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奉命彈壓農民起義
一、農民奮起反對南宋朝廷的殘酷剝削
南宋王朝是北宋王朝的延續。比起北宋,南宋政府以戰爭需要為名,對南方人民的橫征暴斂名目更多,完全是一種超出一般農民所能承受的超強度剝削。如北宋時最基本的夏、秋二稅,原本應交納一石,如今額外加收“正耗”、“加耗”、“和糴米”和“鬥麵米”,要增加到五六石。其中夏稅,按規定要交納絹帛,又稱稅絹,在宋金戰爭期間,各地官府以軍需為由,提前催交,一般民戶不得不向大戶或從市場上去買絹輸納,絹價因此暴漲每匹八千至十千,使民戶不堪承受。兩稅之外,有按人口攤派的“身丁錢”,至南宋,在北宋所定正額之外,又額外加征“大禮錢”、“免夫錢”、“綱夫錢”等等,因此又比原來增加了六七倍。
除了以上承繼北宋的賦斂剝削外,南宋王朝又以對金戰爭需要為名,新增了種種榨取人民的苛捐雜稅,如“贍軍月樁錢”、“板帳錢”、“經總製錢”等。“贍軍月樁錢”,別稱“每月樁發大軍錢”、“應付樁辦大軍月樁錢”,始於紹興二年。《宋史》卷一七九《食貨誌》下一《會計》。地方政府必須按月按規定數額向中央政府解送,用於贍軍,郡縣橫斂,銖積絲累。這是南宋初期農民新增的一項沉重負擔。連參知政事李光也說:“諸路月樁最為民間重害”。
除了各種稅收,南宋政府還將製作兵器的原料,如牛皮、牛筋、箭杆、翎毛,以及修城用的木頭、麻、皮等物資,向民間攤派。這種臨時科派,通過各地設置的“軍期司”分攤、催交,官吏借口軍情緊急,往往從中漁利,乘機敲詐盤剝。貧困的民戶交納不起,州縣催逼如狼虎,不少無法完納的農民,往往被投入牢獄,任由獄吏無情地鞭打,慘不堪睹。一些“中產之家”,亦困於輸賦之難,不得不“舉債鬻產,以應縣官之限”。
無法忍受殘酷的剝削,貧苦農民千方百計逃避賦斂;逃避不得,隻有揭竿而起,殺出一條生路。用當時的官員話來說:“福建盜起,本於科斂誅剝,民不堪命。”“江西土寇,皆因朝廷號令無定,橫斂不一,名色既多,貧民不能生,以至為寇。”“兵興累年,饋餉悉出於民,無屋而責屋稅,無丁而責丁稅,不時之需,無名之斂,殆無虛日,村民所以去而為盜。”(《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四二,紹興元年二月癸未、乙酉、癸巳諸條。道破了南宋初期,盡管在民族鬥爭十分激烈的情況下,仍然交織著激烈的階級鬥爭的深刻原因。
二、奉命鎮壓農民起義
南宋初起的農民反抗鬥爭,主要有洞庭湖畔鍾相、楊麼起義,建州(福建建甌)範汝為起義,信州(江西上饒)王宗石起義,嚴州(浙江建德)繆羅起義,虔化(江西寧都)李敦仁起義,吉州(江西吉安)彭友起義等。
南宋小朝廷,把農民反抗鬥爭,看作比金軍入侵還更危險。在金兵暫時撤退、宋金形勢發生急劇變化以後,高宗立即把南宋領兵抵禦金軍的大將韓世忠、劉光世、張俊、嶽飛等,從抗金前線調離,分頭去鎮壓各地的農民起義。
建炎四年(1130),江南東路信州地區農民,不堪王潰軍的劫掠騷擾,在王宗石領導下,二十萬農民奮起反抗。高宗派遣以畏避金軍聞名的劉光世前去鎮壓,結果這二十萬起義群眾,被這支對外如綿羊、對內如虎豹的“官軍”殘酷屠戮殆盡。(《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三四,建炎四年六月辛卯。)
同年七月,福建建州,爆發了以範汝為為首的群眾起義,人數迅速擴大到十萬以上。紹興元年,高宗調遣韓世忠為福建、江西、荊湖南北路宣撫使,前去鎮壓。起義群眾堅守建州城,終於不敵擁有精良武器、訓練有素的韓世忠軍隊猛烈進攻、最後遭到血腥鎮壓。
(一)調往江西平息虔、吉之亂
嶽飛歸隸張俊,被調往鎮壓江西虔、吉農民起義。
