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走走的故事三:不尋之遺忘(2 / 2)

“我恨你”,她說。

他在她身旁坐下,“我曾經愛過你的。”

她轉開頭,不看他,“不,你沒有,你從來都沒有。”

“我愛過你的,但我沒法一直隻愛你。”他告訴她,“發生那樣的事,我很難過。”

“很可怕……”

“我知道”,他說。

“我隻是想要你知道這點,我知道你永遠沒法像我一樣感受到這點。”

“好吧,你希望我怎麼做呢?”他把手攬上了她的肩膀,逐漸往下往前,“你還想和我在一起嗎?”

她縮起身子,躲開他的撫摸。“我覺得沒可能了,你那些朋友會怎麼看我,怎麼看你?”

“我覺得沒什麼。”

“他們會覺得我很髒。”

“不是那樣。”

“他們把我弄髒因為他們覺得我已經髒了。”

“不是。”

“他們覺得我已經髒了因為你已經不再愛我。”

“我沒辦法隻愛一個人。”

她躺在床上,從窗戶上拆下來的黑色披巾蒙在她臉上,呼吸一掀一掀,製造出一種生命的跡象。

他不愛你,你自己送上門去,你就是賤。什麼?於是她對自己又重複了一次。他不愛你,你自己送上門去,你就是賤。然後又重複了一次。

直到那一刻,她才第一次體會到失重,體會到茫然,體會到打擊。那之前她好像被那些人抽瘋了,就像一個可憐的陀螺,在一根又一根棍子抽打下旋轉個不停,但現在,旋轉突然停止了。

她坐起來,把滑落的黑色披巾收進抽屜。走到窗邊,打開窗子。她想她已經把自己生活弄得更糟的了。現在開始,有好多事情要從頭做起。

爸爸,她說,我做了那麼多錯事,你還愛我嗎?

我愛你,他回答,你永遠是我的寶貝女兒。

媽媽,你也會原諒我的吧?

我沒怪過你啊,我心疼都來不及了。

那就好。我知道我讓你們失望了。我不會再做讓你們傷心、讓你們生氣的事。我要開始好好念書了。

她沒有將這段經曆告訴過任何朋友,也沒有告訴過父母,她覺得大家隻會看不起她。即使是在日記裏,大概知道父母很可能會翻看,她也隻寫寫今天沒什麼重要的事發生之類的事。

在她一年後再次在路上偶遇到那男人的那天,她寫道:今天背了很多單詞。我以為自己會忘記的。沒忘記。

再過了幾天:今天喝了太多咖啡,害我一直睡不著。我想我肯定會睡著,而且睡得很熟。

接下來的幾年,她看到他幾次,他也許也看到她幾次。他們彼此完全沒有交談。

一開始,她盡量避免在他家附近的地方出現,選擇兩人從沒一起走過的路,在心裏不承認對方的存在。同時又在睡夢裏極度渴望回到他們初次相遇的場景,重新來過一次:在一個倉庫裏,她看著台上的他彈吉他,唱歌。他們注意到彼此,喝酒,交談,離開倉庫,他牽著她穿過一條條馬路,穿過一個街心花園,走下去,再往前,再往前,一直走進屋裏,掉進黑暗裏。

大概兩年以後,她能對他視而不見了,而且她也確信,他們終能成為徹徹底底的陌生人。

十年後的一天下午,她回父母家,在路上與他擦身而過。是他叫住了她,你還記得我嗎?他問。她想了幾秒鍾,才想了起來。

短暫交談後她走進父母家,母親在廚房裏洗東西。她走進自己的房間,一切沒有什麼變化。她年輕時的日記仍然藏在床墊下麵。床單被鋪得很平整。她看過的書仍然整齊地靠牆放著。她看看自己的房間,又去看了看浴室。沒有她想象出來的痕跡。那麼,真的結束了?

她回到廚房,母親看到她站在門口,就問她,怎麼啦?母親看起來老了很多。

沒什麼,她說。

我弄點東西給你吃。

好的。

我盛點湯給你喝。

好的。

她沒說,媽媽我曾經很難過。她也沒說,媽媽總算這一切都過去了。她隻說了一句:媽媽這湯太好喝了,你怎麼熬的?

故事早就說完了,可走走還緊緊地抓著壞壞的手不鬆開。她說,壞壞,我要在你的身邊睡著,那樣我的夢就會變得美好。

然而那天晚上,壞壞卻做了一個很悲傷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