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母親使用這種教育方法,目的是希望孩子能夠明白自己所講的道理,同時喚起孩子對母親所具有的那種深厚親情。

3.用父母的權威使孩子服從教育

與前兩種方法不同,第三種方法則是用父母樹立起來的權威來使孩子服從教育。仍以與上麵相同的情形為例,擅長用這種方法教育子女的母親會說:“瑪麗,下午我要和你爸爸坐馬車遠行,為了你好,我們決定不帶你一起去。”

“為什麼呢?”瑪麗有些疑惑地問。

“現在我還不能告訴你為什麼,”母親說,“但我回家以後,一定會給你一個解釋的。我有一個很好的理由。無論怎樣,我都已經決定了,你不能去。如果你是個乖孩子,就規規矩矩地待在家裏。你可以坐在門前的小椅子上,看著馬車來到家門前,我和你爸爸上車、出發,而且可以向我們揮手道別。”

這個時候,如果母親發現小瑪麗的臉上掠過一絲不悅的神色,或是表現出一些不情願的身體語言,她還會接著說:“如果你不能乖乖聽話,還要到處搗亂的話,那麼在出發前,我會把你關在房子後麵的暗室裏。”

很多情況下,母親這句最後的補充幾乎是沒有必要的。如果瑪麗對母親的這種教育方法已經習以為常,她是不會搗亂的。而且她馬上就會意識到,這個問題已經沒有必要再繼續爭論下去。因為無論怎樣,母親都不可能改變決定了,即使她表現出叛逆、反抗的神色或行為也無濟於事。瑪麗雖然會為自己不能與父母一起遠行而感到遺憾,但她決不會進行激烈地抵抗。因為在此之前,瑪麗就已經發現,就算自己用大聲嚷嚷或其他一些搗亂的行為來表示自己的不滿,也從來沒有得到過父母的遷就。所以,當孩子用反抗方式表達不滿卻不能取得成功的時候,他就不得不放棄這種做法。而對一個從來沒有這些經驗的小孩來說,他壓根兒就不會想到要采用這些手段與母親對抗。

◎ 什麼才是正確的方法

在這一章,我們介紹了三種教育孩子的方法。隻有最後一種方法能夠讓父母放心、孩子安心。在父母“懷柔”手段的輔助下,采用這種方法來教育孩子,其成效要比其他兩種方法好得多,本書的目的就是要向廣大父母展示這種良好的效果。教育孩子的目的在於使他們變得理智。在這一過程中,父母自身的技巧和能力固然很重要,但是要使這種方法取得最好的效果,就必須建立在一個牢固的基礎之上。這個基礎就是:孩子要絕對服從父母的權威。

父母對孩子負有撫養、教育的責任。一部分父母認為靠一些小伎倆、小把戲就能使孩子服從自己;或是認為孩子對父母所給予的愛心存感激,寧願委屈自己也要讓父母高興。而且這些父母想當然地認為孩子會理解父母的訓話,並且學到其中正確、合理的道理。事實上,以上所有的這些做法與想法,都不能讓孩子乖乖地服從父母。隻有當父母樹立起一種絕對的、長久的權威之後,才能讓孩子學會無條件地服從。能不能樹立起這種權威,就要看父母的執行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