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不到,常健奮發圖強、孤注一擲、下基層去挑重擔,未滿二十九歲就充當一個偏遠單位的正科職頭目,手下有幾十個幹警,幾百名服刑罪犯及一批職工、家屬也受其管轄(駐地還配備有武警一個排的兵力);幾年內他有是有非、有功有過,因看破紅塵、企圖調動被“整”為普通幹警……
身處逆境兩年多,常健“拚搏”考取法律顧問、律師資格,並利用“停薪留職”的機會到城市謀發展,在律師界試業一年多便辭去公職,聘用律師、合夥律師幹了十多年,安家立業、女大嫁人、當外祖父後,又以開辦人身份注銷親手創辦的律師所,從事業顛峰落入“歇業”的低穀……
呂梅的性格、愛好與常健差別很大!可以說她的“事業”一直是“隨夫”而發展,最初由司務長改為學會計,就是沾常健的光,並因此才能報考“職大”會計專業;考試和深造靠自己努力不錯,畢業後的安排又離不開常健,考取“會計師”中級職稱用處不大,“隨夫生活”調到城市在企業折騰不出什麼名堂,幾次搞“兼職”也撈不到什麼外快,會計師隻考一次便放棄了。
呂梅雖有財會專業文憑,理財能力卻比不過常健,股票炒虧損、基金也被套,還不願辦經營房鋪出租的瑣事,時不時又對常健的“飯碗”產生興趣;她更年期前後、越老越糊塗,該幹的事、不幹,不該幹的事、亂幹,在單位裏經常有磨擦,回到家裏也不舒心,總是不甘寂寞、惹事生非;她說小時候、父親就認為其屬於“假聰明”的人,真是“知女莫如父”呀!獨生女小藝跟她的秉性差不多,結婚後有兩個媽,自己當媽後、親媽就改稱外婆,隻叫家婆一個媽了……
應當說,呂梅的事業、孩子、家庭一樣都沒有弄好,她也算是困難條件下出生長大,卻比較講究穿著、勤洗勤換;由於常健不會買衣服,她自己買十件八件之後,高興時也會幫常健買件把;她錢不多、偏喜歡“購物”和參加聚會玩耍,上班、下班、吃飯、睡覺全不按鍾點,頭痛、腳痛、腰痛、手痛一堆毛病,卻“身殘誌堅”、樂此不疲,熱衷於接人待物“吃裏扒外”或“外送”之類事情,不安份守紀,耕別人的田、荒自己的地,與常健倆人互不賣帳。
常健歇業兩年多後恢複律師身份,可以算是重執舊業,也好象捧個“金飯碗”可以一直幹到七、八十歲,似乎越老還越值錢,其中的甜酸苦辣隻有他自己清楚!大多數人“吃飯”是為了活著,極少數人“活著”就是為了吃飯,有一些人卻不知道為什麼要“吃飯”、為什麼要“活著”的基本道理……
常健越來越明白:做人要有原則,堅持真理、實事求是,盡量正直、自我完善,爭取自由、維護尊嚴,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常健還認為:在人際關係商品化的時代,要掌握好自己的命運,不值得為別人、為金錢做奴隸!有了“最低生活保障”之後,應該尋求人格的真正獨立!追求更高境界的精神生活!比如:回顧人生經曆,總結經驗教訓,“指點江山、激揚文字”一番,也算給後人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