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官學教育(3 / 3)

不過,在選拔高層次人才時,則不應為區域配額所限。會試錄取多少受到分區錄取指標的限製,而確定進士排名的殿試由於不存在及第人數增減問題,則完全是自由競爭,毫無區域配額,結果明清兩代一甲進士彙集於江南地區。清代江蘇省共出一甲進士119名,占全國總數342名的348%,浙江省一甲進士81名,占237%,兩省合計占全國一甲進土的585%。這種高層次人才不考慮區域限額的傳統也一直延續到現代,如現代高考有分省定額錄取,而碩士、博士生的招考則是全國範圍內的自由流動平等競爭。因此,科舉製中有關根據才能錄取與分區錄取相對均衡處理的傳統還值得我們加以研究和借鑒。

官卷與民卷

清代在分省分配錄取指標的基礎上,還推行官民分開的錄取製度,以防止官吏子弟擠占普通讀書人的錄取名額。清初官員的子弟與普通百姓的子弟一同參加科舉考試,而官員子弟由於家庭社會經濟條件較好,接受教育和備考的條件較好,被錄取的機會遠遠高於普通百姓的子弟。順治十四年(1657)江南鄉試時,主考官方猷錄取了京都少詹事方拱乾的第五個兒子方章鉞,事後被人告發方猷與方拱乾是同族,方章鉞應回避,結果被順治皇帝查處。康熙二十三年(1684),都禦史徐元文之子徐樹聲、侍講學士徐乾學之子徐樹屏同時在順天鄉試中被錄取,因而康熙認為這一次通過南皿考取的都是江、浙籍考生,下令複查考試結果,將徐樹聲、徐樹屏的錄取名額取消。三十九年(1700),康熙認為官員子弟占的名額太多,擠占了芳通百姓的錄取名額,殿試時特命令讀卷官將這科中官員子弟的成績都評定為第三等,以達到限製官員子弟的目的。

官員子弟占錄取指標比例過大的狀況,引起了廣大讀書人的極大不滿,康熙皇帝對這種情況有更清醒的認識,他說:“考試是十分重要的事情。過去數次考試中,文武百官子弟在錄取名額中占了很大比例,貧寒百姓的子弟所占的比例則很小。”於是他下令將參加科舉考試的現有大臣官員子弟考生另外編字號,與普通百姓子弟考生分開考試,根據參加考試人數的多少來分錄取指標。根據這一決定,順天鄉試時,滿洲、蒙古的滿字,漢軍的合字,直隸的貝字、皿字,各在其卷字號下編寫官字號。另外,順天國子監錄取的貢監,照例也分為官卷與民卷。其他各省貢監參加本省鄉試的考生,也區分為官卷和民卷。同時還規定了官卷的範圍:在京城的文官京堂以上,及翰詹科道、武官參領以上,文官三品或武官二品以上在地方的文官藩臬以上,武官提督以上,八旗武職自副都統以上的子孫及同胞兄弟和同胞兄弟的兒子,不論是官貢還是蔭監生,都編為官字號。已經去世和降職、革職的官員,及恩養異姓的兒子或已經過繼給他人的兒子,考試時則不編入官卷。

清朝設立官卷的初衷是將官員子弟的錄取名額限製在一定比例之中,防止他們過多地擠占貧寒子弟的錄取指標,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出現了官員子弟錄取比例遠遠大於平均水平,甚至不少不學無術的官員子弟因此可以被錄取的問題。乾隆皇帝承認:各省官員的子弟中,才華平庸而被錄取的不在少數。他強調對於官員子弟的錄取要采取寧缺勿濫的原則,被錄取的考生必須文理精通。在乾隆皇帝的敦促之下,禮部將官卷的錄取比例定為錄取指標的二十五分之一,並且將吏禮部司員及內閣侍讀的子弟不編入官卷。第二年禮部再次規定官卷的範圍:以京官文四品、外官文三品、武二品以上及翰、詹、科道等官為限,並減少錄取指標。

乾隆二十三年(1758)進一步規定了鄉試官卷的錄取名額:滿洲、蒙古共取官卷考生6名、漢軍1名,北貝4名,南皿2名,北皿1名,江南6名(江蘇4名,安徽2名),浙江6名,江西5名,福建4名,山東、山西、河南各3名,湖南、湖北、廣東、四川、陝西、雲南各2名,廣西、貴州各1名。

在這一錄取指標範圍內,還規定了錄取比例:鄉試的滿洲、蒙古、漢軍每10名錄取1名,南皿、北皿15名錄取1名,直隸貝字號、江南、江西、福建、浙江、湖廣20名錄取1名,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廣東15名錄取1名,廣西、雲南、貴州10名錄取1名。錄取的名額要以上麵的定額為限,不得超過錄取名額的限製多錄取。如果官生不足20名、15名、10名的定數,這些考生就編入民卷中,不必再立官卷了。這樣,官卷和民卷分開的做法便日趨製度化。

盡管官卷的錄取比例是20名錄取1名,遠遠高於民卷“須一百八十九名取中一名”的比例,而且在錄取時,還常常存在官官相護的問題,但我們也應該看到,統治者通過嚴格限製官卷的範圍,將入官卷者限定在現任的、一定級別、有實權的官員子弟內,從而把官卷存在的弊端盡量控製在了一定的範圍。雖然這一製度還存在相當的缺憾,但這畢竟是維護科舉考試公平的一種相對有效的手段。因為不實行官民分卷製度,官員子弟由於占據經濟和教育優勢,考取的比例肯定還要大很多。因此,平心而論,實行官民分卷是統治者在完善科舉製度方麵對自身的一種約束。

通過實行糊名與謄錄,提高考官的地位,並對考官的行為進行規範,完善了考試程序對在職官員實行鎖廳試,以及明清時期的分區域確定錄取指標,清代分官卷和民卷分別錄取,為貧寒之士參加科場競爭提供了相對公平的環境,使作為“掄才大典”的科舉製度的公平性、嚴肅性得到了較為充分的體現。後記

《中國文化史叢書》是一套針對廣大文史愛好者普及中國文化知識的通俗讀物,旨在宏揚中國文化的輝煌成就。該書的編輯出版,除了編委會成員的辛勤工作外,還得到各專家、學者的高度重視,他們提供了很多寶貴的指導意見,使本書具有很高的權威性、知識性和普及性。此外,國家圖書館、中國科學院圖書館、中國社科院圖書館、北京師範大學圖書館等單位提供了許多支持與幫助;河南大學出版社的責任編輯楊鈞及其他各位老師也提出了寶貴的意見與建議,在此一並致以誠摯的謝意!

另外,本書在編寫過程中,參考並引用了國內外大量的文獻資料,但由於各種原因,未能與原作者一一聯係,在此謹表歉意。同時也希望作者朋友們在見書後,能及時與我們聯係,以便敬奉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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