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森走出證人席,走出法庭。正如他所預料的那樣,對“我們的榮譽”這樣的有組織犯罪的組織的審理,將是一場十分艱巨、複雜的博弈,很可能曠日持久。他相信今天到庭的所有人,包括法官、大陪審團及控辯雙方的律師甚至旁聽席上的人,都會在自己的心裏做出自己的判斷與“判決”,那結論可能會截然相反。但是有一點會是一致的,那就是對自己這名證人與證言的關注。作為一名臥底,自己出現在法庭的證人席上的那一刻起,無異於引爆了一枚重磅炸彈。但是,他也沒有料到,控辯雙方對自己的質詢會那麼多。當然,今日對具體案情的證據向自己提出問題的並不多,這在以後還會詳細展開,倒是對自己作為一名“證人”的質疑與證明反而成為庭審的焦點。
客觀地說,隻有自己,能夠比較完整地串起對三個家族的起訴這條線。雖然,在檢方的當庭陳述或者起訴書中,也全麵概括了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包括美國聯邦調查局成立了專門偵查的“鼴鼠行動小組”;美國警方通過發現毒品大量湧入美國,引起警覺;畢業於耶魯大學曆史係的博士阿瑟·傑弗遜發表的論文,令警方警覺他們企圖用曆史“功績”掩蓋犯罪事實;采用警長尼森“打草驚蛇”的計謀,策動參議員比昂來刺激、攪動他們,以便尋找破綻等等一係列辦法與手段取得的發現與效果,但是,能夠牽動整個案件與涉案人員神經的,非己莫屬。這也是當天審理矛頭指向自己這個“證人”和“合格證人的資格”問題的原因,因為隻要自己的證人資格站得住,自己的證言將比任何其他證人的證言都要完整,更有可能被大陪審團與法官采信,便於大陪審團為三大家族“定罪”以及法官的“量刑”,最終的判決將見端倪。
已經十分疲倦的加爾森臉上浮上了一絲苦笑。他竟然感覺這一天比他在臥底那漫長的日日夜夜還要長,經曆的煎熬比那時候還要多。但是他相信自己扛得住。
加爾森十分清楚,他仍然隻是美國聯邦調查局的一名普通的探員,不是什麼“反腐打黑”的英雄。豈止不是英雄,自己甚至連一名“汙點證人”都比不了。美國的“汙點證人”製度,對這種人有極其嚴密嚴謹的保護措施,如保護他們免遭暴力和恐嚇等報複行為,掩護證人身份以免被告及其律師知悉,提供人身保護,轉移住所和提供資金援助等等。但是,自己的臥底隻是自己的“正常的工作”,與其他的警員比如做跟蹤蹲守,進行逃犯緝拿隻有分工的不同,沒有什麼本質性質的區別。當然,局裏找過自己征詢意見,準備提供一些臨時保護措施。但是被自己婉言謝絕了,因為自己不可能讓局裏一輩子保護自己。
加爾森十分清楚,自己將麵臨著隱姓埋名,不斷搬家,減少與外界的通信聯絡,不能公開露麵,以及與家人親情的疏遠、缺失等等問題,有的甚至是難以預料的問題。但是,讓加爾森感到自豪與略有安慰的是,自己做了自己想做,可以做,而且能夠做好的工作。
思想至此,加爾森的臉上又掛上了少有的微笑。晚秋的夜風刮在他的身上,雖已有些涼意,但卻令他感到從未有過的舒適與清醒。他當然想到,今晚該與妻子家人好好團聚一番了,不用再有意地克製自己,妻子也一定會好菜好飯地“款待”自己,度過一個美妙的良宵。
可是,第二天,加爾森卻自作主張地去了一個可能是對自己十分危險的地方!
因為昨晚與妻子纏綿一番後,他卻沒有像往常一樣,一翻身就沉沉睡去。他翻來複去睡不著。他想起來,白天的唇槍舌戰僅僅是個開始,真正的較量還在後麵。而且,今日白天在法庭上,隻不過是重點在自己的“證人身份”上展開了激辯,還沒有更多涉及犯罪的事實,被控方律師並未打完他們的“子彈”。可以預料到的是,他們還會詰問更加刁鑽古怪而又回避不了的問題,他們會設法來個“回馬槍”,將自己與檢控方律師的軍。比如,他們一定會以攻為守,富有挑戰性地問為何未逮捕起訴李蒂安;或者以守為功,反過來質問既然認定是犯罪組織,為何放過烏奇諾·娜蓮?用以證明他們並非是什麼犯罪組織。
加爾森忽然想立即實現他的一個大膽的想法,其實,這一想法已經縈繞在他的心頭多時,隻不過,為了打破審案可能出現的僵局,使案情的審理找到一個突破口,加快向縱深發展,尤其是不能令案件的審理發生逆轉,同時節省審案資源與用度,現在來試行這一想法更其緊迫。
他的想法就是,由自己親自出麵,規勸李蒂安來當“汙點證人”!
加爾森雖然痛恨先頭的李吉特和後來的李蒂安家族的所作所為,但是,連他自己也說不清,一種奇妙的思想感情卻令他對李蒂安與李蒂安的性格有好感。尤其是他當上李蒂安家族的“參謀”以後。因為加爾森當了家族參謀後對李蒂安有了更深的了解,認為他原不過是一名神學院的學生,充當“教父”是為了為父兄報仇,他很年輕,還可以爭取。他情願為挽救、改變他而重新喚起並激發他人性的一麵,而不是簡單地將他殺死或者逮捕關進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