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不堪蒙羞,血濺“職業情人”媽媽(1 / 3)

血色現場 少年不堪蒙羞,血濺“職業情人”媽媽

年1月4日清晨6時許,在湖南省東部某縣百苑小區F棟樓下,一個少年橫屍在水泥地上,他腦漿迸裂,血水染紅了地麵……

如果不是16歲那場浩劫,洪麗的命運也許就不會被改寫。

年,上初二的洪麗出落得更加水靈,卻絲毫沒覺察到大舅看她的眼光越來越曖昧。這年暑假的一天,洪麗照常去離家四公裏外的大舅家找表哥表妹玩,結果發現舅媽上班去了,兩個表兄妹也外出了,便在表妹床上獨自睡下。當她熟睡時,獸性萌動的大舅闖了進來,不顧洪麗的哭泣和反抗,將她奸汙了。

親舅舅竟是惡棍!洪麗欲哭無淚,難言的恥辱與憤恨撕碎了她的心。

第二天,洪麗獨自坐上了回家的中巴車。中途,萬念俱灰的她下了車,獨自來到了湘江邊,縱身跳進了滔滔江水中……所幸,她被人及時發現救起,救他的是19歲的小夥子張安林。

得知女兒竟被自己的親哥哥糟蹋了,李母心如刀絞,當即暈倒在地上。可是,畢竟家醜不可外揚,最後,她還是隱忍著沒有報案。

從此,洪麗再也無心上學,成績越來越差,最後隻得退學了。倒是救命恩人張安林經常上門,帶她到處閑逛散心。為了報恩,洪麗接受了張安林的求愛。

年6月,18歲的洪麗隱瞞了年齡,和22歲的張安林舉行了婚禮。

張安林作為家裏最小的兒子,仗著家境優越,一直過著少爺般的日子。婚後,他依然終日無所事事。張案林的父母怒其不爭,半年後給了他3萬元錢,讓他另立門戶。

依靠這筆錢,洪麗夫婦在街頭租了一個攤位賣服裝,每天早起晚睡,生意還不錯。可僅僅十多天後,張安林就整天不見人影了。不久,家裏不斷有人上門,不是追討張安林的賭債,就是逼要他與狐朋狗友吃喝的賒賬。每當這時,洪麗就氣得發瘋。她這才明白,這個救了自己並讓自己托付終生的人,是個十足的混混。

年2月,洪麗生下兒子張小宇。她以為丈夫做了父親,應該有所收斂,可張安林依然在外混吃貪賭,甚至還把一些不良女孩帶回家。夫妻倆為此吵鬧不休。痛定思痛,洪麗決定把孩子交給公婆,到深圳去打工。

初到深圳,連續一個月,洪麗奔波於大街小巷找工作。可是,她既沒特長,也沒學曆,眼看著付不起房租,也沒錢吃飯了,她隻好來到一家夜總會做服務生。隻要有空,心力交瘁的她就回家看望苦苦思念的孩子,還得拿出自己的辛苦錢替張安林還債。

隨著兒子一天天長大,開銷增加,洪麗她發誓要改變這種生活。一天,她得知坐台小姐的收入竟是自己的十多倍時,她的心理失衡了。她想,自己除了漂亮,無一技之長,養活兒子,生老病死,一切都得靠自己。但隻要有錢,她就什麼都不愁了。就這樣,她當上了坐台小姐。

年3月,婚後五年,她與張安林終於協議離婚了。她的公婆痛惜兒子不可教化,對於他們的離婚沒有反對,唯一的懇求就是留下對張小宇的撫養權。出於對孩子的虧欠,洪麗拿出42萬元給張安林,按每月300元的標準一次性付清了小宇14年(到18歲)的撫養費。

然而,在張小宇7歲時,他的奶奶忽然告訴洪麗,那筆錢已花光了。其實,其中大部分被張安林揮霍了。擔心孩子被他毀了,洪麗決定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張安林的父母也同意把張小宇還給洪麗。

洪麗把張小宇送進了永州市一所貴族寄宿學校,平日讓早已內退的母親代為監護。她則每隔幾個月就從深圳回家,給張小宇買些高檔衣物和文具,還給他留下大把鈔票。她一再認真地告訴他:“這是媽媽在深圳賣衣服的錢,孩子啊,你爸爸不要你,媽媽今後絕不會讓你受到半點委屈,樣樣都要最好。”

童年的張小宇非常敬佩媽媽,他在作文中寫道:“爸爸不要媽媽,可媽媽獨自在遠方做服裝生意,真有本事,真了不起!”

年底,洪麗用自己苦心攢下的13萬元積蓄,買下了一個三室一廳住房,他們母子終於有了個安穩的家。每逢寒暑假,她都會從深圳回家與兒子團聚。

那時,洪麗不再簡單地“坐台”,還做起了“職業情人”。第一個包養她的是福建建材商王猛,他為洪麗租了一套裝修高檔的兩居室,每月支付5 000元的包養費。他每年有三個月呆在深圳,一旦王猛離開,她仍去夜總會坐台。

兩年後,對洪麗厭倦的王猛與她解除了包養關係。洪麗這時又投身於深圳做糧油貿易的武漢人錢海。此後,差不多每兩年,洪麗就會換一個男人。她已習慣了這種紙醉金迷的生活,最初的羞恥感已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