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消息:“目前,全國共有監獄681所,在職監獄人民警察30萬名,押犯164萬。受國務院委托,司法部部長……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監獄法實施和監獄工作情況。”看到報紙以上新聞的瞬間,五十幾歲的常健(已經辭職的原監獄警官)心裏大概估算一下:現在平均每所監獄約440名警察、2400個犯人,平均每名警察管理五、六個犯人。常健覺得自己原來工作過的“勞改”單位,確實是一所大監獄;以前的勞改幹警,負擔太重了!
晚上,常健在家裏看中央電視台科教頻道《自然傳奇》時,節目主持人一段台詞又給他以極大震撼:“每一個生命、都是一個不朽的傳奇,每一個傳奇的背後、都有一個精彩的故事。”這感慨雖然是對野生動物而言,但常健認為作為高級動物的人、更當之無愧。因此,他翻箱倒櫃找出幾袋陳舊的文件資料和筆記本,回顧勞改農場曆史,以及自己的青春歲月……
公元一九五一年九月的中旬,G省平陽專區公安處第二勞改大隊派餘金和韋創兩個幹部為“開路先鋒”、帶領六十四名犯人到平陽縣和吉區葛村鄉偏僻野外,在桂西屯小河邊一座破舊石灰窯旁割草搭棚、安營紮寨。接著,陸續又有一些幹部帶犯人過來彙合,一起搭建茅舍、開荒種地。半個月內,第二勞改大隊全部人馬從新平鎮搬遷到此,總共有七十九個幹部及將近一千名犯人。由於遠離公安處機關,勞改大隊成立起第一個黨支部。大隊設秘書、管教、生產、供給四個股,下屬有四個中隊和一個醫務所。
當年五月份,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關於組織犯人勞改改造問題的決議》提出:為了改造罪犯,為了解決監獄的困難,為了不讓判處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坐吃閑飯,必須立即著手組織勞動改造工作。在這樣的曆史背景下,一個“勞改農場”逐步建立並發展壯大。
第二年冬季,勞改大隊開始建築磚木結構的瓦房,用於幹部辦公、住宿和倉庫;因為隻有兩輛馬車作交通工具,日常口糧一度主要靠犯人以肩挑的方式從遠處的火車站運回。專區公安處最初派出的看押部隊,隻是一個武裝排的兵力。年底,上級將第二勞改大隊改為場級機構,定名“平合新生農場”、場長由公安處勞改科的科長兼任,另有兩名副場長,下設三個大隊(十五個中隊)和一個直屬中隊,後來還收押有女犯。
第四年,農場轉由省公安廳勞改處直轄,單獨成立黨總支部,設四個大隊(二十一個中隊),幹部增至二百四十七人,犯人增到五千三百四十四名,並開始“刑滿留場就業”工作,耕地則向相鄰的合州專區合賓縣境內擴展。
第五年,場部由“浪塘”遷到“艾村”附近,原艾村四大隊與王浪三大隊合並為一大隊(北片),浪塘一大隊與桂西二大隊合並為二大隊(南片);並從西江新生農場調入大批幹部及犯人,在合賓縣境界的清水河東岸新建三大隊(東片),在清水河西岸(西片)新建四大隊;後來又在韋裏村附近擴建五大隊,在六象村附近建立六大隊。至此,全場總共有四百六十七個幹部,五千八百八十二名犯人,一千三百五十七名就業人員;七萬零九十一畝耕地,三千二百六十一頭耕牛,馬車十輛,汽車六輛,播種機三台,水稻收割機一台。那一年,中央公安部通知規定平合農場為全國大型和重點勞改生產單位;省公安廳通知農場名稱改為“G省地方國營平合農場”、對內稱“G省第一勞動改造管教隊”。農場除了大力興修水利外,在新場部建成四棟磚瓦房,增設總務股、經理股,成立拖拉機小隊、汽車小隊、供應站等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