嶽飛這幾年所建立的巨大功勳、他的卓越的軍事才能、治軍的嚴明,使他成為朝野刮目相看的人物。紹興三年春天,高宗特派鄭壯去見嶽飛,帶去賞給嶽飛的賜物——金蕉酒器(與賞給韓世忠的賜物同),還傳詔嶽飛要他帶兵赴行在。皇帝要接見他,在當時人看來,這是最高的榮譽。
就在這時,權監察禦史劉大中上言:“嶽飛提兵洪州,頗有紀律,人情恃以為安業。今盜賊未息,而飛既去,則民不安。”高宗采納了他的意見。因此,嶽飛未赴行在。高宗又詔命嶽飛去討平虔、吉一帶的“盜寇”。
所謂虔(江西贛縣)吉(江西吉安)盜寇,其實是虔、吉一帶的農民起義軍。它是金兵騷擾、官軍擄掠、政府橫征暴斂、官逼民反的產物。建炎四年初,南侵金軍窮追逃向虔州的隆太後時,沿路焚燒搶掠,給虔、吉一帶造成極大的破壞;而護送隆太後的衛軍也沿途明搶暗奪,行同強盜,激起群眾的反抗。陳辛率領數萬憤怒的群眾,向住在景德寺的孟太後申訴。孟太後居然指使衛軍殺出景德寺,“縱火肆掠”。虔州城幾乎被焚燒殆盡。官逼民反,從1130年至1136年,江西農民起義的烈火,一直在延燒,“本路盜賊,虔為最,吉、撫、筠、袁次之”(〔宋〕李綱《梁溪全集》卷一〇四《與李尚書措置畫一劄子》。),“一夥才了,一夥又生,無有窮已”(《梁溪全集》,卷一〇六《申省措置酌情處斷招降盜賊狀》。)。江西安撫大使朱勝非在奏章中分析農民起義的原委說:“……至於江西土寇,皆因朝廷號令無定,橫斂不一,名色既多,貧民不能生,以至為寇。臣自桂嶺(廣西桂嶺)而來,入衡州(湖南衡陽)界,有屋無人,入潭州(長沙)界,有屋無壁,入袁州(江西宜春)界,則人屋俱無,良民無辜,情實可憫。”(《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四十二,紹興元年二月乙酉條。朱勝非因此要求朝廷減輕賦稅,實行招安。但南宋朝廷依舊征斂無度,致使江西農民起義的烈火越燒越旺。
建炎四年(1130)十二月十五日,虔化縣原虔州鄉貢進士李敦仁與其弟李世雄等,招集本縣六鄉數萬人,在羅源起事,攻占石城縣、靖安縣等四縣,又轉攻福建汀州寧化縣、清流縣。南宋政府用剿撫兩手予以鎮壓。曆時一年之久,於紹興元年十二月,為江東路安撫大使司統製官郝晸、顏孝恭所撲滅,“剿戮盡淨”(《宋會要輯稿·兵》一〇之二六至二八。)。吉州的彭鐵大(又稱彭友)、李動天(或叫李洞天),虔州陳顒、羅閑十等領導的農民起義軍,擁兵十餘萬結寨五百餘處,相互連結,互為呼應,聲威擴及江西、福建、廣東三省。
紹興三年暮春三月,神武副軍都統製嶽飛奉詔前去鎮壓,但軍事費用尚無著落。堅持“不打擄”的嶽飛,不得不向朝廷請求支撥給養裝備。因為是平定“內亂”,高宗立即下詔,命令諸路漕臣督辦軍馬錢糧、戶部撥給嶽飛做春裝的綢一萬五千匹、吉州榷貨務轉賜行軍費三萬緡。當時嶽飛軍將士二萬四千餘人。(《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六三,紹興三年三月辛未條。
彭友聽說承宣使嶽飛帶兵來征討,宣言道:“人言嶽承宣智勇為天下第一,我今破之。嶽承宣且敗,他人若何?”嶽飛聽後,一笑置之,為爭取避免流血,又先派了兩個“辯士”,到彭鐵大營寨去勸降,農民領袖彭鐵大回答說:“為我語嶽承宣使,吾寧敗不肯降!”(《鄂國金佗編校注》卷五《行實編年》卷二。)
這時嶽飛已得到雩都北鄉土豪陳瑀的密告,掌握了起義軍的虛實情況(《雩都縣誌》卷三十《忠勇》。),遂發動了進攻。起義軍經過艱苦的抗擊,最後失敗,彭鐵大在馬背上被嶽飛生擒;二萬多老弱被俘,後被嶽飛放回老家。逃散的起義軍戰士又聚集起來,轉移到重要的據點——固石洞堅守。
嶽飛屯大軍於瑞金縣,自己率領千餘騎趕至固石洞。他又派辯士對李動天勸降說:“汝誠眾且險,能保不敗耶?”
