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繞過《巴塞爾協議》(1 / 1)

在魔鬼麵前,“巴塞爾協議”簡直就像是一個簡陋的籬笆。

影子銀行的出現和發展,可以說就是華爾街魔鬼的出籠。

1930年5月,根據海牙國際協定,由歐美和包括日本在內的央行組建國際清算銀行,最初的目的是處理一戰後德國的賠償和清算等問題。但此後由於西方各國央行之間也需要緊密的合作組織,國際清算銀行於是承擔拿起了這一職責。如今,它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同為世界最主要的金融機構。為了防止銀行過度進行冒險投資、減少國際銀行間的不公平競爭、降低銀行係統的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1988年,國際清算銀行開始設計銀行監管協議一《巴塞爾協議》,並得到銀行監管委員會成員十國的認可,1992年正式實施。《巴塞爾協議》最重要的一條規定就是要求商業銀行必須保持8%的資本充足率,即銀行資本與風險加權資產的比例最低要達到8%。因此,銀行持有的資產風險越高,要求持有的資本金比例就越高,其目的就是限製商業銀行過度冒險,保護儲戶利益,維持金融體係的穩定。另外,《巴塞爾協議》將風險資產按權重劃分,意在減少銀行家們減少對高風險資產的持有,但世事難料,事與願違的事情總是高概率的。

對銀行家們來說,保持8%的資本充足率,就相當於至少有8%的資本不能被用於投資,這等於大大提高了經營成本,自然也影響盈利能力。於是,華爾街的銀行家們開始盤算如何繞過《巴塞爾協議》。各國金融機構普遍采取兩種辦法:一是增資,即增加自有資本,確保達標;一是壓縮資產規模,實現相對達標。華爾街的銀行家們一向聰明過人,當然會有很多辦法。其一,可以把風險高、占用資本金較多的貸款項目轉移出銀行的財務報表,設立特別目的載體(SPV)和各類表外投資工具,把成百上千筆貸款捆綁起來後放入資產池,再運用打包、評級、分層等一係列技術手段,使這些產品變成有不同風險程度、能滿足不同投資者的證券;其二是創新了信用衍生品,這樣許多貸款項目不需要轉移出財務報表,卻仍可以把信用風險暗藏於各種產品中悄然轉移出去;其三是增加持有《巴塞爾協議》所規定的低風險資產,1992年以來,各類低風險資產類項目增長異常明顯,就是出於這一原因。比如,房地產項目在2007年次貸危機爆發前一直被視為低風險資產,因此美國各銀行都大幅增持房地產資產。房地美和房利美各類抵押貸款證券風險權重隻有20%,所以也稱為美國各銀行爭相持有的低風險資產。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數據顯示,2004年初到2007年2季度,美國銀行的資產增長了2倍,但風險加權資產的增長卻緩慢的多,如索羅斯所指出:“《巴塞爾協議》在認定銀行持有的證券風險低於一般貸款風險方麵是錯誤的,因為,它忽視了證券所聚集的係統風險,而這恰是加劇金融風暴的一個重要因素。”其中主要原因,就是在經濟擴張期,各金融機構競相擴大“杠杆率”,實際上許多金融機構都繞過了巴塞爾協議;而在危機爆發後,各金融機構又過度壓縮資產,以維護自有資本充足率,實際上加重了信用危機,也對對實體經濟產生更大的負麵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