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善於治理天下的人,我認為它們不是這樣的。那些普通老百姓,有他們永不改變的本能和天性,織出布做成衣服穿,種出糧食做成飯吃,這就是人們共同的德行和本性。人們的思想和行為渾然一體沒有一點兒偏私,這就叫做任其自然。所以上古人類天性保留最完善的時代,人們的行動總是那麼持重自然,人們的目光又是那麼專一而無所顧盼。正是在這個年代裏,山野裏沒有路徑和隧道,水麵上沒有船隻和橋梁,各種物類共同生活,人類的居所相通相連而沒有什麼鄉、縣差別,禽獸成群結隊,草木遂心地生長。所以人們可以牽引著禽獸遊玩,也可以任意攀登到樹上去觀看鳥兒的巢穴。在那人類天性保留最完善的年代,人們與禽獸居住在一起,跟各種物類相互聚合並存,哪裏會知道有君子、小人的區別啊!人人都蠢笨而無智慧,人類的本能和天性也就不會喪失;人人都愚昧而無私欲,這就叫做“素”和“樸”。能夠像生絹和原木那樣保持其自然的本色,人類的本能和天性就會完整地留傳下來。
等到聖人出現,用盡心力去推行仁,賣力去達到義,而天下從此開始產生種種猜疑迷惑。放縱無度地追求逸樂的曲章,繁雜瑣碎地製定禮儀和法度,於是天下開始分離了。所以說,原木沒被分割,誰還能用它雕刻為酒器!一塊白玉沒被破裂,誰還能用它雕刻出玉器!人類原始的自然本性不被廢棄,哪裏用得著仁義!人類固有的天性和真情不被背離,哪裏用得著禮樂!五色不相混相間,誰能製出美麗的圖案花紋!五聲不被搭配,就沒有美妙的旋律!分解原木做成各種器皿,這是木工的罪過,毀棄人的自然本性以推行所謂仁義,這就是聖人的罪過!
原文:夫馬,陸居則食草飲水,喜則交頸相靡,怒則分背相提。馬知已此矣。夫加之以衡扼,齊之以月題,而馬知介倪、菌扼、鷙曼、詭銜、竊轡。故馬之知而態至盜者,伯樂之罪也。夫赫胃氏之時,民居不知所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遊,民能以此矣。及至聖人,屈折禮樂以匡天下之形,縣踐仁義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跟跋好知。爭歸於利,不可止也。此亦聖人之過也。
譯文:再來說說馬,在陸地上生活,吃一會兒草再去喝點水,高興的時侯還互相用脖子摩擦對方,生氣時就用蹄子,背對背的相互踢打,馬知道的也隻有這些了。等到後來,給它套上馬具駕在轅前橫木下,用月形飾物裝飾在額頭上,那麼馬才會斜著眼去看,僵曲著脖子和軛木相抵觸,狂躁不羈,或企圖吐出嘴裏的銜頭,或偷偷地脫掉頭上的馬轡。所以說馬的智力變得跟盔賊一樣狡詐,竟然和人作對,這完全是伯樂的罪過。上古赫胥氏的時代,普通百姓在生活中不知道應該做些什麼,走路也不知道該往哪裏去,嘴裏吃著東西做著遊戲,吃飽了肚子就去四處遊玩,人們所能做的就隻是這樣了。等到出現聖人,教導人們彎腰折背地學習禮樂,以便規範天下人的行為舉止,倡導仁義安撫天下的百姓,使他們從此盡心盡力地崇尚智力,爭奪私利,卻不能加以阻止。這也是聖人的罪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