勸降無效,又進行脅降:“敗而後降,吾不汝貰!”
但勸誘、威脅都不能使起義軍屈服。嶽飛對起義軍奈何不得,遂率大軍列陣山下,缺乏陣地戰經驗的農民起義軍,又被嶽飛用計打敗了。許多起義者,寧死不屈,紛紛投崖,壯烈犧牲。官軍攻上山後,嶽飛傳令軍中:“毋殺一人!”
嶽飛沒有傷害被包圍的起義群眾。如果是別的將帥,對這些寧死不屈的農民起義軍戰士,必然會勃然大怒,毫不猶豫地下令誅殺。而嶽飛畢竟是農民出身,知道農民的痛苦,能把“土寇”與“遊寇”相區別。嶽飛毅然地說:“此輩雖凶頑,然本愚民耳,殺之何益?”
嶽飛挑選了其中一部分勇銳精壯的起義軍戰士,編入軍中,其餘統放歸田裏,並令地方官吏“使各安業耕種”。
棘手的事還在後頭。高宗傳下密旨給嶽飛,要他血洗虔城,為隆太後在虔城受“震驚”泄憤。
嶽飛接到了這一密旨,心都顫栗了,無辜之民又有何罪?他拒不執行,上書高宗:“請誅首惡,而赦脅從。”高宗惡狠狠地批複:“不許!”嶽飛再次上書,高宗置之不理。嶽飛繼續上書,堅持己見,高宗不得已讓嶽飛自己裁決。嶽飛把彭鐵大、李動天、陳顒等農民起義領袖殺害了,但保住了虔城居民不受屠戮。贛州人民,為了嶽飛拒旨屠城這件事,繪嶽飛像掛在家中,以作紀念。八年後,嶽飛被高宗、秦檜等投降派殺害,每逢他的忌日,當地人民則為他施舍錢、飯給寺廟,請和尚為嶽飛超度。《鄂國金佗續編校注》卷二十三《襄陽石刻事跡》之二。
七月中旬,高宗知道嶽飛已平定了吉、虔的農民起義,就催促嶽飛“赴行在”。
嶽飛同長子嶽雲從九江出發,九月九日到達杭州。九月十三日,嶽飛第一次覲見皇帝。高宗很是高興,當麵誇獎了嶽飛一番,並賜給嶽飛金線戰袍、金帶手刀、銀纏槍,一匹戰馬外配海皮鞍,還有衣甲、弓箭、馬鎧各一副。賞給嶽雲弓箭、戰袍、銀纏槍。此時,嶽雲年方十五,少年英邁,已帶甲上過戰場了。還特賜嶽飛一麵繡著高宗手書“精忠嶽飛”四字的旗子,令嶽飛在行軍時務必樹起。這既是對嶽飛數年來效命趙氏王室所立戰功的嘉獎,也是對嶽飛尚有抗旨行為,未能完全盡忠於高宗的鞭策。
高宗還提醒嶽飛醉酒誤事,要他戒酒。
駐軍南昌時,嶽飛與江南兵馬轄趙秉淵對飲,喝得酩酊大醉,無意識地痛打了趙秉淵。當時的江西安撫大使李回,彈劾嶽飛醉酒打人,違犯軍紀。今天高宗往事重提,弦外之音,就是要嶽飛記住朝廷對此事不加追究,乃是皇恩浩蕩,日後當銘刻圖報。
嶽飛的官銜轉為鎮南軍承宣使、江西沿江製置使。不久,遷為江南西路舒蘄州製置使,在江州置司,獨立建置帥府。劃歸嶽飛軍事防守的範圍擴大了,跨越長江北岸,自舒州至蘄州,直聯中原腹地,方圓達數百裏。
嶽雲封為保義郎、門祗侯。
嶽飛的部將張憲、王貴、姚政、楊再興等二十四人,都因功升了官。
嶽飛的聲望與地位迅速提高,確實已顯名當代,受到從朝廷到地方州府的尊敬。這在紹興三年皇帝所降一道詔書中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
敕:具悉。朕以九江之會,衿帶武昌,控引秋浦(池州,今安徽貴池縣),上下千裏,占江表形勢勝地。宿師遣戍,而以屬卿,增壯軍容,並加使號,蓋圖乃績,顧匪朕私。維卿殄寇之功,馭軍之略,表見於時,為後來名將。江、湖之間,尤所信賴,兒童識其姓字,草木聞其威聲。則夫進秩授任,就臨一道,豈特為卿褒寵,亦以慰彼民之望,其尚何辭。所辭宜不允。《鄂國金佗續編校注》卷三《辭免鎮南軍承宣使不允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