兩人為一組,互相對抗。雙方每劃出一拳,必說出一數,同時要伸出手指表示一個數。如若喊出數而沒有出拳,或者已伸出拳而沒有喊出數,均叫做失拳。口手雖一,但所喊之數不是大於或等於出拳之數,也算失拳。一般來說,失拳即為輸拳,須罰飲酒。酒拳之數,用手指來表示從一至五。伸出指為一,指與中指為二,指、中指、無名指為三,指、中指、無名指、小指為四,手掌全部張開便為五,握拳伸出為零。除表示五數之外,食指不得伸出,如誤出即是不禮貌行為。

蜜蜂兩隻小蜜蜂呀,飛到花叢中呀,嘿!石頭、剪刀、布,然後猜贏的一方就做打人耳光狀,左一下,右一下,同時口中發出啪、啪兩聲,而輸方則要順手勢搖頭,做挨打狀,口喊啊、啊;如若猜和了,便要做出親嘴狀還要發出配音。動作及聲音出錯則飲!(注:適合兩個人玩,有點打情罵俏的味道,玩起來特別逗!)拍七令方法:多人參加,從1~99報數,但有人數到含有“7”的數字或“7”的倍數時,不許報數,要拍下一個人的後腦勺,下一個人繼續報數。如果有人報錯數或拍錯人則罰酒。

揭彩令令官將一張寫有數字的紙條用杯子扣在桌子上。合席之人除令官外都不知此數字,但要求這個數字須在6~36之間。令官飲完,口中說出“6”

字後再送給席間的任何一人,依次類推。如果所加數字之和剛好與杯中所扣數字相等,叫做得彩,則該人飲一杯酒。倘若又輪到令官而數字又沒超過杯中之數,則令官隻能加“1"再送給他人,如果累計已超過杯中數,那麼該人與接者猜拳,過幾個數猜幾拳,輸者飲酒。

擊鼓傳花這是一種既熱鬧又緊張的罰酒形式。在酒宴上賓客依次坐好。由一人擊鼓,擊鼓的地方與傳花的地方是分開的,以表公正。擊鼓開始時,花束就開始依次傳遞,鼓聲一落,看花束在誰手中,則誰就得罰酒。所以花束的傳遞特別快,每個人都唯恐花束傳在自己的手中。擊鼓的人也得有點技巧,時緊,時慢,造成一種捉摸不定的氣氛,能更加劇賓客的緊張程度,一旦鼓聲停下,大家均不約而同地將目光投向接花者,此時大家一哄而笑,緊張的氣氛一消而散。接花者隻好飲酒。如果花束正好在兩人手中,則兩人可通過猜拳或其他形式決定勝負。擊鼓傳花是一種老少皆宜的形式,且多用於女客。

明七暗七令自然數按順序數下來,1、2、3、4、5、6、7……遇到7、17、27、37等以7結尾的數字稱作明七,7的倍數如14、21、28等稱作暗七,到明七時暗七的人都不能發聲,隻許擊一下桌子,然後逆順序再繼續數下去。從左到右1、2、3、4、5、6、7(不發音),然後逆順序,喊6者要緊接喊8、9、10、11、12、13、14(不發音),喊13者又要緊跟著喊15,一直下去,到27、28時最易出錯。

指掌令以指為戲,又叫指掌令,主要有五行生克令、一官搬家訟、抬橋令、石頭剪子布令、大小葫蘆令、打更放炮令等。

湯匙令放一湯匙在盤中心,用手撥動匙柄使其轉動,轉動停止時匙柄所指之人喝酒。

地方戲名令行令者每人說一種地方戲名,並指出一個名角,說不上者飲兩杯,說出一半者飲一杯。

青蛙落水一隻青蛙一張嘴,兩隻眼睛四條腿,跌落水,咚(青蛙落水的聲音);兩隻青蛙兩張嘴,四隻眼睛八條腿,聽候落水,咚,咚,三隻青蛙三張嘴,六隻眼睛十二條腿,聽候落水,咚,咚,咚;四隻青蛙……如此類推,每人說一句(以逗號隔開為標誌),出錯者喝酒。另:此遊戲也可以不發聲,僅僅用手令,動作來表示。

007由開始一人發音零,隨便任指一人,那人隨即也發音零,再任指另外一人,第三個人則發柒音,隨聲用手指做開槍狀任指一人,中槍者不發音不做任何動作,但中槍者旁邊兩人則要發“啊”的聲音,並揚手做投降狀。出錯者飲!

擺擂台令令官先喝一大杯酒擺擂。有應戰的,先喝一大杯酒,然後劃拳,輸的退下。若有輸後再喝重戰的,可隨其便。擂主輸的讓位,勝者做新擂主。

如果挑戰者紛紛敗陣,沒有敢再索戰者,撤擂完令。

虎棒雞蟲令有老虎、棒子、雞、蟲四物,一物克一物,兩人相對,各用一根筷子相擊,同時口喊棒子棒子……或喊老虎,或喊棒子,或喊雞,或喊蟲。規定:以棒擊虎,虎吃雞,雞吃蟲,蟲吃棒;負者飲酒,若棒子與雞、虎與蟲同時喊出,則不分勝負。

兒童遊戲九連環民間古老智力玩具。九個圓環連成串,解開為勝。明《丹鉛總錄》:

“九連環,兩者互相貫為一,行得關捩,解之為二,又合二為一。”清代十分盛行。當時的九連環,采用金屬絲製成圓形,小環九枚,九枚相連,串在條形橫板或各式框架上,其框柄有劍形、如意形、蝴蝶形、梅花形等,各環均以銅杆與之相接。玩時,想辦法使九環全部連貫在銅圈上,或經穿套全都解下。後來使用銅或鐵製作。其解法多種多樣,可合可分,變化無窮。

九連環主要由九個圓環及框架組成。每一個圓環上都連有一個直杆,各直杆在後一個圓環內穿過,幾個直杆的另一端用板或圓環相對固定住。

九連環環環相扣,互相製約,隻有第一環可以自由上下,在任何正常狀態下,都隻有兩條路可走:上某環和下某環,別的環動不了。最重要的秘訣是:上中有下,下中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